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重点产业重点产业产业领域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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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限为,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7:0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项目金额50万元;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项目,项目金额20万元;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金额30万元;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建设项目,项目金额30万元;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项目金额50万元;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项目金额10万元。共计6个项目,190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穗财预〔2019〕153 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联系人:区明思、钟天文,电话:020-81303421、81307221;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吕艳婧,电话:020-85021815)
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目 录
前言 3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 7
二、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项目 10
三、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12
四、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建设项目 15
五、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18
六、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21
前 言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穗财预〔2019〕153 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材料1份(光盘方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咨询方式:区明思 81303421,钟天文 81307221(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二、申报时限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7:0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除申报指南特别要求外,项目申报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及行政处罚记录。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二)申报限制: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联合申报)。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核实,追回已发放资金,从追回资金之日起取消其以后5年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的申请资格,并纳入信用体系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受理评审: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受理申报材料,并遴选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缺少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均视为材料不齐全,不进入评审环节。
(五)立项拨付: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以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拟立项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并提交区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发布立项通知,按规定集中分批拨付项目资金。
四、项目实施
(一)获批立项单位在下达立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立项项目经费的1.3%一次性支付立项评审服务费,收款单位为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该立项评审服务费不得从省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区级重点工作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获批立项单位凭立项通知、评审服务费付款凭证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目标任务、期限组织实施,接受监督检查、验收考评和绩效评价。
(三)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穗财预〔2019〕15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各项目约定的工作任务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或另有约定除外。
(五)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项目经费50万元的,验收时应当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绩效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5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35万元,第二批拨付15万元。
(二)项目任务: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在天河区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强园、知识产权金融、专利导航(区域规划类或产业规划类)等工作,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生态系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策源地和知识产权高地。具体为:
1.围绕本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推动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不少于3个,发明专利申请累计不少于40件;完成PCT国际申请不少于20件。
2.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优化辖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选取不少于3家天河区内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辅导,并获得贯标认证;辅导2家企业申报或认定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为不少于10家区内企业开展培育申报各级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等类型项目。
3.宣传推广ISO56005《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走访区内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及咨询服务工作,为不少于2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服务。
4.依托沙河、沙东服装城商标事务公益服务站,打造商标品牌指导站,积极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5.从环五山创新策源区范围内选取1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通过建立包括专利数据、产业数据、创新主体数据和政策环境数据等,深入解构专利链和产业链的互动关系以及产业发展中的专利控制力等关键问题,针对产业发展方向、当前定位及发展路径等产业规划的基本问题提供决策支撑的专利导航,提交1份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6.促进天河区专利转让、许可、开放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不少于10项,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7.促成天河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低于3亿元。
8.举办知识产权重大宣传活动、公益实务培训讲座等不少于3次,累计参加人员不少于200人次以上。针对工作进展情况和亮点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稿600字以上不同主题稿件不少于3篇,含网络、新媒体在内,扩大知识产权影响力。
9.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制作一条3-5分钟天河区知识产权宣传视频。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以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营业范围含专利商标服务),运营状况良好,在重点发展产业有较强的专利服务能力和企业客户基础,具备丰富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等活动组织经验和宣传报道经验。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二、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2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14万元,第二批拨付6万元。
(二)项目任务:对天河区内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辅导,围绕“专项辅导+助推上市”的工作任务展开实施,支持区内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能力,根据DB4401/T 241-2024《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服务规范》的评价机制,深度剖析企业科创属性,分析不同资本市场特点,对标选择适合的上市路径,帮助企业进行上市前资本对接,助力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具体为:
1. 选取不少于60家天河区内企业开展科创属性初测,为每家企业出具浅度知识产权分析报告,搭建专项培育名录。
2. 选取不少于10家天河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形成10份企业科创属性深度报告。
3.举办知识产权助力上市启动会、专题培训、主题分享会等公益知培训讲座不少于2场。
4.促成天河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低于1.2亿元。
5.围绕本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推动培育高价值专利,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10件,PCT国际申请8件。
6.至少辅导1家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三)申报主体:本项目接受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熟悉天河区企业现状和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不仅限于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分析评价、专利转化运营等相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实施经验。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三、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3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24万元,第二批拨付6万元。
(二)项目任务:依托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建设和科创资源高度集聚优势,围绕天河区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广东省地方标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指南》(DB44/T2363-202)为指导,从环五山创新策源区范围内选取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提升专利综合运用能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具体为:
1.建设1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中心至少配备3人以上的专职专利评价分析布局团队,具备开展工作的场所、设备等条件。
2.建立健全中心研发活动专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优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评价导向,推动将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PCT专利申请等产出情况纳入中心创新工作核心评价指标,促进专利和中心发展紧密融合。
3.围绕技术领域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导航预警分析,形成1份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报告,报告应涵盖评价、分析、培育、布局,运营等方面。积极运用报告成果,分析技术领域发展路线,指导技术研发及发明专利布局,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水平。
4.建立健全中心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服务机构,切实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提高专利布局、专利运用水平。
5.在专利布局/导航预警分析报告水平基础上,培育产出不少于2个高价值专利组合,组合中围绕核心技术的高价值专利不少于10件,指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新增申请核心发明专利10件或以上,新增申请一般专利及外围专利15件或以上,新增PCT国际申请不少于10件,高价值专利组合中对应专利产品年收入应不少于4千万元。
6.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果转化运用等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60人次。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符合天河区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培育、运营能力,申报时应明确所属产业领域。近三年已参与建设省、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2.同等条件下,申报单位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2019年(含)以来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四、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建设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3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24万元,第二批拨付6万元。
(二)项目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产业链创新力量,提升产业创新效率,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具体为:
1.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在现代都市工业、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规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联盟内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5家,并组织召开首届联盟成员代表大会。
2.充分利用专利导航对产业创新格局的分析作用,针对联盟成员单位关注的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形成1份导航分析报告。
3.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核心技术和产品联合进行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知识产权布局,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专利池内至少包含10件以上发明专利,项目期间新增不少于20件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不少于15件。
4.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监控机制和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机制,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产业发展安全。
5.促成天河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熟悉天河区支柱产业及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具备引导设立联盟所须的资源和投入,在构筑和运用产业专利池、推进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和运营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协同推进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联盟及专利池建设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五、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5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40万元,第二批拨付10万元。
(二)项目任务:打造环五山高校知识产权创新策源地,推动专利转化工作,盘活存量专利,促进天河区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供需对接,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实践经验。具体为:
1.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积极对接区内高校院所,梳理盘点其现行有效存量专利,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原则,协助天河区高校院所将存量专利盘点数据标记上传至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存量专利按照产业领域、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维度筛选出可转化的专利,构建天河区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资源库,遴选适于实施的入库专利技术不少于1000项,其中天河区重点产业集群专利技术供需信息不少于500项。
2.组织专家对重点产业领域已适于实施入库的专利基于转化运用前景进行评估,丰富并完善天河区专利转化资源库。按照产业分类、技术领域等维度,向天河区不少于100家企业及时匹配推送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的专利数据。
3.组织天河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对接高校院所开展不少于5次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技术评估、路演推介、转化撮合、投融资等形式。
4.促成天河区存量专利转让、许可不少于300项,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累计促成知识产权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
5.促成存量专利开放许可不少于20项,其中天河区中小微企业接受本区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开放许可不少于5项,成交后在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办理交易鉴证。
6.促成天河区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低于3亿元。
7.形成至少1项服务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并在国内主流媒体(含网络、新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扩大天河区专利转化工作影响力。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不仅限于打造知识产权数据库、专利转化运营、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实施经验。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六、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一)经费安排:项目金额10万元,分两批次拨付,第一批拨付8万元,第二批拨付2万元。
(二)项目任务: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整体推进天河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工作,选取不少于4家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具体为:
1.开展不少于4场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每场次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举办1期天河区中小学校知识产权竞赛,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竞赛活动社会影响力。
3.为学校引入知识产权类相关课程,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知识产权教研工作。
4.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制作一条3-5分钟天河区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视频。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有承接过省、市、区知识产权宣传项目的经验。
(五)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3.项目工作方案。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为光盘形式,含申报材料PDF盖章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密封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书(点击链接查看)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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