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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解决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北京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平台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本篇主要涉及:办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咨询联系方式、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是否应吊销资格。
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提供的咨询联系方式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上已公布技术支持电话(010-82062112转8001),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根据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通知,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建议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相关文件或线上平台公开咨询联系方式,为辖区内企业提供针对性咨询指导服务。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是否应吊销资格?
现行《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对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应吊销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但明确规定了对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原标题: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七>)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微信平台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一文概览「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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