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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上交所IPO过会。”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维施德
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万立”)通过了当日的上市委审议会议。
据了解,泰鸿万立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IPO上市申请材料被受理,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8月回复上交所两轮问询。11月1日,泰鸿万立更新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涉案专利届满前发起诉讼
泰鸿万立与埃德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德沙公司”)曾发生过专利权纠纷在问询中被提及。
2021年5月8日,埃德沙公司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认为泰鸿万立侵犯其ZL01809826.6号专利权,请求泰鸿万立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858.71万元。
图源:企查查
据了解,该涉案专利于2001年5月17日申请,于2005年3月16日获得授权,于2021年5月17日届满无效。
从时间节点来看,埃德沙公司赶在专利届满前发起了“最后一击”。但诉讼结果并没有让埃德沙公司十分满意。
2022年5月,宁波中院一审判决泰鸿万立侵权,赔偿埃德沙公司100万元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埃德沙公司对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诉请泰鸿万立另行赔偿788.71万元。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双方存有第二起专利诉讼
2021年11月,埃德沙公司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向泰鸿万立提起了另一起专利权诉讼。
此次涉案专利号为ZL200480005050.3,埃德沙公司诉请泰鸿万立停止侵犯前述专利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20万元。
图源:企查查
该涉案专利于2004年1月20日申请,于2008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于2024年1月20日届满失效。
在届满失效前,该涉案专利还历经了无效审查及相关诉讼。
2023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宣告请求人正是泰鸿万立。2023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民初13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埃德沙公司的相关起诉。
2023年12月,埃德沙公司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无效宣告决定书,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研发投入与专利储备
在11月8日的上市委审议会议中,上市委现场提出了三点问询。其中一项是说明发行人的行业代表性。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泰鸿万立的知识产权储备和研发相关表现中窥见一二。
泰鸿万立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功能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成为吉利、长城、极氪、理想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或品牌的供应商。
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泰鸿万立研发投入分别为3173.68万元、4944.96万元、5210.19万元、2316.71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3.14%、3.35%、3.35%、3.14%。占比相对稳定且金额呈上升趋势,从一定程度可以反映泰鸿万立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竞争力。
泰鸿万立通过自主研发形式形成了18项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均以实现量产并通过“专利”的形式采取保护措施。截至11月1日,泰鸿万立拥有专利授权114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90项。
(原标题:汽车零部件企业泰鸿万立顺利过会,与埃德沙公司的专利诉讼曾被问询)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维施德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汽车零部件企业泰鸿万立顺利过会,与埃德沙公司的专利诉讼曾被问询(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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