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抄人家服装的款,用人家服装的版,会不会侵权呢?”
近年来,爆款服装被“抄袭”“山寨”现象屡见不鲜,“xx服装同款”字眼成为宣传销售的热点,那么,抄人家服装的款,用人家服装的版,会不会侵权呢?服装是不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Part.1、从“立体”到“立体”,如此“同款”会侵权
Part.2、从“平面”到“立体”,如此“撞款”不侵权
问:什么样的服装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答:一方面,服装的实用功能与艺术价值可以相分离。服装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双重属性,属于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法不保护实用功能,如服装的穿戴功能,只有当艺术审美价值独立于实用功能时,即实用性和艺术性可以在物理上相互拆分并单独存在,改动艺术性设计不会导致其实用功能的丧失,才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另一方面,服装需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艺术性。当服装的设计元素为常见的、通用的设计,体现不出作者的个性和创造性时,就难以获得法律保护。若服装设计体现了作者对线条、色彩、拼接方式等进行具有审美意义的整合和编排,体现出作者个性化的选择、设计、布局等创造性劳动,具备设计理念和美感时,该服装则具备美术作品的艺术创作高度,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保护。
问:按照服装设计图制作服装成衣,会侵害服装设计图的著作权吗?
答:服装设计图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图形作品,主要是为了使他人可以依据设计图生产、制作相应产品而绘制;而服装成衣属于实用艺术品,除实用功能外,还需具备艺术审美价值。
与服装成衣相比,服装设计图的审美艺术程度较低,其具备的独创性体现于在平面上的绘制,并具有最终转变为产品的实用性,不在于通过图形本身带给人美的享受。因此,以印刷、复印、翻拍等“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形式使用服装设计图,构成著作权侵权。
问:应当如何保护服装知识产权?
答:1、著作权保护。可将满足独创性要求的、具有独特设计的服装作为美术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将服装设计图纸作为图形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若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则构成对著作权的侵权。
2、商标保护。将服装的部分特有设计元素进行商标注册。当服装设计的独特元素足以构成艺术化商标时,可以将该艺术性设计元素注册成商标予以保护。例如,Lee公司将牛仔裤屁股口袋缝线图形及波浪缝线图形注册了商标。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服装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富有美感的服装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可以对具有实用性的服装立体及造型设计进行保护。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此外,生产、销售他人服装的“同款”,如果被抄袭的服装具有一定的影响,容易造成混淆的,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标题:小思说法 | “同款”服装,小心侵权!)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作者:李缘缘 杨帆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同款”服装,小心侵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