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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小乐 知英网 CEO
“荣耀”是我们自己弄丢的,那就需要我们自己再重新找回。“重返荣耀”就是告诉我们自己,我们真正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干掉对方,而是让整个社会重拾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信心和尊重。
序 自9月11日拜访山东千慧知识产权集团俠姐到9月19日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张总结束 ,7天时间共行程6300多公里,分别拜会了16家在中国知识产权服务界不同地区并具不同代表性的创始人和部分高管,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这个行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个行业的“过去”和“将来”一定都还是属于这些知识产权服务的中坚力量派,但对于“现在”却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困惑也是茫然的。
当“传统”遇到“互联网+”之时,“困惑”和“茫然”就开始影响整个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那是因为现阶段中国整个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失去了原本属于行业本身的“荣耀”。在能够继续活下去之前,所谓的“荣耀”也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但事实上是这样吗?没有了“荣耀”,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还能存在多久呢?
什么是知识产权
站在地球之外看地球,地球自诞生至今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类的智慧劳动和创造,这就是属于“知识”的力量;自奴隶制社会开始至封建制社会,人类的战争和杀戮都源自于对“产权”的“私有”;因此,当人类文明发展到近代及现代并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时,“智慧私有”也就变成了“知识产权”。
“产权”在“知识”范畴内就好比“法律”一样,一方面宣扬“保护”的同时另一方面又明令“禁止”。好在“知识产权”类比“人类法律”,在确立的同时就代表了过去,从而激发人类不断的去进行新的智慧创造以推动社会的发展。
但,现阶段不到5%的技术转化率到底是真正推动还是限制了社会的发展呢?这就需要质问“知识产权”的重点是在“知识”还是“产权”了。从国家的政策引导的角度来讲应该是提倡以“知识”为重,但实际客观上造成“产权”远大于“知识”的现状其实离不开一部分人,那就是“知识产权代理人”。
什么是知识产权代理人
在我国加入WTO 后,国内市场向国外开放,利益的驱使会使知识产权的域外申请和跨国知识产权争议大增,这些又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求。可以说,知识产权代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凸显以及大量智力成果产生而快速发展的新型服务行业。
本次拜访的16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创始人和部分高管平均代理年限超过12年,可以说他们是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中坚力量和中流砥柱,并亲身见证了这个行业从“欣”到“衰”的整个过程。绝大多数创始人在说起5年前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工作时,我可以感同身受的体验到他们的那份自豪和荣耀。无论是商标代理也好还是专利代理也好,至少在5年之前,知识产权代理就跟当时的律师一样受客户的尊敬和信赖,他们是从事专业服务的“手艺人”。听着他们的过去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过往,我的经历又何尝不是这样?但是从5年前开始这个行业却开始了慢慢发生变化,国家鼓励知识产权创新的目的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增强中国全球竞争力,出于对竞争力的保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补贴政策,但却产生了一大批毫无社会经济转化意义的知识产权。发明人为了获得补贴或者所谓的荣誉,不断的“发明”出无数轻“质”重“量”的知识产权。当“产权”变成“产出”的时候,那么“知识”也就失了本来的社会推动意义。从而滋生了一大批新时代的“知识产权代理人”,这一类“知识产权代理人”不是客观需求的产物,而是“知识”绑架“政策”的产物。
当“知识产权”变为“知识产出”的时候,可悲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社会将为“知识产出”服务的“销售员”和为“知识产权”服务的“手艺人”同时定义了一个相同的社会身份标签---“知识产权代理人”。
同为“知识产权代理人”,其实“营销员”和“手艺人”原本到也相安无事,但是当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知识创造人”对于“产权”和“产出”需求以及认识的阈值发生变化后,那么这个平衡就打破了。“营销员”求量而“手艺人”求质,突然将一个工作10年的“手艺人”和工作1年的“营销员”同时放在客户的面前,对于求“量”而不求“质”的社会需求现状而言,这是悲哀的也是无奈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中国技术转化率为什么不到5%了。
“互联网+”VS“传统”
现在的中国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有两种代理模式:“互联网”+“知识产权”以及“传统代理”+“知识产权”,都同时称为“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至于那些自称“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代理公司是否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模式,还是仅以“互联网”为营销手段的“伪互联网+”模式先暂且不表,但是其对于“传统代理”+“知识产权”的代理公司造成一定量级的冲击是肯定的了。
为什么会造成冲击呢?其实道理很简单,那就是“知识产权”服务本身就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客户体验式服务。不可否认,现阶段出现的一些“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的代理公司,从“传统代理”+“知识产权”模式的代理公司手里抢走了很多的“增量”客户;同样也有很多“传统代理”+“知识产权”模式的代理公司,因为客户并未从“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的代理公司那里获得最终想要的结果而重新获得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增量”客户。表面上看客户的流动阈值又重新达到了一个平衡,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这两种模式的相互竞争导致了客户原本只需要购买一张单程票,却活生生的多消费了一次往返!!!
什么是荣耀
什么是荣耀?荣耀是指:“应得或能够赢得的崇高称誉”。但属于“知产人”的“荣耀”和整个“知产服务业”的“荣耀”一样吗?答案是否定的。
“知产人”的“荣耀”:某个不特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或代理公司,在处理某个客户委托的具体业务委托时,通过自身良好的服务意识、专业技能以及后续客服并达到客户的委托诉求,获得客户的肯定和赞誉,即获得了作为一个“知产人”的专属“荣耀”。本次拜访之旅所见的16家“知产人”,大多数能将自身的代理公司经营超过10年,这是由每个专属“荣耀”积累而成的结果。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如果客户自身发生了变化(由强转弱)以及选择发生了变化(互联网化),“存量”客户的减少与“增量”客户的增加之间的阈值一旦再次发生变化,那么还有多少“知产人”可以静下心来去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专属“荣耀”?
“知产服务业”的“荣耀”:社会大众对于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整个社会群体的信赖和肯定,是整个“知产服务业”的“荣耀”。曾几何时,多少个“知产人”付出千辛万苦之只为了一张商标代理人证、专利代理人抑或律师资格证?又几时许,一个所谓的“互联网+”网站就可以否定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挑灯夜战? 当整个行业以利益为主导的时候,那么所谓的“荣耀”也就不再是“荣耀”,而是“活着”。
荣耀因谁而亡
当专属于“知产人”的“荣耀”没了之后,整个行业的“荣耀”也就消亡了。真如前文所述,中国的“知产人”是由重“互联网”派的“营销员”与重“传统代理”的“手艺人”组成,那到底是谁谋杀了原本属于“知产人”的“荣耀”呢?我们还是要从这两种人群的商业模式类分析,最终我们是可以找到答案的。
“互联网+”派:由于没有“存量”客户,如果要生存下去注定要在短时间内获得足够的“增量”客户,必然会重营销而轻服务。而知识产权的服务本质活动是按照客户的确权需求为引导的一个动态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最能吸引客户的是对其“产权”意识的培养,甚至还不断的将客户的“产权”意识向“产出”意识的方向进行引导,从而帮助客户设计出一些所谓的“知识产权”来“绑架”国家相关的鼓励扶持“政策”。这不但产生了大量毫无经济转化意义的“知识产权”,还极大的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审查资源和经济资源。当“知识产权”不再是以社会发展为目的的时候,这类“知产人”的“荣耀”还有了正面意义吗?
“传统代理”派:由于自身有稳定的“存量”客户,以服务质量为立身之本,大多数都不屑于“互联网+”派的竞争。但在面临“互联网+”派的市场介入,难道就真的能独善其身了吗?君不见有多少原本有非常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现在很少有机会去撰写那些非常有社会意义的发明专利,转而加入了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国家补助的帮凶团队?当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增量”客户被抢走之后,深挖“存量”客户的需求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哪怕是毫无意义的需求。这在本质上来讲,“传统代理”派与“互联网+”派又有什么区别呢?一旦天下归为大同时,专属于传统“知产人”的“荣耀”也就彻底没了。
重返荣耀
其实,无论是“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还是“传统代理”+“知识产权”模式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唯一能生存下去的是在共同培育这个社会客户对于知识产权服务这个“崇高”服务行业的信任和良好的共存生态环境。在我看来,这两种模式之间原本就不是相生相克,而是相生相惜。“互联网”可以更好的“传递价值”,而“传统代理”可以更好的“创造价值”。我始终坚定的认为“传统代理”+“知识产权”模式的未来一定是在线上(互联网),而“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的未来一定是在线下(专业服务);“传统代理”需要软件升级,而“互联网+”需要软着陆。
作为一个有着10年传统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经历现又同时在做“互联网”模式的探索的我,虽然自认能够看清两种模式之争会显得有点托大,但我希望能够真正的将现阶段“互联网”VS“传统”的这种不正确的竞争关系扭转为合作共生关系的期待却是真心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做“知英网”的根本原因及动力所在了。
诚然,现在的这个社会在变,我们的客户也在变;每个“知产人”要能够生存下去,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相互之间的利益之争。但是这种违背行业服务本质属性的利益之争,最终将会会导致整个社会需求对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出现严重的信任危机。这种危机背后无论最终谁胜谁负,各自都将亲自品尝冲突带来的恶果,保护家园远比重建家园容易得多,信任的生态环境已经没了,谁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如何“重返荣耀”?那就将现存的两种相互竞争的模式,相互结合并组成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来服务于新形态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事业。用我们自身的力量,去扭转客户从“知识产出”向“知识产权”的转化,不单靠“质”或单靠“量”去服务客户,而是用最先进以及最适合客户的方法去为客户最高质量的服务,真正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宏伟目标。
只是,荣耀不是自然而来的,是要靠这个行业集体去努力争取的。对于那些只知道用所谓“互联网+”的方式而缺乏实际“智慧服务”并仍不加强“专业服务”的代理公司要坚决杀之,不能让他们成为阻碍行业发展的毒瘤;对于那些只知道固执坚持“传统代理”而不求改变的代理公司也要尽快放下,因为他们已经病入膏肓了。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让那些还有追求“荣耀”感的“知产人”共同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毫无底线的恶意竞争、共同抵制毫无意义的客户诉求、共同抵制不以发展社会为目的的“智慧创造”;共同培养用“互联网+”的思路去服务“知识产权”本质、共同培养客户对于“知识产权”的正确认识、共同找回属于“知产人”自己以及“知产服务业”的基本“尊严”和专属“荣耀”。
历史的车轮从来都不会停歇,注定将碾压那些片面并卑微的躯体;而那些包容并向善的灵魂,在荣耀的指引下注定会得到永生。时间会证明荣耀的伟大,但时间绝对不会给你再来一次的机会。
重返荣耀,是我们现在每个“知产人”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共同义务,也是每个有情怀的“知产人”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呼唤。
来源:IPRdaily
作者:沈小乐 知英网 CEO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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