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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很复杂。自有知识产权一般情况下不用证明是自己的,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上市、纠纷、授权等等情况,才有证明的必要。而这种情况又非常关键,如果不能证明属于企业所有,会非常麻烦。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企业老总并没有足够重视。有些企业老总会对我说:我这个公司最值钱的就是我的无形资产。我有时候会问:在哪里呢?拿来我看。
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可以把房产本拿出来,上面有登记;证明电脑是自己的,很简单,手里拿着呢或者在自己的管控之下,还有发票;证明电冰箱是自己的,电冰箱就在家里放着呢。这些东西证明归谁所有相对比较简单,但是要证明一本书的著作权是自己的,怎么办?要证明这个商标是自己的,怎么办?因为知识产权属于无体(或者“无形”)财产,不能拿在手里,实际上也不能实现独自占有。
对此,我国就规定了登记和注册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登记或者注册,都是由政府部门或者政府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的登记在册并公之于众的程序。因为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的客体不像有形物体一样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并且只存续于一个空间,可以在外在形态上把握。知识产权被称为一种无形财产,可复制性是其特征之一。一个电脑,占有它拿在手里就可以了。但是一篇文章,把书拿在手里不能占有它,因为可以同时有其他人在阅读、使用。所以,就需要一个登记或者注册的程序,把权利人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是谁创作的,使用的话应该经过谁的同意。
但是,著作权、商标、专利特性不同,适用登记与注册的程序不同,登记和注册起的作用也不同。
著作权的产生不用登记,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取得著作权。但是,为了固定著作权的权属可以到国家指定的单位进行登记。所以,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经程序,只是起到固定证据和公示的作用。
商标分为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经过注册的商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商品和服务中可以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商品和服务中使用。但是,商标经过注册首先可以保证商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已经注册的商标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排斥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的,即如果在相同种类上的两个相同或者相似商标,一般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再注册了,能否再使用还需要很多证据来证明在先使用的问题。所以,商标注册也不是商标权产生的必经程序。但是商标经过注册程序可以保证商标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相冲突时,一般注册商标会被优先保护。
专利必须进行申请、批准程序。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都属于技术方案。一项新的技术方案如果想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只有国家授权该项技术方案为专利,才能取得专利权。所以,官方审查和批准、公告程序是获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当然,如果某项技术方案没有申请专利,而是作为技术秘密保护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该项技术也不是专利了。
所以,假如企业说我这个公司最值钱的就是无形资产,它应该拿出来各种登记、注册的证书来证明这个问题,而非只是拿出电脑来指着里面的东西说:看,这就是我的无形资产。电脑里的无形财产可以随着电脑的被盗、被损害而消失,只有做好了相关登记、备案工作,成为辅助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才能把知识产权锁进保险柜,成为企业的财富。
作者:赵虎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辑;IPR 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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