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2023年12月8日,‘2023年随园知识产权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成功举办。”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2023年12月8日,由南京师范大学主办,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开放群岛开源社区江苏站协办的“2023年随园知识产权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成功举办。
南京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徐敏教授主持了论坛开幕式。
南京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徐敏教授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院长贲国栋同志致辞。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院长贲国栋
贲国栋书记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以数据赋能与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主题,这是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在数字时代面临着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迫切挑战,南京师范大学正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数据赋能知识产权保护,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赵旗副局长致辞。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旗
赵旗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以及相关制度建设,习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总书记说的数字基础制度体系中,可以说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就是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大家知道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借鉴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数据权益保护基础制度的积极探索,也是一项从零到一的开创性工作,国内外都没有成熟的先例,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研究不断探索。随园知识产权论坛从2015年创办至今,每年围绕知识产权很多热点和工作重点包括相关的问题探讨,可以说已经成为重要的知识产权高端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数据赋能与知识产权保护,他认为十分契合当前的形势需要,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
致辞结束后,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与南京大数据集团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高质量人才就业价值评估工具”数据产品举行了视频发布。
论坛主旨演讲阶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汤茂仁庭长担任主持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汤茂仁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商文江作了题为《数据使用的法商分析》的主旨发言,他指出,数据的生命力在于使用,数据安全的基础是数据质量。针对数据(被)使用的法律问题,商文江认为,权属问题是业内最关注的问题,但我们目前没必要穷追所有权问题,应当是从使用范围、使用主体、举证主体等事实问题去反推路径问题。在数据(被)使用的商业分析中,商院长提出“在处理数据的时候也会产生数据,那么在数据和数据产品的市场中,是否需要有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区分?”的疑问,并发表了自己的相关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商文江
江苏人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卞曰瑭教授以《数字化转型与人才发展现代化》为题,对“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化转型、人才是数字化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关键变量、人才发展现代化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持续活力源泉”三个话题进行了解读。指明了人才发展现代化与数字经济形态相匹配的内在逻辑,强调了人才发展现代化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江苏人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卞曰瑭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朱贵波以《人工智能基础大模型打造数字经济智能底座》为题作了发言,他指出,在大数据核心架构算法趋同时高质量数据即王道,在场景落地和产业升级的阶段,数据是关键生产要素。随后朱贵波介绍了首个千亿参数三模态大模型——紫东太初1.0、面向数字物联时代的全模态认知大模型——紫东太初2.0以及紫东太初开放服务平台是如何助力行业场景落地。并憧憬未来发展趋势和研究方向是:大模型迈向平台化,大幅降低大模型开发、使用门槛,加快赋能千行百业;更自然的多模态交互、GPT打造AI时代操作系统、构筑多样化的安全AI生态系统、数据与模型重塑AI产业格局。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朱贵波
江苏省文化产业交易所梁潇副总经理以《构建文化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国家文化数字战略实施》为题演讲,她以两个典型案例为导入,从文化大数据产业链中数据采集、数据生产、数据评估、交易平台、数据应用、金融驱动这六个环节展开论述,深入剖析了文化大数据体系产业链的构建,彰显了文化产业中大数据价值的无限潜力。
江苏省文化产业交易所副总经理梁潇
深圳数据交易所合规部交易审核主管陈一芊,以《数据权益法治保障的深圳实践——以深圳数据交易动态合规体系建设为例》为题,围绕着深圳数据交易所的动态合规”体系改革和数据交易动态合规母品牌DEXC+(即Data Exchange Compliance +),介绍了深交所在数据交易方面的先行先试,例如指引垂直行业数据交易合规的地方条例《3x4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首创数据交易三级分类评估标准、数据交易合规师DEXCO(Data Exchange Compliance Officer)、数据交易合规评估法律服务机构库DEXCA等创新举措。
深圳数据交易所合规部交易审核主管陈一芊
【专题讨论】
第一分论坛:数据权益保护
“数据权益保护”分论坛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马毅副处长主持。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马毅副处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伟君教授以《AI学习和训练使用数据的著作权问题》为题发言,他指出近些年来AI“创作”从输出端的问题逐渐开始关注输入端的问题,但也存在着“AI学习和训练中使用数据,是否可以免于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的问题。张教授通过案例和国外的立法和实践分析得出,在宏观视角可以鼓励技术创新和法律制度竞争;在个案诉讼遭遇“证据不足”时“不侵权”抗辩也许可以成立;现实路径/可行方案为:“放开‘输入’,抓住‘输出’”,在构成“实质相似”的前提下,由AIGC的使用者和传播者负责,以达到利益的平衡。但“‘热问题’应该‘冷思考’,让子弹再飞一会,法律不宜急于介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张伟君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姚兵兵副院长以《从涉数据案件看司法保护路径选择与展望》为题发言。他提出,法院受理的涉数据案件持续增多,主要集中在大型互联网平台及科技公司因他人获取、使用其收集、控制的数据而提起诉讼。姚兵兵副院长结合司法实践案例,总结当下法院裁判思路主要是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商业数据提供保护,裁判路径为:首先确定原告是否有受保护的数据权益,然后确定被诉行为是否对原告法益造成损害以及损害竞争秩序,再次是被诉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性,据此决定是否给予数据权益保护。他提出,法院在具体数据权益案件审理中应转变以“权益—损害范式”成为主导性解释思路,应以行为正当性判断范式处理数据权益竞争纠纷”的数据权益保护路径的优化思路。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姚兵兵
江苏省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刘迷迷部长以《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运用分析》为题进行了发言,她介绍了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线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中开展的数字资产登记、审核、运用等工作。她指出:通过数据分析指出了少数未登记审核通过的原因主要是登记的内容不属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数据的名称没有按照统一格式、数据案例不能充分展示数据知识产权的内容、数据为原始取得、没有提供合同、授权文件等证明材料。登记的数据种类主要集中在住房交通、能源消耗、产业相关、企业个性化数据等。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愈发活跃。
江苏省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部长刘迷迷
北京金山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杨淼以《数据合规与数据知识产权》为题发言,他指出数据流通盘活的前提是确权,并从企业的角度对数据、数据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的理解和工作构建分享了自己的看法,重点总结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交易的基本逻辑、不同主体对数据合规定义和诉求,并对构建完善的企业数据合规的管理体系提出相应建议。
北京金山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杨淼
上海热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培锋总经理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国产化之路》为题作了发言,他详细介绍了作为应用软件和网络技术底座的数据库的概念及种类并指出,国产数据库绝大部分都是在开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发展的,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如果完全依托国外数据库存在较高风险,因而开始做全面的信创化。他认为现在不会存在所谓的被技术卡脖子的问题,但稳定性性能离国外还是有差距,这是国产公司努力追赶的方向。
上海热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培锋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皓发言主题是《数据要素流动的Dos and Donts》,他以“数据堂公司员工侵犯个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切入,指出了数据要素企业常见的三个误区:加密不等于匿名化、安全存储不能作为存储的正当性理由、未受黑客攻击不等于没有泄露个人信息。他认为构建企业的数据合规体系需要搭建内控的政策体系、建立数据法律协议模板、形成日常数据合规管理。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皓
第二分论坛:数据资产新价值
“数据资产新价值”分论坛由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李国英主任主持。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李国英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徐珉川副会长以《面向数据流通的规范谱系》为题发言,他详细分析了数据制度中涉及到两个层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指出法律规范定位包含保护性规范和风险性规范。对于秩序架构的安排他提出数据权益以数据持有为核心原则,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应具有被动性,内在公共性的机制应当获得相应保障,数据二十条的条件中三权分置的状态和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存在对应关系。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珉川
新浪集团法务经理田宇慧以《从互联网内容平台视角看数据与信息的关系》为题作了发言,她以互联网内容搬运、移植类纠纷为例,分析了用户获取内容时经历的信息到数据再从数据到信息的过程,指出内容兼具信息和数据双重身份,从信息层面、数据层面以及法律层面深度剖析了信息与数据的差异。认为数据所承载的信息的共享属性以及互联网本身包含的互助协作的精神是导致公众把信息的共享属性套用在数据上的主要原因。
新浪集团法务经理田宇慧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区域经理魏强以《高价值文件的可控流通新模式——可信数据空间》为题发言,他介绍了欧盟发起构建的数据空间的先进理念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该基础上自主研究的可信数据空间及核心架构。同时对可信数据空间的数据管理、数据流动的关键功能和电子合约等技术原理和推进思路进行了详细讲解。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区域经理魏强
苏州大数据交易所负责人王昳以《数据资产价值共创苏州实践》为题发言,她通过苏州大数据交易所在交易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分享了苏州通过四步做法:汇集数据资源、整合头部数商、发展数据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率先建设区域数据要素市场,同时打造全链路数据资产运营体系、首创的大数据开发者创新中心、数据工厂等实现数据赋能场景的发展。
苏州大数据交易所负责人王昳
南京大数据集团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炜以《数据要素流通中的价值发现》为题发言,他首先分析了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原因在于长期平滑分配成本,并指出数据资产入表的核心在于数据资产的流通。他认为价值发现的核心在于模型设计和量化决策两个方面。他提出可信数据空间解决了数据要素流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可信账户、可信数据和可信空间这“可信三套件”可以解决包括数据确权、数据如何流通、如何建模在内的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所有问题。
南京大数据集团可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炜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区块链与数据服务部王锋部长以《数据评估与数据质量》为题发言,通过数据贷、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数据信托产品等“几个案例”引入了数据资源、数据入表、数据资产评估等“几个概念”,并指出“数据资产如同实物资产一样表现为一种资源,但并非所有的数据资源都可以升级为数据资产。”因此需要通过数据价值化路径“几个环节”对数据资产进行评估。他认为:数据质量会影响数据的资产;提升数据质量是提升数据估值的重要手段;数据质量也是数据入表重要的前提;数据质量是贯穿在数据流通的所有的环节,无论是数据化、数据资产化等,每个环节数据质量都是非常重要的标签。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区块链与数据服务部部长王锋
圆桌会议以“AIGC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风险与合规应对”主题展开,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梁志文教授担任主持人,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处长徐勐、深圳数据交易所合规部交易审核主管陈一芊、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副部长张鸣、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高级合伙人郭晨辉、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部主任任漱晨、江苏时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亚丽作为与谈嘉宾。
圆桌会议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梁志文
梁志文教授在主持中指出,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特别是生成式内容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会带来很多风险,这些风险有多种多样,包括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保护、网络安全的风险等等。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徐勐处长首先发言,他提出,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数据安全的处理,不光要根据现有法律作出裁判,还要对未来的政策和立法起到前瞻性作用。基于人工智能生成式内容“无法回避、无法消除、不能直接得到弊大于利的结论”的特点,应当给予其合法的身份才能有利于管理。同时考虑到数据已成为一种资源、生产要素,为避免垄断,应当对企业以及其产生的数据产品进行分级分类授权、管理。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处长徐勐
深圳数据交易所合规部交易审核主管陈一芊则介绍了目前深圳交易所场内关于AIGC的产品上市会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审核思路,包括对AIGC的大模型是从输入端到输出端作整体的合规评估,包括数据来源、隐私、商业秘密、服务协议等审查。
深圳数据交易所合规部交易审核主管陈一芊
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张鸣副部长指出,传统的版权保护方式能不能匹配AIGC的现状是值得探讨的;但从侵权的角度讲,与数据相关的矛盾本质还是利益分配问题,但数据的流动已将其生产要素的属性淡化,真正能够使用才是最重要的。从公证的角度来看,证据是基础、是王道,通过电子化存证手段,不管数据源、数据使用、数据流动,以及后期维权分配的纠纷,都能有足够证据的固定以及足够适当、匹配的方式去进行相关操作和探索。
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副部长张鸣
江苏时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亚丽介绍了江苏时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如何对家谱数据进行聚合整理、分层分析以及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的方式。这其中使用了大量的人工智能和自主研发的OCR技术进行整理,实现对人类祖源图谱整理的历史突破。
江苏时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亚丽
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高级合伙人郭晨辉对数据产业现状进行了归纳分类,指出目前数据产业的讨论过多集中于代码和信息来源的交易,是与实际脱离的,他认为真正的数据产业本身基于数据设计自己的引领模式,现在面临的讨论过多地泛技术化而不是泛商业化;他认为要考虑数据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对AIGC等技术更新的应用要还原到其经济本质和法律本质加以归置和考量。
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高级合伙人郭晨辉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部漱晨主任指出,数据已不简单是个财产概念了,今年已经明确可以作为数据资产入表,但是数据资产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对于财务人员是巨大挑战。其中的风险主要是权属和合规性两个方面。大家看到的生成式的AI产品非常火爆,但是从评估公司的角度,他更关注地是类似产品或者是企业价值到底如何去判断的问题。因为传统的价值判断思路看企业或者是产品带来的现金流到底是多少,利润是得到,尤其是新兴的科技型企业,它的产品,它的企业的价值,有的时候
并不是看财务状况,可能就是基于一些产品的受欢迎程度判断。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部主任漱晨
互动环节,苏宁易购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陈晓琳向在场的专家提问:如果作为权利方认为产品是侵权,是否可以向AI的加工的技术服务商去进行投诉,如果可以的话应该的两个前提:AI产出的产品应该可以定位和追溯到用的是哪种的AI的加工工具,另一方面是说AI的工具是否有技术的能力去对AI生成的产品进行追溯。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姚兵兵副院长做了精彩解答,他表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是有规则可寻的,对于提供技术服务商而言,有可能涉及到共同侵权的问题,但更多是通过合同约定划清界线。
论坛闭幕式由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马晓燕教授对本次论坛总结。她用“感动”“感谢”“协同”三个关键词予以了概况。最后她指出,本届论坛举办旨在推动江苏省数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数据价值实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路径,提高江苏省数字化生产力,增强江苏省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动性。论坛的议程设计融入了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在参与江苏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思考,目前的数据赋能生态并未真正形成,需要探索前行,并呼吁参会者们能协同起来,推动企业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与机遇,促进国家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
本次论坛聚焦“数据赋能及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来自高校、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的专家、学者,优秀数字企业代表、数据交易所以及业内精英及南京师范大学师生一百余人到会参与研讨。论坛汇集了数据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各方智慧,共话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论坛积淀的成果将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为共同推进江苏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提供有力的指导。
(原标题:2023年“数据赋能与知识产权保护”随园知识产权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3年“数据赋能与知识产权保护”随园知识产权论坛成功举办(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