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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
ZARA,是国际知名的服装连锁零售品牌,在福州数个城市综合体都有分店。然而,福州开美发店的老板周先生,近日和这个“国际大牌”抢起了风头,成功抢注ZARA中英文商标,允许在美容、美发等行业使用。
其实,早在2012年,周先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时,就收到ZARA中国区总部发来的律师函,告其侵权,要求立刻撤销商标注册申请。博弈了三年,周先生还是收到商标注册证。有律师提醒,如果ZARA公司准备穷尽救济程序,周先生有可能还会吃官司。
“傍”国际大牌 三次遭起诉
2011年,周先生在福州开了一家美发店,用了“ZARA”和“飒拉”的商标,刚好和国际服装快消品牌ZARA的中英文商标一样。
周先生说,考虑到可能会被对方起诉,他特地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查询,“我发现,在有关美容、美发的第44类商标中,ZARA和飒拉并没有被注册。”随后,周先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当时他在福州开的3家美发门店,都是用“ZARA”和“飒拉”的商标。
2012年4月,周先生的注册申请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示后,他马上接到ZARA中国区总部发来的律师函,告知其侵权,要求立刻撤销商标注册申请。
周先生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一次诉讼仲裁他胜诉,至今ZARA公司已先后三次提起诉讼。因为担心诉讼失败,他还把美发店关了,转行做装修。
福州美发店准备“重操旧标”
前几天,周先生拿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授予他“ZARA”和“飒拉”的商标使用权。
昨日,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ZARA”和“飒拉”商标的使用权,大部分都被ZARA公司的母公司“蒂则诺纺织工业公司”注册了,但在第44类,“ZARA”和“飒拉”则被周先生抢注,可应用于理发店、保健、美容等行业。
周先生说,成功抢注下商标后,朋友圈也炸开了锅,“有朋友说,这个商标说不定值不少钱”。周先生说,打算重操旧业,用“ZARA”和“飒拉”继续开美发店。
日前,记者向ZARA公司中国区总部发出采访申请,公司公关部一位负责人回复称,公司拒绝对此发表意见。
律师:要避免经营范围相似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昨日表示,如果ZARA公司准备穷尽救济程序,周先生有可能还会吃官司,虽然已经打了四年官司,但这仅是商标注册前的异议程序。根据《商标法》,ZARA公司作为驰名商标所有人,仍可以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因此,在持有该商标证的同时,周先生仍要全力以赴应对上述商标救济官司,以保障商标权合法存续;在使用该商标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与ZARA公司的经营范围相似,周先生可以做一些广告宣传,以形成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与ZARA公司有效区分。
来源:东南网 作者:施建华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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