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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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四)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者人员,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原则上需要至少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备案申请材料需要:(六)备案申请主体近三个月社保参保人数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数)及其联系人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参保人数 10 人以下的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一、备案申请受理时间
二、备案申请条件
三、备案申请材料
四、备案申请流程
(一)备案申请主体通过四川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提交备案申请。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备案申请主体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见附件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见附件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见附件5),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咨询电话: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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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来源:四川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1件发明专利+参保10人以下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附通知(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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