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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诉讼的索赔金额共8084万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肖蘑菇
12月24日,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泰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更新招股书及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财报更新版,以下简称“回复意见”)。其中,上市委对德斯泰新材的未决诉讼、技术先进性、业务和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质询。
德斯泰新材在招股书和回复意见中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德斯泰新材在IPO期间,两度遭到日企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积水化学”)发起的专利诉讼,索赔金额合计8084万元。
1、相继陷入专利诉讼,索赔8084万
2023年6月30日,德斯泰新材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积水化学诉德斯泰新材侵害其ZL201580016679.6号发明专利权,诉请法院判令德斯泰新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积水化学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侵权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5034万元。
2023年11月1日,德斯泰新材再次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积水化学诉德斯泰新材侵害其ZL201680018425.2号发明专利权,诉请法院判令德斯泰新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积水化学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侵权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3050 万元。
这两起诉讼的索赔金额共8084万元,德斯泰新材还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审查申请。今年8月3日,国知局宣布积水化学的ZL201580016679.6号全部无效,随后积水化学针对该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行政诉讼正在审理中。不过,宁波中院已基于该无效决定驳回了积水化学对德斯泰新材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关于ZL201680018425.2号专利的相关诉讼,德斯泰新材两度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请求将相关案件移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同时在今年11月28日,德斯泰新材又对ZL201680018425.2号专利提起专利无效审查申请,目前该专利还尚未进行实质审查。
2、PVB中间膜产业格局,国内头部企业处于第二阵营
德斯泰新材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PVB中间膜及其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汽车级、建筑级、光伏级PVB中间膜以及PVB双玻光伏组件等。德斯泰新材表示其PVB中间膜已应用于汽车、建筑和光伏等领域,公司是将PVB中间膜应用于光伏组件封装的行业先行者之一。
从市场竞争情况来看,在我国PVB中间膜市场,本次对德斯泰新材发起专利诉讼的积水化学属于该行业的第一阵营,属于第一阵营的还有美国首诺公司、日本可乐丽。第二阵营则由建滔(佛冈)、皖维皕盛及本次被起诉的德斯泰新材等国内厂商,第三阵营则为其他国产中小厂商。
在产能方面,美国首诺公司一马当先,德斯泰新材(5.5万吨)的现有产能则与积水化学(5.7万吨)相近。德斯泰新材表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其在国内PVB厂商中属于头部企业。在本次IPO中,德斯泰新材拟募集资金44321.35万元,投入德斯泰公司年产40000吨PVB功能膜项目。可见,德斯泰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PVB产能。
早期,国内PVB中间膜市场被首诺公司、积水化学和可乐丽等国外化工巨头所垄断。近年来,国内PVB中间膜企业正不断崛起,通过掌握PVB树脂、PVB中间膜生产技术生产出了高品质PVB中间膜,逐渐实现了PVB中间膜的国产化。德斯泰新材声称,在产品创造方面,其制造出的建筑级PVB膜、汽车级PVB膜和光伏级PVB膜等产品可与国外厂商直接展开竞争,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高端PVB中间膜的垄断,主要产品已达到国外厂商技术水平。
或许,作为国内PVB中间膜主要企业的德斯泰新材,此次在IPO期间受到积水化学发起的专利诉讼,也是国际巨头感受到国内头部企业发展带来的威胁而采取的对抗措施之一。
3、营业收入、研发费用,陷入双低?
招股书显示,德斯泰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PVB中间膜和PVB双玻光伏组件和其他产品。在营业收入方面,德斯泰新材2020-2023年1-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4299.39万元、70111.33万元、136552.73万元、53263.01万元。
在PVB中间膜的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2020-2023年1-6月),德斯泰新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189.28万元、3649.37万元、4466.41万元、2221.95万元,目前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数据上看,其研发费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垫底,不过德斯泰新材表示,相关数据是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单独披露胶膜业务研发费用,因此上表中数据取其全口径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德斯泰新材取PVB中间膜业务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同时其研发费用率则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均值。
在PVB双玻光伏组件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2020-2023年1-6月),德斯泰新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07.93万元、591.01万元、769.10万元、474.47万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德斯泰新材表示,这是由于其光伏组件业务处于发展早期,经营规模增长尚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营业收入及研发费用均低于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
整体而言,尽管有业务种类上的差异,德斯泰新材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距均较大。
(原标题:德斯泰新材IPO遇专利狙击,日本积水化学发起8084万诉讼)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肖蘑菇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德斯泰新材IPO遇专利狙击,日本积水化学发起8084万诉讼(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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