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daily 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创新|创业|连接IP变革者
文 / 庄晓苑 超凡知识产权 本文系作者庄晓苑授权IPRdaily转载,并经IPRdaily编辑,转载请征求作者同意,并标注来源。
欢迎关注最NB、最具颠覆性的创业项目: 破茧而生!2015“合享新创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海选25强名单出炉(点击查看)
【小D导读】
作为原著党,《花千骨》的热播引起了笔者的追捧,最近《花千骨》网游、手游也同期发布,看来Fresh果果已不再满足于将《花千骨》搬上荧屏,而是想以此为契机打造娱乐产业链,进一步开发《花千骨》的周边产品。只是如此宏伟的发展规划,是否有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储备呢?
上述商标中,最早的一枚申请于2013年3月11日,最近的是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申请的8枚商标,于今年4月20日申请。上述商标中,包括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3枚在内一共有6枚“花千骨”商标已经初审公告,倘若公告期结束仍没有人提异议,这6枚“花千骨”商标将获准注册。而在25类和43类上申请注册的2枚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市场上将很快会出现“花千骨”牌服装和“花千骨”餐馆了。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几乎将当下热门的网络小说名称,如“盗墓笔记”、“鬼吹灯”、“紫川”、“将夜”等都申请注册了商标,甚至连“唐家三少”都是其名下的注册商标,不知其申请注册“花千骨”商标是否取得了Fresh果果的同意。而爱奇艺声称取得电视剧版《花千骨》的网络版权,其在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在先申请“花千骨”商标的情况下,仍然于今年4月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商标,想必是有备而来。而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申请的几枚商标与在先商标在商品上也存在重合,其商标表现形式更是与电视剧《花千骨》片头一模一样(见下图),不知其是否取得了电视剧版权方的许可。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主体若想要取得商标权,势必很快会对已经初审公告的“花千骨”商标提起异议。
由上可知,目前Fresh果果对小说《花千骨》享有版权,其授权慈文传媒集团制作和发行电视剧《花千骨》,其还授权其他公司开发有《花千骨》网页游戏、手机游戏,但“计算机游戏软件”、“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商品和服务上的“花千骨”商标却在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法预料上海玄霆娱乐公司是否会对上述产品采取维权措施,但可以想见的是,若Fresh果果想要进一步开发“花千骨”的化妆品、营养品、首饰、玩具、服装等产品,无疑将在商标上受到较大的阻碍。 从《甄嬛传》、《步步惊心》到如今的《花千骨》、《华胥引》,大量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掀起了一股“IP”剧热潮。直接改编网络小说能够网罗大量原著粉丝,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正是因此,一旦曝出某部小说被影视公司买断改编权,必然就有投机者将该小说名称注册成商标,企图从中谋利。前文所述的20多个“花千骨”商标即是如此,这些商标均申请于2013年以后,而正是在2013年慈文传媒集团买下了《花千骨》的电视剧版权。 事实上,除了“花千骨”,连“尊上”、“糖宝”、“杀阡陌”等人物名字都已经被注册成了商标。可以想象这样一幅画面,当Fresh果果逛完“花千骨”童装店后,又进了“糖宝”玩具店,出来后看到左边是“尊上”家具城,右边是“杀阡陌”珠宝城,前面是“花千骨”咖啡厅时,她会不会有一股想哭的冲动呢?
来源:超凡知识产权 作者:庄晓苑 编辑:IPRdaily 赵珍 -------------
IPRdaily欢迎大家投稿,分享生活、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投稿邮箱:iprdaily@163.com,或加微信iprdaily201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