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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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芈月传》的热播,江湖传言,狂风商标所代理一枚“芈月”商标,被人开价60万。众人纷纷侧目,恨不相逢未注时。原来小小的一枚商标,竟能有如此难以想象的价值。而作为“芈月”商标代理人的苏小妹,凭借其整死蛤蟆赖死狗的个性在IP界着实是火了一把,顺便也征了一回婚。至于能否解决她本人的终身大事,还真得需要发动全人类的力量。
媒体报道,“芈月”商标抢注人是郑州一名小伙,叫王超,其人爱好文学,尤喜看小说。2013年,偶然间读《芈月传》的小说,就琢磨着开个“芈月”蛋糕店,把这“芈月”就给注册了。苏小妹在这事儿上,一直为她的超哥打抱不平,跟所有人都说,她超哥哪是抢注,分明是一本正经的注册。芈月的妈向夫人能忍、芈月的爸熊商能忍、芈月她老公赢驷能忍、芈月她本人死了不得不忍,你媒体就不能忍一忍?胡乱瞎写个啥。
一个“芈月”商标身价60万,本法师忽觉此事甚妙。假如这个富商与王超本人交易,开出60万的身价,将“芈月”商标转让给他,如何做到呢?地球人都知道,准备转让申请书、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转让合同等等,最好还能做个转让公证证明附加个独占许可的协议,就齐活了。富商抱得美人归,苏小妹的超哥标走了、财来了、名儿也出了,一箭好几雕的事儿呢。
俗语云,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咱卖半天关子,言归正传。本法师随手就一查:
原来在“面包、糕点”等商品上的“芈月”商标的注册人是“李某萍”,并非苏小妹的超哥。那问题来了。超哥能做得了“李某萍”的主,将“芈月”许配给富商否。既然超哥一直对媒体宣称是他注册了“芈月”,这个跟事实不符。难道超哥和这个注册人有啥关系?需要调查一下。
一问苏小妹,才解了法师的疑惑,原来这个“李某萍”是超哥的母亲。超哥虽策划申报这个商标,但是是以他母亲的名义办理。那么在法律关系上,这个“芈月”商标并不属于超哥,而是属于她母亲李太后。超哥欲以60万身价外嫁“芈月”,超哥他做不到,太后她不能忍。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利,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具有独占和排他的特性,仅此一家,别无他店。如开设港澳台分号或跨国特斯拉,需提前布局,在当地申请注册。超哥若自行开设蛋糕房,需经太后书面授权并报衙门备案,才能正当使用,合理合法。若想通过转让程序完成无形资产变现,则需太后本人亲自办理。
向法师温馨提醒,商标虽小,可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专业人士是你的最优选择。
来源:IPRdaily
作者:向法师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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