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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专利法》、《审查指南》以及相关案例,讨论专利局关于专利申请中关于数值或数值范围的审查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数值范围的侵权判定,并探讨如何界定专利申请中的数值或数值范围,从而给相关的专利撰写或审查意见的答复提供指导。本篇为第(三)篇。”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航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前言
在我国《专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高度精确和详细,以确保其技术方案能够被明确、完整地公开。而在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在前期的FTO(Freedom To Operate)分析、专利撰写过程中,还是在后续的无效判定、侵权判定等过程中,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审查和判定,都是一大难点。
而且,专利局和法院对“数值或数值范围”的审查/认定标准也会存在一些区别。举例而言:在对数值或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的创造性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审查员往往会着重考虑这些技术特征是否属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有限的试验就能得到的,即该技术特征是否是显而易见的;而在专利的侵权判定等过程中,法院对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仅在于参数的特定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来讲,其判断的关键考量因素也变成了是否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本文主要讨论的内容为:结合《专利法》、《审查指南》以及相关案例,讨论专利局关于专利申请中关于数值或数值范围的审查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数值范围的侵权判定,并探讨如何界定专利申请中的数值或数值范围,从而给相关的专利撰写或审查意见的答复提供指导。
关键词:专利撰写,数值,数值范围,侵权判定,审查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1.1 专利文献中的数值或数值范围
1.2 本文讨论内容
⊙第二章 对于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专利审查
2.1 新颖性的判断
2.1.1 数值或数值范围的概念
2.1.2 新颖性判断的总体原则
2.1.3 新颖性判断的特殊情形
2.1.4 修改权利要求书
2.1.5 新颖性审查的具体案例
2.2 创造性的判断
⊙第三章 法院对于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专利判决
3.1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
3.2 法院对于数值及数值范围等同的相关规定
3.3 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基本解读
3.4 相关判例
3.4.1 相关判例具体内容
3.4.2 对相关判例的分析
3.5 涉及等同判定的注意事项
⊙第四章 如何撰写含有数值或数值范围的专利申请及OA答复
4.1 如何撰写清晰的专利申请文本
4.2 审查意见答复思路
⊙参考文献
第四章
如何撰写含有数值或数值范围的专利申请及OA答复
综合第二章中关于国知局的审查尺度以及第三章中关于法院的判决标准的相关内容,本文为专利代理师提供了一些专利撰写和OA答辩过程中的建议。
4.1 如何撰写清晰的专利申请文本
为了确保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特别是涉及一些与参数、变量、方程式等相关的数值或数值范围时,建议专利代理师在撰写的过程中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1)提供详细的数值范围
在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中应详细提供每个参数、变量的数值或数值范围,并说明这些范围的适用条件。例如,在化学反应中,应明确温度、压力、浓度等变量的具体数值或范围,并解释这些范围在不同反应条件下的适用性。或者在某化合物的组成成分中,应明确各组分的比例,以及在某温度下,某组分的热收缩率的具体数值等等。如涉及较难取得的数值/数值范围,应给出具体的测试或测量方法。
【示例】权利要求为一种用于发酵培养海洋真菌生产免疫抑制化合物的培养基,其组成成分包括:葡萄糖、尿素、麦芽浸膏、磷酸二氢钾、七水硫酸镁以及氯化铁。应详细提供所述培养基的组成成分为每升蒸馏水中包含有:葡萄糖11.6-28.4g/L、尿素0.87-2.13g/L、麦芽浸膏17.39-42.61g/L、磷酸二氢钾0.4-0.6g/L、七水硫酸镁0.4-0.6g/L、氯化铁0.004-0.006g/L。
(2)详细描述各个数值或数值范围之间的关系
除了单个参数或变量的数值范围,在说明书中还应详细描述这些数值或数值范围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可以是线性关系、指数关系或其他更复杂的关系。具体的描述应包括变量之间的数学关系式,以及这些关系在不同条件下的适用性。例如在某化合物的组成成分中,除了某组分在某温度下的热收缩率的具体数值之外,还应当详细描述热收缩率的数值与温度的数值或范围之间的关系,或者热收缩率的数值与该组分在化合物中所占比例的具体数值或范围之间的关系等等。
【示例】权利要求为一种负载天然小分子酚化合物的壳聚糖共混薄膜,其组成成分包括:天然低共熔混合物,天然低共熔混合物质量1.0wt%的天然小分子酚化合物,质量浓度3%乙酸水溶液和壳聚糖。除此之外,还可以详细描述这些组分之间的关系,例如:其中,壳聚糖:天然低共熔混合物的质量比为9:1-1:5,质量浓度3%乙酸水溶液:壳聚糖的质量比为25:75。
(3)提供实施例[7]
如前文所述,作为专利代理师在撰写的过程中,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点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时,最好给出两个端点值和/或两个端点值附近的实施例;而当数值范围较宽时,还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从而说明在具体条件下,如何选择各数值或数值范围以及这些数值或数值范围之间的关系,并给出相应的数值/数值范围下的有益效果,如能阐述背后的逻辑,更佳。实施例不仅有助于解释发明的技术方案,还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实际操作的参考。
【示例】一种负载天然小分子酚化合物的壳聚糖共混薄膜的组成成分包括天然低共熔混合物,天然低共熔混合物质量1.0wt%的天然小分子酚化合物,质量浓度3%乙酸水溶液和壳聚糖。其中,壳聚糖:天然低共熔混合物的质量比为9:1-1:5,质量浓度3%乙酸水溶液:壳聚糖的质量比为25:75。可以看到,这里所出现的9:1-1:5这个数值范围比较广,因此,在说明书中可以给出这个数值范围的具体实施例,例如:较优地,所述壳聚糖:天然低共熔混合物的质量比为9:1、8:2、7:3、6:4、5:5或1:5。然后再对每个具体数值的选择所实现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
(4)结合技术效果解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选择
在给出足够的实施例的情况下,说明书还应结合技术效果解释各数值或数值范围的选择依据。例如,在化学反应中,说明选择特定温度、压力、浓度范围的原因,以及这些范围如何影响反应的技术效果。通过结合技术效果的解释,能够更清晰地说明各数值或数值范围的选择依据和其相互关系。并且,在前文中也反复提到:对于专利代理师而言,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在权利要求中对参数的数值范围进行限定的同时,也需要在说明书中对参数数值范围的选择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充分的描述,从而为专利权的获取和后续的稳定性提供帮助。
【示例】在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效果进行解释的过程中,可以结合所实现的效果的具体数值或数值范围,来进一步展现实施例中数值或数值范围的选择所实现的技术效果,例如:当选择壳聚糖:天然低共熔混合物的质量比为7:3时,塑化的壳聚糖薄膜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测得拉伸强度为33MPa,断裂伸长率43%,弹性模量为780MPa,表现出高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以及弹性模量。此外,不透明度越高,说明阻光功能越好。相比单一壳聚糖薄膜的不透明度(6mm-1),四种天然低共熔混合物塑化的壳聚糖薄膜不透明度均显著增加(10mm-1),具有良好的阻光性能。
4.2 审查意见答复思路
针对本文中所给出的具体案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遇到类似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审查意见,作为专利代理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3]。
(1)审查意见指出申请文件中的数值范围已被公开
首先,最基础的情况是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援引了对比文件,并指出对比文件中所记载的内容公开了与本申请所记载的数值范围相对应的某一数值范围,本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针对这类审查意见,我们可以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尽可能详细地比对技术特征。我们首先可以关注审查意见中所记载的相关内容是否真的存在于对比文件中。某些情况下审查意见中所记载的内容与对比文件的实际记载内容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偏差,特别是外文文献,尤其是非英语文献,该现象出现较多。当发现对比文件的实际记载内容与审查意见中记载的相关内容并不一致,并未公开与本发明的数值范围对应的数值范围时,我们可以直接向审查员解释对比文件的实际记载内容,并阐述其与本发明的不同来进行应对。
例如,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干燥温度为40℃、58℃、75℃或者100℃。审查员检索到一篇对比文件,并指出该对比文件公开了干燥温度为40℃~100℃的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因此该对比文件破坏干燥温度分别为40℃和100℃时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针对这一审查意见,我们通常首先分析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制备方法是否是针对“二氧化钛光催化剂”;其次再分析其中的温度描述是否对应于“干燥”,其数值是否为“40℃~100℃”。如果存在与审查意见的描述不一致之处,可以针对这点进行反驳。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情况下一些物质可能存在多种名称,甚至同一名称在不同环境下表意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此外还会出现一些上位概念或者采用诸如“第一”、“第二”来命名的情况,所以在判断对比文件的记载内容是否真正与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相同时,不应停留于文字表面,还应从相关技术角度进行剖析。
(2)审查意见认为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较为复杂的情况是对比文件公开了权利要求的各特征要素,但未公开特指要素对应的参数或者公开了不同类型的参数,此时审查员往往会推定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针对这类审查意见,实际上我们依然可以按照正常的答复逻辑,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个方向入手进行答复。
按照《专利审查指南》中的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结合《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于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技术特征来说,一方面,按照第一点所给出的答复思路,我们要分析对比文件的公开内容与审查员指出的内容是否一致。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详细分析涉案专利中未被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数值范围技术特征。例如:该数值或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的不同是否代表了产品结构的不同?未被公开的数值特征是否与已被公开的技术特征有直接必然的关系?在分析的过程中,可以与申请人和发明人进行必要的沟通,甚至可以进一步补充对比实验结果以证明其区别等等。
同时,尽量找出本申请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优于对比文件的技术效果,通过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内容,具体论证该数值或数值范围所产生的预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特别是当本申请中所记载的比较例(即与本申请作对比参照的例子)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相当时,会更有说服力。当然,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专利代理师应当更灵活地做出应对。
【示例】涉案专利公开了一种用于发酵培养海洋真菌生产免疫抑制化合物的培养基,其组成成分包括:葡萄糖、尿素、麦芽浸膏以及磷酸二氢钾。其中,每升蒸馏水中包含有:葡萄糖11.6-28.4g/L、尿素0.87-2.13g/L、麦芽浸膏17.39-42.61g/L、磷酸二氢钾0.4-0.6g/L。以NaOH调节pH值至6.5-7.0,然后在121℃下灭菌15-30分钟,灭菌后即得海洋真菌生产免疫抑制化合物的培养基。审查员在检索过程中找到一篇对比文件,并指出该对比文件同样公开了葡萄糖、尿素、麦芽浸膏以及磷酸二氢钾这四种成分,并且还公开了四种成分的所占比例,但是并未公开以NaOH调节pH值至6.5-7.0,然后在121℃下灭菌15-30分钟。此时审查员可能会说在葡萄糖、尿素、麦芽浸膏、磷酸二氢钾这四种成分及其所占比例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推定出该培养基需要的pH环境、温度以及灭菌时间。最终得出该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的结论。
答复思路:
1.分析对比文件的公开内容与审查员指出的内容是否一致。
2.分析对比文件中未公开的pH值、温度、灭菌时间三个参数,找到其解决的技术问题,论证上述组成成分的占比并没有给出通过这三个参数来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3.尽量列举pH值、温度、灭菌时间三个参数的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除此之外,专利代理师应当更多地选择主动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并且很多审查员也更希望能够优先电话会晤后,再进行官方的文字答复。在电话会晤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冷静、详细地阐述我们的方案中所记载的具体数值或数值范围,以及各数值或数值范围的选择所带来的技术效果等等,并结合《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尽力说服审查员认同我们的观点。按照以往的答辩实践来看,很多审查员在某些特定领域里的审查经验其实是有所欠缺的。此外,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对于申请文件的理解深度往往是不如专利代理师本身的,毕竟专利代理师不仅要与发明人(申请人)进行深入沟通、头脑风暴、技术拓展等,还需要着手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
参考文献:
[3]袁家来. 浅析数值或数值范围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判断[J/OL]. 2021-3-15.
[7]常春. 专利申请文件中清晰界定数值范围与关系的重要性[J/OL]. 2024-6-15.
李航作者专栏
(原标题:关于专利文献中涉及“数值或数值范围”的探讨)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航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如何撰写含有数值或数值范围的专利申请及OA答复?(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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