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谁为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怎能忘了“5年期限”?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谁为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怎能忘了“5年期限”?
谁为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怎能忘了“5年期限”?

 

IPRdaily 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创新|创业|连接IP变革者

  文 / 张月梅  商标评审委员会  IPRdaily专栏作者

 

本文系作者向IPRdaily投稿,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PRdaily)。

 

【小D导读】
备受关注的前NBA球星、“飞人”乔丹起诉中国品牌“乔丹体育”商标纠纷一案有了新进展。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迈克尔·乔丹撤销乔丹体育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

 

朋友在微信上转发过来一则报道:乔丹告“乔丹体育”商标案二审“飞人”又输了。

 

既然“飞人”输了,就意味着商标评审委员会赢了。因为在商标确权案件中,无论谁撤销谁的商标,起诉到法院时,告的都是商评委。

 

作为商评员审查员,我一般没时间关注赢了的案件,85%以上的案件商评委都赢了,数量实在太大。只有输了的案件,我委才会把判决书复印给每个处,供大家认真学习,以查找和分析败诉的原因。

 

但这个案件被媒体关注了,还是少有的商评委赢了还被关注的案件,引起了我的兴趣。该案不是我承办的,于是我就从案例库里查阅了一下乔丹商标案件的相关情况。

 

看过相关裁定,就产生了第一个疑问:谁给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 迈克尔·乔丹篮球打得再好,不懂商标法也很正常。既然他于2012年向商评委申请撤销乔丹体育(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可见还是有人向他宣讲了商标法。

 

这78件中的第一件“”商标,最早由博爱县光华裘皮服装厂于1991年6月1日申请,于1992年5月20日获准注册,指定商品为裘皮服装,后转让给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这就是是让我产生疑问的原因之一。迈克尔·乔丹提出的撤销理由包括该商标的注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易产生不良影响外,还认为该商标包含其中文译名,损害了其在先姓名权,属于2014年修改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指情形。

 

只要学过《商标法》的人都应该知道,法律规定是这样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意思是,对于一件注册超过5年的商标,是不能以侵犯姓名权的理由撤销的。

 

所以我对给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的人产生了好奇。他到底是怎么理解的法律,不但认为“”商标侵犯了飞人的姓名权,还在该商标注册20年后直接提了出来。

 

当然,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形,权利人应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撤销,但也不能禁止迈克尔·乔丹在5年之后提出这项理由,只不过因超过法定期限,商评委不会审理这项理由。但即使直接驳回,商评委也还是多了一件案子。

 

需要说明的是,这起案件因还有不良影响等绝对理由,商评委还是进行了实质审理。结果嘛,和其他案件一样,维持了商标的注册。当然,在这78件中,有一部分商标注册时间是没有超过5年的,只不过侵犯姓名权这一理由也没有成立。

 

这一系列案件法院二审已经结束,判决书也已公开,正常程序下,结果已经确定。当然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理解这份判决,我的个人观点是赞同。

 

但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讨论这份判决,而是一如既往地想宣传商标法的基础知识,所以我才会敏感地注意到某人竟然忽略了5年这个重要法律期限的问题。

 

不管是谁为迈克尔·乔丹讲了商标法,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忽略了5年的期限,总有他的理由。但我还是要强调指出,如果一件注册商标侵犯了您在先的姓名权、商号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私权,请一定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

 

这一点上,绝对没有妥协的余地,任何一项法律明确规定了期限的权利,均是过期作废,一秒中都不会延长。

 

不幸您在商标注册5年后才发现可能存在侵权,建议也不要提起案件(行政或司法)了,这就等于节约了各方的财力物力人力。

 

当然,我衷心希望每个人都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IPRdaily 编辑:IPRdaily 赵珍 -------------

 

IPRdaily欢迎大家投稿,分享生活、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投稿邮箱:iprdaily@163.com,或加微信helps120。

 

首届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中国区)大赛报名入口已正式开启。具体方式请点击屏幕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活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谁为迈克尔·乔丹讲的商标法,怎能忘了“5年期限”?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8492.html,发布时间为2015-05-20 10:27:59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