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IPR DAILY
中文网
资讯
晨报
专题
商标
版权
公司
产品
董图
活动
人才服务
数字化
排行榜
活动
人才库
登录 注册
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去注册>>
注册
忘记密码?
已有账号?去登陆>>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
行业
政策
诉讼
TOP100
招聘
湾区IP动态
职场
人物
国际视野
许可交易
深度
专题
活动
商标
版权
Oversea
晨报
董图
产品
公司
审查员说
法官说
首席知识产权官
G40领袖
机构
企业
专利
大洋洲
律所
为跨界传播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产业
IPRdaily
11年前
数字时代,新闻出版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融合,一方面,推动了传统报刊内容更大规模、更宽领域的跨界传播;另一方面,也使本来就纷繁复杂的报刊版权保护问题更加复杂化。传统报刊出版单位作为优势内容资源提供商,在跨界传播过程中面临哪些问题?在版权保护策略和手段上该作何种选择?从国家、政府部门到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又该如何为报刊内容的跨界传播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 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现象 报刊内容跨界传播,亦即传统报刊内容的跨媒体、跨平台传播,与媒体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最初表现为纸质媒体之间零星的再传播,随着媒体种类的增多而日趋普遍,在当今数字时代达到高潮。 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现象由来已久。19世纪三四十年代,林则徐广东禁烟期间,意图用外报提供的信息对付外国侵略者,曾派人到澳门搜集外国人出版的报刊,将有关消息、言论翻译成中文,抄报朝廷,并提供给两广总督等有关方面。后来,这些翻译材料汇集成册,被称为《澳门新闻纸》(并非严格意义的报纸)。[1]这种将外文报刊翻译成中文再装订成册加以传播的行为,就属于跨界传播。除此之外,鲁迅先生1918年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小说《狂人日记》,后被收入《呐喊》集(图书),编入《鲁迅全集》(图书)第一卷,也属于典型的报刊内容跨界传播。 及至广播、电视等媒体出现以后,传统报刊内容尤其《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等权威报刊的重要内容被跨界传播的现象逐渐趋于常见。但真正把传统报刊内容跨界传播活动推向高潮的,是数字时代大量数字技术、设备的快速发展与应用。 相比以前,如今传统报刊内容跨界传播规模更大,渠道更多,速度更快,市场空间更广阔。在以往单篇内容跨界传播的基础上,传统报刊内容如今可以在网上进行海量传播;除书、报、刊、广播、电视等原有跨界传播渠道外,传统报刊内容如今可以到自身门户网站、网络聚合平台、网络社区、博客、微博、微信等各种网络渠道和电脑、智能手机、iPad等各种网络终端进行跨界传播;之前几乎所有的跨界传播都发生在传统报刊内容正式出版、形成一定社会影响以后,如今则可以做到同步传播,甚至在其他媒介上提前播出(核心内容);此外,随着阅读人群和相应商业模式的不断增加,传统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市场空间也越来越大。 传统报刊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 较之于图书,报刊涉及的版权作品和权利人非常多,出版的周期非常短,加上连续出版物的性质,其版权保护问题原本就非常复杂。其中,尤为突出的是: 1.时事新闻的判定问题。报刊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新闻传播,而版权制度重在激励创新,对时事新闻作品不予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乃至《伯尔尼公约》对此均有明确规定。但一方面,对于时事新闻的范围——实践中主要是报刊出版单位配发的能够反映时事新闻的照片,是否属于时事新闻并没有明确界定;另一方面,对于时事新闻与其他新闻作品的界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不少个案中,要想明确辨别也并非易事。 2.权利归属与保护问题。尽管报刊出版单位对于报刊内容的选取、传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尽管报刊编辑对于相应文稿付出了大量的、专业性极强的智力体力劳动,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单篇版权作品的权利仍然只属于创作者及其继受权利人,而与报刊出版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报刊出版单位在明知道其刊发内容被侵权的情况下,也无法代替真正的著作权人打盗维权。此外,报纸出版单位相对于期刊出版单位更为尴尬,因为其作为出版者,对其字体设计、格式编排等独创内容,依法并不享有版式设计权。 3.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问题。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报刊之间相互转载、摘编已刊登的版权作品,除权利人明确声明不许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不经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2009年,国家版权局发文指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负责收转相应费用(包括邮资)。但据了解,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报刊出版单位没有按规定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缴费,甚至于多年以来根本就没缴过任何相应费用。对此现象,成立伊始的文著协显然力不从心,短时间内难以做到完全有效管理。 数字时代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版权保护问题 数字时代,传统报刊内容跨界传播呈现一系列新特点。这些特点使相应的版权保护问题更加错综复杂。 1.跨界传播主体的泛众化。数字时代以前,书报刊出版以及广播、电视运营需要很强的经济实力和专业能力。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主体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很容易掌握和控制。对于报刊内容的版权保护来说,尽管本身如前所述也非常复杂,但基本上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而在数字时代,由于各种形式的自媒体出现,人人都可以成为报刊内容的跨界传播者。报刊内容再传播的主体由之前特定的出版单位、少数广播电视组织,变成了由亿万自然人组成的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这种情况下,要清楚地判定谁合法传播、谁违法传播,谁在先传播、谁在后传播是非常困难的。 2.跨界传播形式的多样化。数字时代以前,报刊内容跨界传播主要表现为在后出版的图书中收录(集结出版),在其他报刊上转载、摘编,以及在电视、广播上进行播放,形式总体上较为有限。而在数字时代,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形式迅速增多,如前所述,包括在博客、微博、网络社区等各种自媒体中跨界传播。 3.跨界传播内容的泛在化。数字时代以前,仅限于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有限载体。进入数字时代以后,则包括数据库、博客、微博、网络社区等,体现在阅读终端上,包括电脑、智能手机、iPad、电子书等数字阅读设备。形式多样、内容泛在,导致著作权人、版权行政部门、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在版权保护过程中的监察范围和难度大大增加。 4.跨界传播过程的简易化、迅即化。相对于其他媒体,数字传播媒体尤其网络媒体还有两个显著特点,那就是传播过程的简易化和迅即化。报刊内容在数字时代跨界传播过程中,复制起来非常容易,甚至无需复制,直接在线浏览。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计算机运算速度、网络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相关数字设备容量的不断增大,海量信息内容的跨界传播同样非常简易和迅即。这无疑又大大增加了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版权保护的难度。 5.部分跨界传播行为定性模糊化。数字时代,随着各种自媒体的大量出现,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正在变得模糊。这是因为,自媒体具有私人性质,而相应的跨界传播行为是否适用个人使用的权利限制条款值得研究。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目的,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对何谓“个人”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以微信跨界传播报刊内容为例,将本人感兴趣的相关信息转发给家庭成员、同学群、朋友群是否属于个人使用?如果属于个人使用,考虑到微信传播模式即群接群、圈套圈、好友传好友,报刊内容至少在微信领域,将几乎无版权保护可言。 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版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跨界传播的渠道越多,跨界传播的过程越简单,就越凸显原创内容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内容为王”的真命题和版权保护的支撑作用在数字时代无疑更能得到充分验证。针对当前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结合数字时代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特点,笔者在此提出五条对策及建议: 1.顺应数字时代需求,早日修订著作权法,增强法律的科学性与可适用性。首先,从根本上改变以复制权控制为基础的版权法制体系,建立以传播权控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制体系;其次,确立并完善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集体管理组织作用奠定法律基础;第三,完善合理使用制度,明确“个人”范围界限;第四,界定“时事新闻”范围,明确相应照片的法律属性;最后,探索建立版权补偿金制度,由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对相关存储、传播设备经营商征收相应费用,分配给著作权人,用作因为大量私人复制而导致的著作权人损失的合理补偿。[2] 2.加强数字传播领域版权管理与执法,加大相应的宣传、打击力度。围绕报刊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针对当前主要的跨界传播媒体和平台,笔者建议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行动,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发布,以儆效尤。鉴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实际情况,建议国家有关方面结合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充实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建立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法定职责、新时期任务相适应的版权保护人才队伍。与此同时,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数字传播领域的版权管理与执法水平。 3.充分发挥集体管理组织作用,调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版权保护。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是版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适合报刊内容权利人众多特点、顺应数字时代海量传播需求的最重要权利人组织,为此,应当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就传统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版权保护的具体要求而言,主要是发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作用。在大力支持它们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的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公开、透明、公正、高效,保证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还要加大侵权盗版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报刊跨界传播版权保护的积极性,在数字时代,打好版权保护的“人民战争”。 4.增强版权占有和管理意识,实现报刊出版单位向著作权人转型。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改变以往那种“为他人做嫁衣”的落后认识,组建专门机构,筹措专项资金——对于大型/上市报刊传媒企业来说,这两点一般不成问题,或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指导下,通过与本单位采编人员、外部作者签定合同的形式,明确报刊内容的著作财产权归本单位所有,或者由本单位代为行使维权诉讼等相应权利,变出版单位身份为著作权人身份,在切实掌握报刊内容知识产权的同时,为及时、有效解决相应的跨界传播版权纠纷奠定基础。 5.充分运用相应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报刊内容数字版权保护水平。高新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必须借助高新技术的手段加以解决。数字时代,报刊内容跨界传播过程中出现的许多版权保护问题,也应当借助数字加解密技术、数字水印技术、硬件绑定技术等相应技术手段。对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涉及版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集体管理机构、市场代理机构、原始权利人等各个方面。唯有各方面、各环节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才能有效解决数字时代报刊内容跨界传播的版权保护问题。 (作者:张凤杰 作者单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注释 [1]参见宫承波,高金萍,丰纯高主编《新闻历史与理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第25页. [2]参见张万云.“版权补偿金制度的研究”.《商品与质量》2010年第10期. 参考文献 [1]宫承波,高金萍,丰纯高主编《新闻历史与理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2]刘海明.《报纸版权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0月第1版. [3]吴汉东.“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及对策建议”.《青年记者》2009年第4期. [4]黄健.“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版权保护”.《出版广角》2010年第7期. [5]汤潮.“数字时代期刊内容的版权保护和模式”.《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第23期. [6]王岩云.“数字化浪潮下期刊版权保护路在何方”.2012年12月24日《人民政协报》. [7]李静一.“数字时代的版权纠纷——纸质文化作品的网络版权保护”.《中国出版》2011年第8期. [8]张顺军.“免费还是付费?—基于报纸版权保护影响要素分析”.《编辑之友》2013年第4期.
来源:中国报业
来自:iprdaily
《知识产权日报》英文“IPRdaily”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锐知识产权产业媒体,由一群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信徒建立,我们中有资深媒体人,有投资者,有观察者,有代理人,有律师、有IPR风险控制专家,还有创业者。我们将客观敏锐地记录、述评、传播、分享知识产权行业的每一天。
版权声明: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IPRdaily
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
3221
篇
最近文章
寻找“热辣滚烫”的她!
9个月前
行业
2022’京成知识产权论坛,将释放四大亮点(附议程)
3年前
活动
四千观众齐参训 政策解读入人心 ——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 暨PCT专利申请线上培训会圆满举办
5年前
活动
签署《调解协议》!光峰科技与卡西欧专利诉讼达成全面和解
5年前
诉讼
刚刚!国知局发布!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5年前
行业
焦点追踪
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
全球金融科技发明专利排行榜
全球自营业务50强电商授权专利排行榜
日本企业发明授权专利排行榜
中国互联网企业发明专利量排行榜
中国A股新材料企业发明专利量排行榜
中国创业板企业发明授权专利量排行榜
中国独角兽企业发明专利排行榜
中国区块链专利代理机构排行榜
中国区块链专利代理人排行榜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
iprdaily
,永久保存地址为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689.html
,发布时间为
2014-05-26 21:04:13
。
分享到
收藏
已收藏
抄袭风盛行 版权之争拷问编剧底线
郭台铭谋的专利布局:鸿海从制造到智造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打赏ta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
140
个字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陶鑫良观点:“夜郎古”商标不侵权
脱离母公司、寻求独立上市的致远电子撤回IPO,专利转让曾被重点审议!
开始报名!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实践基地特色研学活动约您一起来!
粤港澳青年知识产权研学交流活动(华为站)成功举办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提 交
请选择打赏金额
1
元
10
元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