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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晨报
纳暮2个月前
#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0月30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付建新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全讯汇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湖南商通网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宿州市微擎云计算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0月31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参天简易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被上诉人霍炳旭、原审第三人刘世娟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吴正德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专利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十五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温州今利事电器有限公司、温州爽泉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天工股份IPO:公司已取得专利62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股份)北交所IPO正有序推进中。资料显示,天工股份从事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将原材料海绵钛通过配比、熔炼、锻造及各种精加工手段,制作成能最大程度发挥钛及钛合金材料组织性能的产品,以板材、管材、线材等形式广泛应用于化工、消费电子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在持续的研发过程中,天工股份不断取得新的技术突破,并成功申请获得了多项专利。这些专利广泛应用于各类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 62 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这些专利的取得,不仅保护了公司的技术成果,也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天工股份始终坚持走科技创新的发展路线。该公司不断强化钛及钛合金的研发与生产工艺革新,以高端的板材、管材及线材产品为开发方向,着眼于产品结构的优化。通过这些努力,天工股份正稳步向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高端产品市场迈进。

在研发投入的强力推动下,天工股份的技术创新持续突破,进而促使其毛利率稳步提升。从2021年至2024年6月,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从12.45%增长至35.77%;同时,其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呈现出更为显著的上升趋势,从12.18%大幅提升至37.41%。这些数据的显著增长,充分彰显了天工股份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深厚积累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来源:电鳗快报)


#337调查那些事儿#


美国ITC发布对肉毒杆菌毒素产品的制造过程或与之相关的过程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10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肉毒杆菌毒素产品的制造过程或与之相关的过程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Botulinum Toxin Products Processes for Manufacturing or Relating to Same and Certain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1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作出的初裁进行部分复审,确认本案不存在侵权,拒绝口头辩论的申请,并终止本案调查。


2022年5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肉毒杆菌毒素产品的制造过程或与之相关的过程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Botulinum Toxin Products Processes for Manufacturing or Relating to Same and Certain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13)。


2022年3月30日,韩国Medytox Inc. of Chungcheongbuk-do, Republic of Kore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盗用、转化、侵占商业秘密),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韩国Hugel, Inc. of Seoul, Republic of Korea、美国Hugel America, Inc. of Irvine, CA、澳大利亚Croma Pharma GmbH of Leobendorf, Austri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光纤连接器、适配器、跨接电缆、跳线以及下游产品及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4年10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光纤连接器、适配器、跨接电缆、跳线以及下游产品及组件(Certain Fiber-Optic Connectors, Adapters, Jump Cables, Patch Cord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99)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作出的初裁(No.3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日本Senko Advance Co., Ltd. of Japan、美国Senko Advanced Components, Inc. of Hudson, MA的调查;本案调查终止。

2024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9月12日作出的初裁(No.33)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台湾地区EZconn Corp. of Taiwan、中国江苏Changzhou Co-Net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常州科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湖南HuNan Surfiber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湖南速纤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UnitekFiber Solution Ltd. of China深圳市宇泰光电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广东Rayoptic Communication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光顺通科技有限公司、美国Tripp Lite Holdings, Inc. of Woodridge, IL、美国Lcom, Inc. of North Andover, MA、美国Infinite Electronics, Inc. of Irvine, CA、美国Hubbell Premise Wiring, Inc. of Shelton, CT、美国Hubbell Inc. of Shelton, CT、爱尔兰Eaton Corp. of Ireland的调查。

2024年8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1)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日本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 Ltd. of Japan、美国Sumitomo Electric Lightwave Corp. of Raleigh, NC、美国Sumitomo Electric U.S.A., Inc. of Torrance, CA的调查。

2024年7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FS.com Inc.of New Castle, DE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6月26日作出的初裁(No.16、17)不予复审,即分别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IH Optics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毅宏光通信有限公司、德国Flexoptix GmbH of Germany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2024年4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光纤连接器、适配器、跨接电缆、跳线以及下游产品及组件(Certain Fiber-Optic Connectors, Adapters, Jump Cables, Patch Cord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99)。

2024年3月22日,美国US Conec, Ltd. of Hickory, North Carolin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1,733,466、11,808,994、11,906,794、11,880,075、11,385,415、10,495,823),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日本Senko Advance Co., Ltd. of Japan、美国Senko Advanced Components, Inc. of Hudson, MA、爱尔兰Eaton Corp. of Ireland、美国Tripp Lite Holdings, Inc. of Woodridge, IL、美国FS.com Inc.of New Castle, DE、美国Infinite Electronics, Inc. of Irvine, CA、美国Lcom, Inc. of North Andover, MA、日本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 Ltd. of Japan、美国Sumitomo Electric Lightwave Corp. of Raleigh, NC、美国Sumitomo Electric U.S.A., Inc. of Torrance, CA、中国台湾地区EZconn Corp. of Taiwan、德国Flexoptix GmbH of Germany、中国江苏Changzhou Co-Net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常州科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UnitekFiber Solution Ltd. of China深圳市宇泰光电通信有限公司、美国Hubbell Inc. of Shelton, CT、美国Hubbell Premise Wiring, Inc. of Shelton, CT、中国广东Shenzhen IH Optics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毅宏光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广东Rayoptic Communication Co., Ltd. of China深圳市光顺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湖南HuNan Surfiber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湖南速纤通信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小米新专利探索智能戒指未来:根据用户手指大小自动弹性调节


报道称小米公司获得了一项智能戒指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用户手指大小灵活自动调节尺寸。

这款智能指环在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解决了传统指环在尺寸适应性上的不足,满足个性化穿戴的不同需求。


#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专利部分内容如下:

随着消费者对智能设备的需求不断多样化,穿戴设备的设计也在不断演变。传统的指环往往因尺寸固定,无法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大手指用户需要强行挤压,而小手指用户则面临松动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设备的检测精度和用户体验。

本实用新型专利提出弹性运动机制,让用户根据手指的实际尺寸进行调整,确保穿戴的舒适性。

该指由内环和外环组成,其中在内环中添加弹性件,能够根据手指尺寸进行弹性变化。


#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来源:IT之家)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宁波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申请质量,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宁波保护中心)拟面向优势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创新主体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宁波保护中心的备案主体;(2)具有良好的企业资质:至少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之一,或已入选各类培育名单,如青凤库、雏凤库;(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截至申报前,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15件,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稳步提升。

(二)适用类型拟提交申请前评估的专利申请类型为发明。

二、评估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指的是宁波保护中心根据创新主体请求,对未正式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分析、出具评估报告反馈至创新主体。创新主体可根据评估报告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完善,切实提高申请文件质量,推动形成高价值专利及其组合。

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要点是围绕专利申请可行性(如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保护客体要求)、专利申请策略(如专利申请的类型、数量、是否利用优先权完善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文件质量(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审查、专利保护范围合理性、文本撰写形式缺陷)等三个方面给予审查。

三、申请方式

(1)创新主体即日起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需求信息表,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

(2)宁波保护中心自接收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需求信息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择优选取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并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创新主体递交专利申请文件。

(3)宁波保护中心将于7个工作日内对接收的专利申请文件出具评估报告。联系人:陈老师,0574-87978823;杜老师,0574-87978971。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联想在海外起诉中兴通讯,涉及专利侵权纠纷


据国外知识产权媒体IP Fray报道,联想于2024年10月21日向英国高等法院起诉了中兴通讯专利侵权,案件编号HP-2024-000038,目前尚不清楚该索赔的细节。

此次诉讼的原告包括联想集团、联想(美国)、联想科技(英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移动有限责任公司、摩托罗拉移动英国有限公司、联想创新有限公司(香港)。

被告则包括中兴通讯、中兴通讯(英国)有限公司、努比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三家英国经销商。(来源:快科技)


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据悉,ParTec与其独家授权人和授权代理BF exaQC AG于当地时间10月27日在慕尼黑统一专利法院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诉讼要求法院下达禁令,要求英伟达不得在欧洲受专利保护的国家销售其GPU产品组合中的重要产品。此外,ParTec还要求英伟达提供有关迄今为止所开展的销售活动的信息以及损害赔偿等。(来源:界面新闻)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ParTec在慕尼黑对英伟达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波保护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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