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审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IPRdaily消息:9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广东知识产权强省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广东知识产权强省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发送电子邮件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提交两种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切换区域和部门至省财政厅,再点击进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省市场监管局栏目下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0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17: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联系人详见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报指南.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部署,大力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提升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推动我省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增创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工作,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开展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引领导航,推动增创广东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二、项目依据
项目依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9〕79号),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任务,设立此项目。
三、项目任务
项目任务:围绕我省近期遭受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企业的某项重点出口产品,深度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服务,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研究和分析,提出我省相关领域企业的应对策略。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企业;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人员、经费等保障投入。
3.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商标、专利,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主导产品已经走向海外,存在海外投资建厂、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的企业;
4.有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经验或正在进行海外诉讼。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gdsjj_bg@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七、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项目联系人:毕赓;电话:020-3883542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研究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广东展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1.借鉴国内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与需求,切实完善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2.切实做好2020年度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现广交会知识产权纠纷档案数据电子化,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统计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功能。
二、项目类别及任务
本项目分以下两类专题分别申报立项:
(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
本专题主要任务:1.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近三年以来省内举办的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与数据收集,分析广东各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2.研究借鉴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美国等国家举办的知名展会以及我国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经验,对改革完善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3.梳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借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则,研究制定全省展会适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与各类文书范本。
本专题成果体现形式:1.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2.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提升方案;3.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与文书范本。
(二)“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本专题主要任务:1.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团队,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完成2020年度两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现场纠纷处理、展会信息整理报送、为驻会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住宿、用餐、接送等后勤保障;2.整理完成当年两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在当届展会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卷宗、录入知识产权案件系统的工作,配合对外贸易中心拓展应用广交会知识产权纠纷投诉管理信息系统,为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信息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本专题成果体现形式:1.按要求完成2020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在当届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工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报告;2.形成完整、准确的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档案材料,建立广交会知识产权纠纷数据信息库。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2.“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二)具体申报条件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具有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工作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较好地承担实地调研、大数据处理分析、网络数据挖掘等具体事务,以及国内外文献收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与案例分析等学术研究工作;
(3)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
2.“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即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具有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及后勤保障工作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切实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3)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参加3届以上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
四、申报材料
(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在广州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具备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专职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4)申报主体或其会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二)“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
1.《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在广州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及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4)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参加3届以上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huangzw@gdg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每个专题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黄知文,联系电话:020-3883527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请书
附件3
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工作,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能力。
二、项目依据
项目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区域创新环境等工作任务,设立此项目。
三、项目任务
项目任务:
1.承接泛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知识产权区域协作相关工作;
2.组织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等相关任务;
3.征集、梳理省内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组织分析评议并在相关产业领域进行宣讲;
4.协助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理及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省级非营利性知识产权专业社会组织,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人员、经费等保障投入,必要时可以提供现场驻点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2.具有承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工作的经验,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协作机制各相关单位有良好沟通或合作关系。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gdsjj_ipbh@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七、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宋慧婷,电话:020-3883597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区域协作项目申请书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IP生态新变局”2019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将于11月5日-6日在京举办!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