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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记者:IPRdaily记者 聂士海
采访对象: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肖才元律师
1月7日晚间,本案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肖才元律师在接受IPRdaily记者专访时表示:本周六《非诚勿扰》也该更名了!
“非诚勿扰”案二审结果甫一公开,社会舆论一片大哗,各方观点纷争不断。到底江苏卫视将何去何从?简直成了一道全民大竞猜的最热门问题。本周六《非诚勿扰》是否应该更名?
IPRdaily:本案判决书是何时生效的?
肖才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上诉人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的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书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而根据法律规定,终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江苏电视台一收到该判决书,判决就生效了。本案终审判决书法院是12月22日快递寄出的,故江苏电视台应当是12月23、24号收到的。也就是说,12月24日即已生效。
IPRdaily:您认为,本周六节目是否会更名?
肖才元:12月26号这一期本就不应当使用“非诚勿扰”的栏目名称标识了,我们姑且认为当时他们时间来不及,但 1月2号这一期,无论如何再不应当使用“非诚勿扰”名称了。
正因为1月2日,仍然继续侵权,不履行判决书,我们就披露了此事,让这种是在是说不过去的事曝光。
无论如何争议,双方均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但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生效,发生的是法律的效力,就必须遵从,按判决书自觉履行。尊重司法权威,是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恪守的最基本的底线, 而作为省一级的官方喉舌,遵守法律并作出表率,更是应尽的职责。
如今,在众目睽睽下,如果本周六仍然使用“非诚勿扰”这一标识,可就是冒天下之大不为、公开地藐视法律了!
所以,我善意地推断,本期节目就会更名,也没有任何理由不更名。并且是实质的更名,而不是换汤不换药,因为这个栏目的“非诚勿扰”名称贯穿着整个节目。
IPRdaily:您希望该节目停播吗?
肖才元:我们希望的是该节目停用“非诚勿扰”名称,当然,该节目停用“非诚勿扰”后,仍不失为一档受欢迎的节目。我们也乐于看到它节目更名后继续存在并继续受欢迎。
IPRdaily:节目会用什么新名称呢?
肖才元:这,我可无法揣测。但有一点,相信它一定会留意新的名称避免再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冲突。
另,本所团队掌握的资料是,在这场商标诉讼过程中,江苏电视台早已做了更名的应对。江苏电视台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已经在第45类申请注册了两项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一个商标名称为“非常了得”,另一个为“孟非”。
这名称是否合适替代“非诚勿扰”,不便评判,也许效果远不如,但至少可以合法使用在该台的“婚恋交友服务”中。
来源:IPRdaily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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