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导读】
10月23日北京消息 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将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10月23日北京消息 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将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检察官法和法官法的同时修订,确认了国家司法考试和司法职业资格制度,律师和法官拥有了相同的职业起点。律师和法官、检察官都是法律执业共同体,但在现阶段,受限于体制上的差异,法官、检察官下海成为律师容易,但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体系却相对困难,双向交流机制并不通畅。
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探索建立选拔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的机制,探索建立选拔既有法律素养又有实践经验的社会人才进入司法队伍的机制。” 3月,来自学界、律师界和检察系统的5名人选经过层层选拔,从195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人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面向社会开展公开选拔工作,有利于推动社会优秀法律人才向法院有序流动,对于拓宽法官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完善,将公开选拔与内部选任、逐级遴选等方式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7月,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作为首批试点地区的上海,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市公布的试点改革措施中,明确提出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法官、检察官。通过专门考试,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依法任命为法官、检察官。
来源: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整理:IPRdaily黄坤 网站:www.IPR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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