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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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犯著作权罪,只要完成了复制或发行行为,即构成既遂。”
为深入推进上海法院普法宣传媒体融合发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开设“沪小法漫话”专栏,集纳展示上海法院普法漫画作品,瞄准需求靶心,深挖案例富矿,激发创新活力,让上海法治故事好听又好看,有趣又有料。专栏首期推文中,推送的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原创漫画《我的“高达”变样了?》。
(原标题:我的“高达”变样了?)
来源:上海高院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我的“高达”变样了?侵犯著作权,可不是闹着玩儿的(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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