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唯冠通过对iPad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渠道提起诉讼,全国多地查扣禁售苹果iPad。事件缘由要追溯到1998年,唯冠称“iPad”商标产品唯冠在1998年就已经设计生产,而苹果在没有“iPad”商标情况下在大陆出售其产品,商标侵权成立。 1、唯冠苹果“iPad”商标纠纷
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2012年7月2日上午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将为此支付6000万美元。
2、联想从“LEGEND”到“Lenovo”
3、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案
4、高通商标侵权案件
5、微软在谷歌之前抢注“Blink”商标
在质疑微软动机之前需要指出,该软件巨头的研究院此前已经开发了一款名为Blink的Windows Phone 8应用——不过,微软过去一般不为其研究院项目申请商标。
6、苹果 “iPhone”商标在巴西被分享
不过,苹果却对该商标提出质疑,认为该公司并未能够在商标临近过期之前,作出得当的使用。但是去年,IGB公司推出了一款以iPhone命名的低端Android智能手机。经过长达六年的争议,法庭最终裁定两家公司在巴西共享iPhone商标使用权,理由是:“苹果公司的iPhone是“世界闻名的”产品”。
本文来源:cnbeta网站 来自: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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