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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品版权该如何保护?7年前,《光明日报》法律顾问黄晓曾提出“传统媒体的草养肥了网络媒体的羊”这一观点,即报纸在种“草(原创内容)”,网站在养“羊(用户和流量等)”,网站依靠传统媒体的“草”养肥了自己的“羊”,却不给“粮草钱”。至今,这一观点仍被业界津津乐道。
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在黄晓看来,传统媒体不再只是单纯的内容提供者,也在发力新媒体,培育用户和流量;而新媒体也不再只依靠搬运他人内容来养“羊”,开始生产内容和采购版权。但由于自身内容生产能力有限,或者想以最小成本获得更多优质内容,不少新媒体仍会进行侵权盗版。正如黄晓所言,一些新媒体仍然存在去别人家“偷草屯粮”的行为,新闻作品版权问题仍然存在,涉及的法律问题更加复杂。
正因如此,如何加强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如何在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公众获取信息之间寻求平衡点,成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面临的问题。近日,由中国版权协会、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主办的“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京举行,相关从业者对上述问题展开了热议。
侵权不容忽视
在媒体融合时代,如果再用单一的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属性对媒体进行划分,已不再全面客观。随着新华社、《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等传统媒体报网融合策略深入推进,其旗下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已成为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新媒体代表;而以新浪网、腾讯网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则培养了一大批作者,加大了内容原创。
在新华社社长蔡名照看来,如今,无论对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原创内容均是核心资源,新闻作品的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只有保护好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才能将内容资源转化为版权资产。对此,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张宁均表示认同。在他看来,新闻节目不仅是央视的立台之本,也是其最重要的版权资产,是台里最优质的资源。
黄晓同样认为,新媒体如今除采购版权外,更是在努力培养自己的采编队伍,积累原创内容。而传统媒体依托海量内容,利用新媒体进行传播和二次开发等。从这一层面而言,无论何种时代,内容为王的事实没有改变。
虽然内容愈发受到重视,但新闻作品被侵权现象仍很严重。对此,蔡名照深有感触。在他看来,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化作品的复制和传播越来越便捷,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从私自转载转引、不标注作品来源,到对原文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等等,这些问题已成顽疾。
作为国内影响力最大的电视平台,央视制作的新闻节目更是成为侵权者眼中的“肥草”。张宁表示,央视被侵权最为严重的前5名节目当中,有4档就是新闻节目,比如《新闻直播间》《新闻联播》等,这些节目每天都在被盗播。其中,仅《新闻直播间》2014年的盗用链接总数就接近4万条。“侵权盗用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央视节目的独家价值和收视率,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媒体机构甚至个人任意篡改和歪曲新闻报道的内容,给央视带来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张宁表示。
联合打击盗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造成新闻作品经常被侵权的原因有多方面,比如公众版权意识不高、新闻媒体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足、判赔额度低、维权成本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
张宁建议,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首先,公众要了解版权基本常识,不是所有的新闻作品都是时事新闻,很多深度报道等汇集了新闻工作者的智力劳动和心血,创作完成的文字作品或者视频内容同样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次,新闻单位应联合起来形成协同联动的维权机制,加强主动维权意识,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再次,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同时,媒体行业应该积极营造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和市场环境,形成稳定的交易模式和市场惯例。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学部副部长王四新表示认可。“除借助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等力量外,还可运用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增加转载、复制的难度;发生非法转载时,做到有迹可寻、有证可查等。”王四新表示。
“作为新闻媒体,我们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广泛传播,鼓励合法的新闻作品发布与转载甚至是跨平台的内容资源共享,但前提是尊重原创劳动,做到‘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如果放任侵权事件发生,长此以往,将影响整个传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蔡名照表示。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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