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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6月4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蔡静静、庄江鸿、王丽敏、庄杰志、广州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投资者问#
广汽集团:目前巨湾技研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三维结构石墨烯制备技术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贵公司几年前的石墨烯电池进展如何?埃安IPO上市进程到那个地步了?
广汽集团(601238.SH)5月31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广汽集团在电池领域的研发已持续多年,并孵化出巨湾技研等企业,目前巨湾技研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三维结构石墨烯制备技术,相关技术已被应用于自研量产的7Min,10Min,12Min,15Min超快充电池产品。广汽埃安上市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进展将及时公告。(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新和成:公司的牛磺酸产品目前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的风险
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新和成提问:牛磺酸行业产能最大的永安药业披露,因为生产工艺可能涉及侵犯别人专利被美国公司起诉,官司已经持续了四五年;行业内的华昌、远大等主要企业也都被美国公司起诉侵犯专利。新和成的年产30000 吨NH酸项目的生产工艺,是否也有被起诉侵犯专利的风险?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的牛磺酸产品目前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的风险。(来源:金融界AI电报)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椰林AA商标侵权,被判赔244万元
“AA椰林”“椰林AA”,傻傻分不清。二者仅文字顺序不同,却是两家不同的火锅连锁店。AA椰林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椰林A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近日,广东深圳中院通报了该起案件判决结果。
AA椰林公司等为知名火锅连锁企业,经授权为“AA椰林”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8年,椰林AA公司及其分公司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及同类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椰林AA”标识,仅将前述注册商标中的文字顺序前后调换。为维护自身权益,AA椰林公司起诉椰林AA公司,主张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椰林A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惩罚性赔偿。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审理认为,椰林AA及其分公司在其门店招牌、经营场所、餐厅用具及宣传品、外卖平台店铺、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含有“椰林AA”字样的标识,相关标识使用项目与AA椰林注册商标“AA椰林”核定使用项目相同,标识中的“椰林AA”与“AA椰林”组成文字相同,仅文字顺序不同,构成近似,且系突出使用,属于用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椰林AA前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椰林AA在对方注册商标,且开设多家门店数年后,仍以“椰林AA”为字号登记企业名称,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椰林AA赔偿AA椰林填平性赔偿金和一倍惩罚性赔偿金合计244万余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来源:广州日报)
小林制药已申请含红曲组合物专利
据媒体报道,截至5月27日,服用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的消费者已有5人死亡,1600多人就医,累计280余人住院。日本厚生劳动大臣称,确认在小林制药公司含红曲成分保健品原料中检测到的软毛青霉酸会对肾脏造成不良影响。
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小林制药株式会社已于2022年在中国申请“含有红曲和特定成分的组合物”专利,该申请于今年3月公布。专利说明书显示,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增强了抗氧化作用的组合物等,该组合物能够用作食物组合物、药物组合物、医药部外品组合物、化妆品组合物、饲料组合物、以及食品组合物、药物组合物、医药部外品组合物、化妆品组合物、饲料等中的添加剂等。
(来源:天眼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组织集体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并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首先学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内容。《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等七个方面开展。
会议指出,《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不仅有助于完善西安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是对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与会人员围绕《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学深悟透、对照落实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并结合本职工作,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方案》为工作指引,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会议围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督查检查考核、第十四届中国商标节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了下半年主要工作。(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贵州五部门签署合作协议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发展
日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等5部门在贵阳签署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贵州数据知识产权发展。
根据协议,五部门将依托贵州建设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良好基础,重点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为贵州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探索“贵州路径”“贵州经验”,协力推动贵州大数据高质量发展。
贵州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承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8634个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今年6月组织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部署全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增强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5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服务月”启动仪式,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扬出席仪式并讲话。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从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到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积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总局已公布两批共35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各地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8634个,服务网络初步建立,试点成效持续显现。
本届“服务月”活动以“保护商业秘密 推动强企护链”为主题,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通过精准服务重点产业、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帮扶、创新监管服务方式、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等五方面举措,深入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对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深度调研走访,全面了解重点产业链商业秘密保护现状、问题和需求,凝聚各方力量,为“链上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准化服务保障。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直播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发互动性强的网络课程、在线交流、知识竞赛等,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三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研究定制个性化的培训指导课程,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行业特点和自身规模的商业秘密管理保护体系。四是深入了解重点企业需求,组织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风险评估和隐患排除工作。加强涉外维权援助保障,对开放程度高、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的大型企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指导。五是结合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通过组织举办交流座谈会、签订区域框架协议等活动,推动建立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机制,形成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合力。(来源:央视网)
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
近年来,复制发行、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多发,一些不法团伙诱导教唆青少年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特别是寒暑假及开学季期间,侵权盗版易发高发,权利人和家长对此广泛关注。
据国家版权局消息,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部署,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启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严厉整治涉青少年权益的侵权盗版乱象,重点打击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儿童绘本、动漫、考试图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授权制作传播大中小学教材电子书等违法行为,整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等违法行为,查办诱导教唆青少年从事院线电影偷拍盗录、校园侵权盗版产品分销等违法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据了解,本次行动将加强寒暑假及开学季期间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及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场所的清查摸排,加大对电商平台传播、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工具书、少儿图书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强春节档、国庆档、暑期档等重点时段影院青少年群体偷拍盗录院线电影的执法巡查,规范有声读物平台、智能终端产品市场版权秩序,对权利人和广大家长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专项行动将广泛开展版权保护进校园主题活动,强化青少年版权保护教育引导,提高青少年版权保护意识。(来源:人民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涉及4G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战胜三星
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可能再也无法在德国销售那些使用了用于连接到4G网络中时分双工(TDD)无线电单元的技术的移动设备了。在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Datang Mobile Communications Equipment)产生的纠纷中,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三星电子是一个“非自愿的被许可人”。此外,法院还驳回了由这家韩国公司根据竞争法所提出的反诉。
三星电子侵犯了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第EP2237607号专利,而且目前不得在德国销售支持4G的移动设备。慕尼黑地区法院于4月中旬作出了这一决定。三星电子尚未对这一判决结果发表评论。
然而,为了使销售禁令生效,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必须要执行有关保证金的判决。根据媒体获得的信息,该公司尚未采取这一步骤。同时,三星电子也可以对判决提出上诉。鉴于该案件带来的影响,观察人士认为很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EP2237607号专利涉及移动电话进入TDD无线电单元时的单元切换程序。这对LTE/4G标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在诉讼过程中,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就专利的有效性发表了积极的初步意见。但是,有关这起有效性案件的最终判决尚未敲定。(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涉及4G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战胜三星;椰林AA商标侵权,被判赔244万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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