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国家产权
IPR Daily,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商标局作出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以撤销,并责令商标局重新作出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商标局作出的规范性文件,是首个司法审查国家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确认违法的案例。
来源:知产北京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企业专利申请的几个误区
逆向思维《专利法》,开拓创新“三步法”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