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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
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大多来源于被告人所实际控制的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核心运营和管理团队,这有可能是一起管理层内部斗争引起的权利争战,也有可能是客户利益遭受损失后的报复之举。
本文系IPRdaily特约撰稿,转载请注明出处(微信号:IPRdaily)。 2015年1月13日上午10:3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地方知产局证明并骗取巨额专利减缓费”一案,该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国法院网和北京法院网进行了网络直播。
据悉,本案开庭前,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已于2014年1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2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逮捕。
根据公诉人宣读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2014)京海检公诉刑诉2822号起诉书内容我们发现,自2011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附近,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减缓费用共计人民币193270元。检方据此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宣判。
该案很有可能会是中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第一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本案的审理与宣判将对中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规范发展有警示作用与标本意义。
上市梦碎 或案发于管理层内斗
根据公诉人的举证和当庭质证,证人证言均证明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被告人对公诉人宣读的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被告人伪造印章的事实供认不讳。
值得注意的是,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大多来源于被告人所实际控制的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核心运营和管理团队,这有可能是一起管理层内部斗争引起的权利争战,也有可能是客户利益遭受损失后的报复之举。但是无论何种原因,伪造印章和国家公文,都应该受到法律惩处,都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官网介绍,该公司源于1995年,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工商登记注册材料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9日,其所谓的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11月16日。经过笔者反复调查发现,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标志与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的标志基本相同,而北京汇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正好是1995年3月29日,更为巧合的是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监吴某与担任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代理人的吴某则完全重名。经调查,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专利代理资质。
根据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某介绍,该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8家分公司或子公司,拥有1500个工位和1000名以上员工,实际办公面积7000平方米。据调查,该公司大规模快速扩张基本是在2011年至2013年间,与公诉人宣读的被告人作案时间重合,而被告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仅2012年的经营业绩就达到了39979549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华商动力研究院院长宋某介绍,该公司主要是从电销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起家,随后开始延伸到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专利申请、双软认证、、高企认证、创新基金等综合性业务。该公司非常注重团队建设和潜能开发,经常进行拓展训练和强化型学习,拥有标准化的产品体系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拥有自身的企业文化理念,并计划三五年实现上市目标。如果没有这起刑事案件,这看上去是一个多么美的梦想啊!
自从2003年2月26日国务院取消商标代理人行政审批以后,中国的商标代理机构从原来的100多家发展到现在的10000余家。中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如果不是因为涉及技术背景必须进行专利代理人考试,不知道是否也会呈现爆发式增长。不可否认,中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发挥了推波助澜与深耕细作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因不具备专业能力而伤害或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情,而且呈严重恶化程度,本案即是典型。
其实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前,已经有很多投诉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骗钱的网络帖子,甚至有的企业直接投诉到工商局或公安机关。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怎么做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呢?先是收取商标申请人2500元注册费,如果加急再付3000元,如果驳回复审则再收3500,商标帮客户注册了还要求客户注册版权,版权收费6500,然后再要求客户申请网标,网标的费用至少20000以上,也许这就是宋某所说产品线。除了标准化的产品体系,宋某还设计了标准化管理体系。宋某在接受其公司内部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审核制度尚不完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还不乐观,知识产权行业公信力亟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宋某甚至多次表示,要么不做,要做就做行业第一。
根据笔者对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调查了解,被告人李某很少出现在公司的报道之中,真正运营与管理的公司的实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刘某和该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宋某,以及宋某和刘某管理下的核心管理团队,而且有证据证明刘某和宋某系情侣或夫妻关系。也许所有的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也许真正的始作俑者另有他人,但是被告人李某作为案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法律上理应承担公诉人指控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后果。这对中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公司化规范治理和合伙人管理也有启发性。
入行谨慎 防引火烧身
中国的知识产权代理的确存在较大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但是这一切都应是以合理合法与健康发展为前提。知识产权代理有着与其他单纯性电话销售业务截然不同的专业特点,若想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淘金必须通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考核,否则极易引火上身或自掘坟墓。中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看上去很美,但是若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对客户的尊重负责、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发展的速度越快,危机越多,危险越大。
2014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前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通过并施行《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办法》和《中华商标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办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事中与事后监管将更加严格与完善。
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刑事问责一方面有利于彰显司法的权威,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人们对司法的敬畏。在已经是红海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树立红线具有警示作用,对于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
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侥幸心理都有可能埋下牢狱之灾的隐患,在喧嚣的浮华背后,有多少人是在真正的创业,又有多少人是在浑水摸鱼凑热闹?也许只有潮水退去,才知道谁是在裸泳。而最终必然是“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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