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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从2023年审结的4562件案件中筛选96件案件,提炼104条要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
为发挥专利预审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工作。
一、申请条件
1.请求人应当在北京保护中心完成专利预审备案,且上一年度未被认定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批量预审需求强,工作配合度高;
2.申请批量预审的发明专利应当属于北京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领域,优先支持集成电路、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3.同一批次批量预审的专利应当是技术领域相近且技术关联度高的系列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
4.同一批次符合预审通过条件的批量预审数量不低于5件;
5.半导体领域的批量预审请求不受北京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限制;
6.符合北京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其他相关要求。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请求人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请求书》(附件1),加盖全体申请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bjippc-yushen@zscq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为“批量预审+单位名称+案件数量”;
2.经北京保护中心审核符合批量预审申请条件的,通过北京保护中心信息平台(www.bjippc.cn)“专利申请预审”模块,同日提交同一批次的专利申请批量预审请求;
3.经北京保护中心预审审查符合预审通过条件的,收到预审通过结论后,按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同一批次专利申请日跨度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及时向北京保护中心反馈复核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试点时间为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批量预审通过的发明专利实施效果(附件2)反馈至北京保护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专利实施等情况;
2.北京保护中心视情况对提交批量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以电话讨论或会晤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请积极配合;
3.请求人应当建立内部遴选机制,择优提交高质量发明专利批量预审请求,对于质量不高的当年不再接收批量预审申请;
4.批量预审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专利预审咨询电话010-62544288-853。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请求书
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实施效果反馈表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请求书
附件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实施效果反馈表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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