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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备案主体预审行为的重要通知。”
近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备案主体预审行为的重要通知。其中郑重提醒:
一、备案主体应当严格遵守预审相关规定,严禁向保护中心提交虚假材料,提出预审申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备案主体如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委托有正规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备案主体应当珍惜预审备案资格,严禁出借自身预审资质为他人提交预审申请,严禁挂靠与发明创造无关的发明人提交预审申请。
三、备案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人管理专利申请预审工作,账号联系人应当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知晓专利申请预审相关要求;备案主体应当加强公章管理,做好公章使用审核,保障自身权益。
四、保护中心所提供的预审服务是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各备案主体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预审包过”“官方代理”“内部渠道”等宣传或承诺,注意防范假借快审名义索取快审费、预审费、中介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备案主体预审行为的重要通知
各备案主体:
近期,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预审工作中发现,个别备案主体存在严重违反预审相关规定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在预审过程中违反预审相关规定的备案主体进行相应处理。
特此郑重提醒:
一、备案主体应当严格遵守预审相关规定,严禁向保护中心提交虚假材料,提出预审申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备案主体如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委托有正规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备案主体应当珍惜预审备案资格,严禁出借自身预审资质为他人提交预审申请,严禁挂靠与发明创造无关的发明人提交预审申请。
三、备案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人管理专利申请预审工作,账号联系人应当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知晓专利申请预审相关要求;备案主体应当加强公章管理,做好公章使用审核,保障自身权益。
四、保护中心所提供的预审服务是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各备案主体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预审包过”“官方代理”“内部渠道”等宣传或承诺,注意防范假借快审名义索取快审费、预审费、中介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2-23768809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9月26日
(原标题: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备案主体预审行为的重要通知)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提高警惕!防范假借快审名义索取快审费、预审费、中介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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