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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显著增加,预示着该国知识产权执法的未来演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Yen Vu 罗思国际 越南业务负责人
Khanh Nguyen 罗思国际 资深律师
引言:
越南的知识产权诉讼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传统上很少有知识产权纠纷进入法庭,最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显著增加标志着一种转变。案件激增反映了更深层次的趋势和挑战,预示着该国知识产权执法的未来演变。
越南知识产权诉讼综述
越南遵循大陆法系传统,依赖于成文法。法院的判决/裁定不会为以后的案件创造具有约束力的判例。然而,它们却反映了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重要意义。
越南法院通过民事和/或刑事诉讼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目前尚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数量的官方统计数据,但与刑事知识产权案件相比,这一数字要小得多。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2022年,越南共有220起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的刑事调查(截至发稿时的最新统计数据)[1]。其中,涉及241名被告人的112起案件已开庭审理,主要是涉及假冒伪劣犯罪。在一些不太明确的、非可直接定罪的案件中,越南法院似乎不愿根据《刑法》第226条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提出指控。然而,近年来此类知识产权诉讼显著增加。2021-2022年期间有19起案件,涉及24名被告人。这一数字几乎等于前十年(2011年至2020年)的总数(21起案件,涉及30名被告人)。
虽然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直接提起刑事诉讼,但他们在核实被调查材料或产品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此外,他们还可以在这些刑事案件中要求赔偿损失。
民事知识产权诉讼
越南的民事诉讼可能被认为是执行知识产权的一种关键方法,但与行政措施相比,它实际上只对知识产权的执行起到了很有限的作用。主要原因是民事诉讼耗时巨大、成本高昂,而且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虽然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为2-6个月,但实际通常需要数年时间。此外,法院,特别是偏远省份的法院,可能缺乏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知识,加剧了复杂性,导致当事人的不满。
尽管存在这些挑战,但民事诉讼还是有其明显优势:
● 法院判决比行政决定具有更大的威慑力。如果被告/侵权人未能自愿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原告/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民事判决执行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涵盖案件的各个方面,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承认、损害评估、停止侵权、维权成本补偿等。关于可索赔的金额:
○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提出索赔,并可能获得实质性损害赔偿。支付赔偿的机会和数额取决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的证据数量。根据法律,损害赔偿可以是收入、利润、商业机会的损失,以及防止和减轻侵权人造成的损害的合理费用。对于商标和专利侵权,最近的一些法院判决表明,损害赔偿通常是基于如果没有实施所谓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本可以获得的商业机会/利润。至于著作权案件,赔偿通常基于著作权所有人在权利被适当许可给侵权人的情况下会适用的许可费率。此外,著作权所有人有责任提交实质性证据来证明该许可费率是越南的实际市场费率;
○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判决赔偿知识产权所有人为案件支付的合理律师费。根据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交的证据,如法律服务合同和发票,法院将确定被视为“合理”的金额。
在程序方面:
● 越南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一审通常需要18-24个月,二审需要12个月以上。虽然在特定条件下提供的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可以显著缩短时间并简化流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以这种方式处理过知识产权案件;
● 任何一方或人民检察机关必须在15天内对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作出即生效。
潜在的司法进步
虽然越南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提供了促进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规定。根据《草案》,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提议(i)决定设立一个专门的法院来裁决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审判,以及(ii)规范该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2] 这一预期的变化与越南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执法环境相吻合,预示着当地司法系统可能的发展方向。
展望
每年在越南法院提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仍然非常有限。然而,鉴于近年来大量侵权案件通过行政措施得到解决,以及近年来民事诉讼案件激增,预计更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会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战略性有效措施。此外,如果越南议会通过了《草案》,这将增强法院系统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和权限。
引用注释
[1] https://thanhtra.most.gov.vn/thanhtra/tin-tuc/1/529/ket-qua-hoat-dong-chuong-trinh-phoi-hop-hanh-dong-phong-chong-xam-pham-quyen-so-huu-tri-tue-giai-doan-iii-2019-2023-nam-2022-va-ke.aspx
[2]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5.0)第62条、第78.14条、第153.2条(b):https://vbpq.toaan.gov.vn/webcenter/portal/htvb/chi-tiet-vbdt?dDocName=TAND314001
(原标题:越南知识产权诉讼格局:趋势、挑战和未来展望)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Yen Vu 罗思国际 越南业务负责人
Khanh Nguyen 罗思国际 资深律师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越南知识产权诉讼格局:趋势、挑战和未来展望(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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