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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上诉案将于2024年6月17日开庭。”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胡蝶
2024年5月22日,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浚科技”)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优浚科技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审上诉。
1、专利许可费用惹诉讼
优浚科技原名为上海法普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普罗”),于2023年6月正式更名为优浚科技。
2017年9月,法普罗与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明”)、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明”)签订排他许可的《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其中包含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发泡酚醛树脂组合物,专利号ZL200910200286.7;发泡酚醛树脂组合物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910200287.1。
2020年7月,因专利许可合同费用支付问题,法普罗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润合明支付剩余专利许可使用费及违约金;创能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2022年4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该诉讼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法普罗的起诉。
2、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润合明被诉后,于2020年11月针对两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21年3月,国知局作出第48674号、第48686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以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宣告两项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法普罗不服专利无效的审查决定,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第48674号、第 4868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2022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21)京73行初 9783号和(2021)京73行初9784号),驳回了法普罗的诉讼请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的次月,优浚科技就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最新公告显示,该上诉案将于2024年6月17日开庭。涉案专利究竟是何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附:公告原文
(原标题:许可合同中专利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竟是被许可方)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胡蝶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许可合同中专利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竟是被许可方(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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