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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小天鹅作为原告/上诉人的涉及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诉讼将于2025年1月7日开庭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由为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开庭日期为2025年1月7日。案号:(2024)闽0211民初8324号,详细内容如下: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之星、企查查APP)
#IPO那些事儿#
拨康视云IPO:核心产品专利被质疑大部分申明已放弃
近日,证监会发布拨康视云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批准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33亿股境外上市普通股。招股书显示,拨康视云是一家临床阶段眼科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眼科疾病疗法的开发。
从产品角度看,拨康视云核心产品为CBT-001和CBT-009,分别用于治疗翼状胬肉和青少年近视,另有多个临床阶段候选药物。其中,CBT-001于2022年6月及2023年9月在美国及中国启动第3期多地区临床试验;CBT-009于2023年1月完成第1/2期临床试验,并于2024年7月向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提交研究新药申请。
招股书信息显示,CBT-001、CBT-009均将按照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颁布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中的第2.2类、第2.4类申报,即改良型新药。第2.2类指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第2.4类指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
具体而言,CBT-001是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活性成分为尼达尼布。资料显示,尼达尼布(亦被称为Ofev)由Boehringer Ingelheim生产,是一种经美国药管局于2014年批准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口服胶囊,目前Ofev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并有诸多仿制药上市。
改良型新药虽然具备研发风险低、性价比高等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研发壁垒低、容易产生专利纠纷的问题。拨康视云在招股书中提到,公司已获得使用尼达尼布治疗翼状胬肉的专利,其余任何第三方不得在任何配方中开发尼达尼布治疗翼状胬肉的药物。公司并未披露相关专利的适用地区,但从竞品信息看,这一限制或不包括海外市场。
例如,Allgenesis Biotherapeutics Inc的AG-86893的活性成分同样为尼达尼布,适应症为预防翼状胬肉生长及减少结膜充血,与CBT-001一致。2020年8月7日,Allgenesis要求对拨康视云拥有的美国专利第10,149,820号提起多方复审。
招股书显示,相关专利是CBT-001方法族中四项获授美国专利的其中一项。该专利中有多项申明遭到Allgenesis提出质疑。在专利审判及上诉委员会启动多方复审程序后,拨康视云放弃所有遭质疑申明,仅第4项及第5项得以保留。而招股书中,公司并未披露已放弃专利相关信息。(来源:新浪证券)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长城汽车就商标侵权起诉一轻奢包品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一则送达公告显示,长城汽车诉讼主张欧蓝爱娜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RA ORA LIMITED)注册的“ERA ORA”商标无效,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目前,长城汽车已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欧蓝爱娜有限公司在2014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一家轻奢饰品包品牌,旗下产品主要为手提包、背包品类,售价在数百美元不等。此次长城汽车主张的商标“ERA ORA”系欧蓝爱娜有限公司英文商号。上述商标中包含的字母“ORA”是长城汽车子品牌欧拉汽车的英文名,欧拉品牌成立于2018年。
据了解,长城汽车认为欧蓝爱娜有限公司注册第47708410号“ERA ORA”商标对长城汽车名下第25032823号“ORA”商标进行了“复制和摹仿”,主张应对欧蓝爱娜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
根据一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裁定书显示,长城汽车认为“ORA”经过其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已达到相关公众所熟知的程度。对此,长城汽车主张,欧蓝爱娜有限公司注册第47708410号“ERA ORA”商标与“ORA”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前者商标宣告无效。长城汽车的上述主张也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目前针对上述争议,长城汽车已经两次败诉,二审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是终审判决。(来源:鲁中晨报)
“信阳毛尖”商标纠纷终止!原产品改名“金星毛尖”
在河南省信阳市市场监管局介入后,信阳市茶叶协会与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握手言和。
12月22日,金星啤酒官方微信号发布了信阳市茶叶协会与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的联合声明。
声明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持续合作发展达成一致意见。信阳市茶叶协会对无效授权和后期处置不当给金星啤酒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郑重道歉。同时,金星啤酒对违规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整改,及时调整产品包装。并对前期新闻发布会上涉信阳市营商环境等不当言论郑重道歉。
声明还指出,双方一致认为,“信阳毛尖”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是保证信阳毛尖茶及其衍生品产品质量、创新开发的根本。各方有义务、有责任共同依法维护和规范使用“信阳毛尖”证明商标。
信阳市茶叶协会将进一步申请拓展“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使用范围,继续支持金星啤酒产品创新,开发以信阳毛尖茶为原料的系列衍生品,合规使用证明商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湖南出台护航重点商标做大做强10条举措
日前,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南省重点商标护航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护航重点商标做大做强10条举措,助力湖南“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加快发展。
根据方案,湖南将围绕“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重点商标名录,对纳入重点商标名录的企业及其商标,依托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建立的商标注册审查审理重大需求沟通机制,报请在审查审理中予以重点关注,依法依规予以加快审查、优先审理;将湖南省重点商标纳入全省企业名称登记系统,强化重点商标与企业名称的联动保护;委托专业机构加强重点商标的注册预警,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及时发送预警通知;对重点商标企业的复杂、疑难商标问题,组织专家团队提供上门服务、专业指导。同时,对涉嫌侵犯重点商标权益的案件线索,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实行快查快办、联合打击;设立重点商标培育保护专项,对重点商标企业在打造知名品牌、加强商标保护、推进品牌国际化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支持重点商标企业加强商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面向重点商标企业的集中培训、专题沙龙、案例分享等培训交流活动,优先安排重点商标企业参加国家、省有关培训、研讨和考察交流活动;加大对重点商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典型经验、做法、成效的宣传,助力重点商标企业提升商标知名度、影响力;搭建重点商标企业服务直通车,建设重点商标服务平台,对重点商标企业商标注册、保护、运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南将以落实落细护航重点商标做大做强10条举措为抓手,推动重点商标护航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以实绩实效为加快湖南商标品牌建设、助力“4x4”现代化产业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来源:潇湘晨报)
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陕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利企便民水平,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日前上线运行。
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由省知识产权局统筹部署、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陕西)先进技术转化平台牵头建设,是集基础数据支撑、应用服务供给、数据信息共享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服务平台,包含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中心、保护平台、智慧管理中心及综合服务平台五大系统,设置全省知识产权可视化系统、专利检索系统、地理标志产品及用标企业检索系统、知识产权在线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对接系统、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系统等15个子模块,服务功能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流程。
在筹备试运行期间,平台采取模块化开发,逐级推进,集成管理,各种功能在建设中完善、在用户的使用反馈中不断优化,力求为陕西知识产权工作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截至目前,平台的专利检索系统、高校存量待转化专利库、知识产权金融库、专家智库等使用量已突破百万次。
“我们将进一步集聚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创新主体和服务主体多样化、便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百宝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黎萍表示,平台将逐步实现省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一网通管、知识产权事务办理一网通办、市场各类要素协调一网通达,成为功能更完备、运行更规范、服务更高效、与市场共同成长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来源:金台资讯)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2025年1月2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争议解决“加快通道”试点计划
2025年1月2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将推出一项新的试点计划,即商标争议解决程序的“加快通道”。该试点计划旨在加快商标注册、商标纠纷解决等程序进程,为寻求及时裁决的企业提供方便。提交异议/无效/撤销/更正案件(Notice of Opposition or Application for Revocation/Invalidation/Rectification)的当事人可以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快,或在收到受理通知时和举证期限届满前的案件管理会中提出适用请求。经双方同意,且审查员批准,将适用“加快通道”。与标准案件相比,“加快通道”的各项期限更短,包括提交证据和书面意见等期限,同时无需召开听证会(当事双方均申请采用口头听证并向IPOS说明正当理由的除外)。“加快通道”预计在9个月内即可取得裁决结果。
在试点阶段,2025年IPOS最多受理8件“加快通道”案件,并根据案件受理量调整2026年计划。(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Verizon和爱立信达成协议
2024年12月9日,Verizon Wireless和爱立信宣布达成协议,结束与一家位于达拉斯的专利公司之间的诉讼。该专利公司指控两家公司侵犯了其所拥有的两项无线网络专利。此举发生在案件重审的第一天。
根据双方在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交的联合动议,Verizon和爱立信已原则上同意和解,并请求法院在协议完成期间暂停审理案件。
据悉,此案件最初由陪审团作出裁决,要求Verizon和爱立信分别就美国专利号7,230,931和9,426,794的侵权案件支付共计8.47亿美元赔偿。爱立信被认为是部分侵权设备的制造商,并将这些设备出售给Verizon,因此需要向Verizon支付赔偿。然而,美国地区法官Rodney Gilstrap于9月撤销了这一初步裁决,并决定进行新的审判。
此外,在上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裁定中,Verizon成功证明7,230,931号专利中的两项权利要求无效,而这两项权利要求正是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来源:天天IP)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长城汽车就商标侵权起诉一轻奢包品;2025年1月2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争议解决“加快通道”试点计划(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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