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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打了两年的官司终于有了一审判决。加多宝要和“怕上火,喝XXX”这句广告语彻底说拜拜了。
12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怕上火”这一广告语为王老吉专有,被告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包括“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并赔偿原告王老吉500万元。
法院认为,“怕上火喝”是产品功能定位,“王老吉”是产品指向,二者共同构成了有机整体,不可分割。此外,通过长期的宣传、推广和使用,“怕上火喝XXX”成为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权益。因此,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对属于该商标形象组成部分的广告语享有合法利益。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经典广告语让很多岭南之外的消费者第一次认识了凉茶这种产品。因此,自2012年广药集团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手中收回“王老吉”商标后,对于“怕上火”这一具有功能定位性的广告语谁都不放手,甚至互相把对方告上了法庭。
但原被告互换的两轮诉讼加多宝都输了。此前,重庆一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一审判决中驳回加多宝公司作为原告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为侵权的全部诉请。这一案件目前在二审当中。
这场官司过后,不仅仅加多宝,包括其他与王老吉形成竞争关系的凉茶品牌恐怕都不能使用“怕上火,喝XXX”的广告语了。“这会涉嫌不正当竞争。”王老吉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甚至竞争对手用“上火你就喝XXX”这样稍作改变的近似句式打擦边球,也是不行的。“这是耍小聪明,我们会追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倪依东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但我们也没那么霸道,我们没说对方不能打广告,它也可以在品牌说明上说这个功能,但不能用这种广告语句广而告之。”
三年多来,王老吉与加多宝所涉及的官司有数十起,王老吉获14连胜,打赢了包括“改名案”、“10罐7罐案”、“吉庆时分案”和“怕上火案”在内的所有广告语案件。据不完全统计,王老吉向加多宝索赔的金额累计高达惊人的50亿元左右。
目前,大部分案件尚处于二审阶段,加多宝已经赔付到账的只有300万,是此前北京高院判决的“连续7年第一罐”的虚假宣传案的赔偿款项。
除了约50亿元的巨额索赔,接连失去了商标、红罐包装和“怕上火”广告语的加多宝还面临着巨大的营销压力。“当然,加多宝有丰富的经验、灵活的营销手段和资源,也不是那种会随时被打趴的企业,竞争会很激烈。”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授黄昇民表示。
目前,加多宝在同类罐装凉茶产品中依然保持80%的市场占有率。
来源:界面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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