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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团队协助‘兔先森’品牌创始人对恶意摹仿‘兔先森’品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兔先森”系陈小龙独创男装品牌,其使用兔头造型模特进行宣传的新奇商业模式吸引了大批消费者。伴随着品牌热度、知名度急剧提升,摹仿“兔先森”品牌的恶意市场主体相继涌现,尤以同地域同行业的徐某为甚,不仅恶意抢注“兔先森”系列商标,还在同一电商平台淘宝中使用近似店铺名称、兔头造型模特等进行摹仿运营,致使大量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流至徐某店铺,陈小龙的“兔先森”品牌服装销量骤降、口碑受损,也陷入了商标权利被抢夺的困境。
“兔先森”品牌创始人表示,原创之花被嫁接到了别人枝头,多年的心血和创意被无情抄袭,这是品牌创设以来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危机,一旦行差踏错,将是对每一位原创设计师的沉重打击,可能也将是“兔先森”的终局了。
陈小龙原创的“兔先森”服装品牌标识及吊牌
徐某恶意摹仿攀附“兔先森”品牌情况
超凡团队协助“兔先森”品牌创始人陈小龙及其创立的相无量公司双管齐下,一方面,全面梳理徐某受让和注册的“兔先森”系列商标,陆续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及后续诉讼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徐某开设的淘宝店铺恶意摹仿“兔先森”品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兔先森”品牌创始人对此表示,超凡团队在本次合作中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不仅体现在对商标相关法律的深厚理解与娴熟驾驭上,更在于他们对品牌保护策略的前瞻性布局。从商标的清理、申请注册到维权的雷霆行动,每一步都透露着精准与果断,感谢超凡的帮助,让“兔先森”有机会重回市场,这份合作是一笔宝贵且正确的投资,其价值远超乎预期。同时,原创品牌不易,经历了本次危机,其深切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是原创之盾,是商业布局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也希望每一位原创品牌创始人都能做好知识产权防御,让法律成为原创品牌的守护者。
本次维权行动为“兔先森”品牌发展带来了如下价值:
一则,阻断了商标抢注行为,避免恶意主体继续重复循环申请近似商标;
二则,成功扭转了恶意主体对“兔先森”品牌市场份额的侵蚀,有效捍卫了品牌声誉,维护品牌价值;
三则,有效制止同行业者的不当竞争行为,挽回因恶意主体不当竞争及维权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树立电商领域内原创品牌防御摹仿侵权的维权标杆;
四则,维护“兔先森”商标权益的稳定性,为“兔先森”品牌在男装市场中的持续经营、稳步前行,构筑一道坚实的权利保护墙。
“兔先森”品牌简介
“兔先森”服装品牌创始于2013年,是创始人陈小龙一手创办的以男装为主的服装品牌,服装由设计师原创设计,服装模特身穿品牌服饰,头戴创始人独创的呆萌白色兔头头套,服装主要通过淘宝店铺“兔先森百货铺”进行宣传和销售,为做好“兔先森”品牌经营管理,陈小龙创立了相无量公司。基于品牌独特的风格定位及高性价比,“兔先森”迅速在男装领域掀起了一阵文艺风,“兔先森男装百货铺”经过近一年时间运营,订单量已经达2万多笔,店铺收藏人气也超过了3万。2016年4月“兔先森男装百货铺”在淘宝卖家峰会中获评“2015年度成长最快店铺”,2017年3月“兔先森男装百货铺”在淘宝IFASHION男装峰会中荣获“2016年最具原创奖”等荣誉。
“兔先森”原创品牌
背景与需求
2016年初,一场暗流涌动的风暴悄然逼近,淘宝平台突然出现一家名为“兔子先森百货铺”的店铺,不仅店名与“兔先森”高度相似,服装风格更是与“兔先森”相差无几,网页宣传照也同样采用戴兔子头套的模特的拍摄方式,致使淘宝平台大量以“兔先森”为关键词的流量流入该店铺。对方显然蓄谋已久,来势汹汹,2017年8月起,“兔子先森百货铺”店铺的实际控制人徐某从专业抢注人处购买“兔先森”商标,并持续申请注册50余件“兔先森”等商标,企图合法占有“兔先森”品牌,直接导致相无量公司基于自身经营需要所申请的“兔先森”商标确权严重受阻。
陈小龙及相无量公司一方面面临商标布局不及时、对商标法律程序不熟悉、取证工作开展困难、流程繁琐耗时长等问题,另一方面面临店铺销量锐减、口碑严重下滑、电商平台误判侵权导致店铺被屏蔽等经营风险,陈小龙所独创的“兔先森”品牌陷入经营困境。
超凡解决方案
当前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阶段,也是助力品牌创始人做好知识产权防御的最好阶段,超凡用实际行动,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
针对陈小龙及相无量公司对于维权的整体性需求,超凡特成立了“兔先森”品牌保护专项组,开展专项商标清理、确权及维权工作,并从全局出发,制定“通过行政手段排除障碍商标,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打击侵权”的总方案,超凡凭借特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优势,精心构建了一套高效的行政与民事双轨制衡策略体系,紧密协同运作,助力相无量公司从根本上有效打击侵权行为,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还为“兔先森”品牌的稳健运营清除了前进路上的绊脚石,专项组抓住以下三个关键点展开挖掘延伸:
1.统筹全局视野,行政程序先行,打响全面清除抢注商标之战
专项组首先从抢注商标原注册人入手,挖掘和排查商标抢注主体及关联主体,在锁定打击目标后,超凡依据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穿透分析并摸排到徐某等主体与相无量公司先后在同一栋办公楼中开展服装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以及徐某蓄意转让和抢注“兔先森”相关商标的全过程,后将相关信息整合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专项组采取“自源头入手,各个击破”的策略,陆续对徐某最早受让及后续申请注册的多枚“兔先森”“兔子先森”等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通过行政程序、一审、二审及再审阶段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狙击。
2.战略布局,绝处逢生,再审开启商标获权和品牌版图新篇章
在成功无效掉徐某恶意受让及注册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的“兔先森”等商标后,虽阻挡相无量公司申请“兔先森”系列商标的关键权利障碍已排除,但相无量在先申请的“兔先森”商标以终审判决驳回申请,且已超过提起再审的法定期间,律师分析后凭借丰富代理经验,依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重新获权。随后超凡协助相无量公司布局“兔先森”系列商标新申请,为品牌扬帆起航奠定坚实的权利基础。
3.全面打击,双管齐下,民事维权诉讼联动形成完整品牌防御线
尽管行政程序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有利局势,但陈小龙及相无量公司尚无“兔先森”相关商标权,商标维权工作举步维艰,然而专项组把握时机,果断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之诉启动民事维权诉讼,围绕相无量公司“兔先森”品牌知名度及徐某开设的淘宝店铺恶意摹仿情况展开详尽的论述、举证,据此要求徐某依法赔偿相无量公司遭受的严重损失。
案件成果
1.高效打击恶意主体的商标抢注行为,阻断其重复循环抢注商标的可能性
在行政及司法程序中,我方关于抢注主体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恶意主体均获得审理机关的支持。抢注主体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仅是相应商标权归于消灭,其后续重复循环申请类似商标的行为均将受阻。本次超凡不仅助力“兔先森”品牌有效维护了品牌对应性,还有效减少了大量商标监测和维权工作,有力实现了降本增效式维权。
2.保障“兔先森”商标权益,帮助原创品牌夺回商标权
在排除关键障碍商标后,通过再审程序成功拿回属于创始人的“兔先森”商标权,形成了强有力的品牌防御线,助力原创品牌重获新生、无忧前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扎根本、树形象、立口碑、促发展、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助力创始人呕心沥血创立的“兔先森”原创品牌顺利渡过难关,为后续维护品牌形象、开拓和深耕服装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打下了坚实的权利基础。
3.有力震慑恶意傍名牌的同行业竞争者,挽回损失、净化竞争市场
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认定徐某等对“兔先森”标识的摹仿抄袭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徐某赔偿陈小龙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弥补了“兔先森”品牌因徐某摹仿抄袭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也为在相关市场或特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原创品牌或商业标识如何开展权益保护和阻断不正当竞争提供了范本。
“兔先森”品牌确权维权时间线
2013.11.20
陈小龙微博宣传“兔先森”服饰,并通过淘宝店铺“兔先森男装百货铺”销售“兔先森”服装商品。
2014-2018
2014
案外人陈炜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15339327号“兔先森”商标。
2018
徐航受让15339327号“兔先森”商标,10天之后随即注册“兔先森”“兔子先森”商标,共27个类别,50余件商标。
2019.3.9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相无量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6730257号“兔先森”商标,因与杭州兔先森公司抢注的第30260937号“兔先森”(引证商标二)及第31487992号“兔子先森”(引证商标三)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近似商标,被驳回。
2020-2024
2020.9.28
【行政】再审法院作出判决,成功无效掉徐航恶意受让的第15339327号“兔先森”商标“兔先森”商标。
2021.3.18
【行政】相无量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龙针对第30260937号“兔先森”(引证商标二)及第31487992号“兔子先森”(引证商标三)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2023.7.24
【行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第31487992号“兔子先森”(引证商标三)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023.8.31
【行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第30260937号“兔先森”(引证商标二)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023.11.1
【民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徐某等摹仿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改判其赔偿陈小龙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
2024.4.8
【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第30260937号“兔先森”(引证商标二)及第31487992号“兔子先森”(引证商标三)已不构成第36730257号“兔先森”商标的权利障碍,改判撤销一、二审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
服务团队核心人员简介
知识产权顾问及商标代理人团队
李佳桦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顾问
资深知识产权规划师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二级代理人才(首批)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顾问,拥有9年知识产权行业从业经验,擅长为中大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解决方案,辅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规划,为企业量身定制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超过300家企业、科研院校提供过知识产权规划、培训、咨询等服务。从确权、维权、保护、运用等多个维度解决企业知识产权问题,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商标确权事务,为企业处理过千余件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国内外商标、版权和专利实战经验,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定制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孙嘉美 超凡知识产权商标代理人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一级代理人才(首批)
超凡知识产权商标代理人,自2006年以来一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主要负责组内管理工作、带教新人工作,代理方面目前主要负责国内各类商标非诉法律案件的代理,其他商标、著作权代理业务为辅,已代理商标法律案件五千余件,包括“滨河九粮液” “滨河九粮春” “滨河九粮神” “天马湖九粮液”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一审;“BALONG”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一审,该案被评为2015年全国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6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刘莉莎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拥有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代理过上千件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及民事诉讼案件,谙熟国家立法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曾带领团队多次荣获“中国商标行政/民事诉讼代理机构TOP10”。部分成功案例:代理“EXTRA”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该案入选“2017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代理“阿里之门”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再审案件并获得胜诉,该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陈肖莉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二级代理人才(首批)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确权、维权及争议解决、简单民商事法律服务业务。毕业于燕山大学,2019年从事法律工作,202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代表案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诉讼系列案件、瀘洲老窖、剑南春、五粮液、九三集团等知名企业商标行政确权案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HUAWEI”商标侵权系列民事诉讼案。
冯建坤 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都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毕业于厦门大学,拥有工科及法学双重教育背景,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双证。从业至今,为2021成都大运会、中信集团、华为、阿里巴巴集团、链家地产、宝能集团、雅瑞光学、广州汽车集团、饿了么、泸州老窖、汾酒、洋河、安踏、特步、元气森林、無印良品、阿道夫洗护等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并善于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综合寻找解决方案。同时,冯建坤律师还在《中华商标》《知识产权前言》《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四川律师》等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专业文章二十余篇,并获评强国知识产权论坛2023年“年度十佳商标律师”以及“2021-2022年度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
杨雪 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商标版权律师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一级代理人才
自2016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至今,业务主要领域包括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公司日常法律服务等。在商标确权、维权、版权维权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为海底捞、阿里巴巴、华为、五粮液、剑南春、洋河、泸州老窖、郎酒、文君、椰岛、百雀羚、喜临门、郫县豆瓣、海信、星宇、欧时力、FIVE PLUS、MISS SIXTY等大型企业和知名品牌提供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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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事行政合力,“兔先森”重拳打击山寨行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民事行政合力,“兔先森”重拳打击山寨行为(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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