IPR Daily,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作者:袁惠芳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来源:IPRdaily
这两天,一篇《别了, “非诚勿扰”!(附判决书)》的帖子刷热了朋友圈,也一下成为了网络热词,作为强者的江苏卫视败了,败给了一个名叫金阿欢的小伙,这是继IPAD之后的又一平民战胜富豪的案例,拍手叫好的不在少数,看来,民众还是习惯同情弱者的。
一、对于这个案件,江苏卫视将《非诚勿扰》认定为以婚介和交友服务为内容的节目而不是交友、婚介的提供者。为什么?
通过江苏卫视对《非诚勿扰》节目的介绍可知,《非诚勿扰》是2010年1月15日江苏卫视制作的一档婚恋交友真人秀节目,这是一个电视节目,相信如果没有这个案件的扰乱,大伙很容易理解,但被这个案件这么一扯,别说民众无法判定,连作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我们,甚至于法院,也是云里雾里,出现了完全不同的理解:深圳南山法院说这不是相同或类似商品,而深圳中院却认定这是相同或类似商品。深圳中院这样认定的理由是:认定商标类别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所以认定《非诚勿扰》节目属于婚介服务,但事实很容易理解《非诚勿扰》的目的并不是婚介,而是以婚介内容为形式制作的一个节目,这样纠缠怕是会让大伙更无法理解了,还是用反证法来证实一下吧!如果说《非诚勿扰》是交友、婚介服务,那么得出推理如下:
《舌尖上的中国》是第43类提供餐饮?
《交换空间》是第37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百家讲坛》、《变形计》是第41类教育、培训?
《最强大脑》是41的 教育考核?
《今日说法》是第45类法律服务?
《我爱发明》是第7类的机械、第8类的手工具亦或是第42类的科学技术服务或还是播啥算啥呢?
那么,《爸爸去哪儿》不就是【4304】托儿服务!《军事纪实》不就是第13类的军火!
哈哈,这样推理下来感觉好奇怪耶!是不那么合理吧。
二、另对于这个案件的处理,既然连专业的从业人员甚至是法官都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与其在这里争论,个人觉得不如先跳出案件的本身,到案件中找突破点,比如调取金阿欢当时申请这个商标的档案确认一下商标申请信息的真实性的问题。
金阿欢在第41类的商是2009年申请的,这时自然人申请商标是需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但现实中有不少代理机构为了揽业务,违法帮没有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的个人P假的营业执照来提交,万一在商标申请时有营业执照存在造假,那机会来了。
(一)、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局关于办理商标档案查询规定,因诉讼需要是可以调取涉案档案的。以下是调取档案的办法及所需材料,可以参考哦!
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诉讼活动,需查询涉案商标档案的,经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诉讼代理委托书或档案查询委托书,委托书需说明查询事由和查询内容;
2.法院出具的协助调查函或案件起诉状原件及复印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上述材料需能证明所代理的案件与所查询的商标确有利害关系;
3.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的介绍信;
4.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解决一个案件也许会有很多的方法,针对对方提出的理由针锋相对,但这些都是对方提出问题,另一方来作答,选择的选项都是由对方设置的。其实有时如果可以换个角度,不落入对方的选项,跳出到案外或者侧面去突破,可能会取得另一种不一样的效果,正所谓换个思路有出路。至于以上的这些理由或办法是否会被接纳或是调档后是否有转机,深圳中院的判决是已生效了,江苏卫视是顽固继续播放同时想对策亦或是更名,这无疑都已让其受了一个教训,以为得到华谊兄弟在第41类的商标的授权就可以放心地使用,却不想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以为可以不放眼里,却没想还是败了。这也提醒大家,商标保护还是很重要的,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商标保护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商标保护要及时,一旦错过,将很难弥补
这些照片不少人应该很熟悉吧,没错,这唯美的照片就是由葛优和舒淇主演的华谊兄弟《非诚勿扰》的剧照。
金阿欢自己也表示其申请这个商标就是源于这部电影,从其申请的商标也可以看出,完全是直接抄袭了华谊兄弟的设计。这个商标图样设计和版权归谁所有,当然是华谊兄弟了,这是多么明显的抄袭。如果华谊在这5年内提出维权,还是有一定成功的机会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相信不少人已查询过金阿欢商标的状态了,其注册日期是2010年,已过了5年的无效宣告的期限了,所以,维权是有期限的。
二、要重视商标的保护,让保护尽量全面
在这里不能说江苏卫视不重视商标的保护,其在使用时是有考虑过华谊兄弟的,且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但是,万万没想到怎么就跳进了金阿欢的法眼,在使用初期就得考虑到后面的发展了,太多人说等到那一天再说,可事实,到了那一天,你已处于无法控制的被动局面了。提早做好保护,相比与后面遇到问题再来处理,要花费的精力是巨大的,费用也将是不菲的。
在信息相当公开透明的当今时代,一旦出点名,马上就会被脑洞大开嗅觉敏锐的人发现,抢注行为日渐增加,但很多却因举证困难而无法成功维权。有时保护可能真的不是自己马上要使用,而是担心自己不注册万一被他人抢注了,那后果是可大可小,所以,不如提前做好保护,正所谓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商标保护还是要重视的,万一火了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PR 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
作者:袁惠芳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