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两局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协议】 日前,应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邀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率团访问马来西亚,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局长莎木西亚·卡玛鲁丁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协议》。
【中加、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9月1日分别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两项PPH试点均至2015年8月31日止。根据中加两局共同决定,中加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澳两局续签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 8月2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京会见了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局长帕特丽莎·凯莉一行。双方就两国知识产权领域宏观政策以及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两局关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续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谷歌称欧盟反垄断指控毫无根据】 谷歌反驳了欧盟有关该公司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的反垄断指控。根据该指控,如果谷歌不改变其商业操作,则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欧盟委员会今年4月指称,谷歌不正当地在其搜索结果中优待自己的购物比价服务,这项指控可能令谷歌面临数十亿欧元罚款。欧盟委员会已经启动了一项质询,目的是查明谷歌是否正在利用Android操作系统不公平地推升其移动搜索服务流量。如果监管机构能证明谷歌在欧洲市场上采取了违法行为,则对于像谷歌如此富有的一家公司来说,其所面临的罚款将达到天价。
【影视版权运营商的“互联网+”】 日前,总部位于深圳的国内首家影视版权运营商中视丰德与乐视网签订了《版权作品专区合作协议》,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乐视网将在其PC、移动、TV等客户端搭建《中视丰德影视剧合作专区》,中视丰德将向乐视网提供优质的影视剧新媒体版权,双方以点播收益为结算依据进行分成。据悉,这是国内首次版权商与视频网站以流量分成模式进行的一次尝试。
【乐视起诉小米未经许可转载独家版权电视 获赔2万元】 因指认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自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剧《金太狼的幸福生活》,原告乐视网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乐视公司2万元。
【石狮微商平台状告厦门同业侵权 索赔一元】 某答公司是石狮的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主要经营微商平台业务。2014年4月,“某答”被正式登记注册为商标,某答公司是该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和实际使用人。过了不久,某答公司员工上网时发现,在百度搜索栏输入“某答”,排名第一的百度推广结果竟是一家来自厦门的网络科技公司“V盟”(化名),链接描述该公司为“传统某答体系的颠覆者”。而正牌商标的所有者某答公司,则在搜索结果中名列第二位。“这种做法会误导我们的消费者,给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大的困扰甚至损失。”某答公司随即以V盟公司和百度推广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将双方起诉至思明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撤销网页,赔偿原告损失1元人民币及取证律师费用9000元。近日,思明区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V盟公司构成商标侵权,百度网讯公司则不构成侵权。
【中俄加强轨道交通类图书版权交易合作】 8月27日,北京交通大学与俄联邦铁道交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今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加强轨道交通类图书出版与版权交易。双方约定各自编纂的轨道交通类书籍(高铁技术、交通安全、联合运输、物流、铁路历史等专业)优先向对方提供版权出售,译本由对方出版发行。双方还将合作成立轨道交通类图书国际编纂小组,主要负责相关教材、教参等的编写工作,教学材料均可用俄英汉三种语言编写。双方还将积极开展现代信息科技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共同参与编纂并积极推动“轨道交通类专业术语俄汉英词典”项目。此外,为深化合作,双方还将共同组织、参与在两国举办的有关轨道交通类大型国际专业展会、论坛以及科学实践等活动。
编辑:周海峰 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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