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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人抢注或仿冒的恶意性时,影视作品使用除商标外的在先权利为基础打击抢注或仿冒商标时,往往无法获得商标局的支持。”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福顺
目前在春节期间大火的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2》,不仅取得了优异的票房成绩,还带动了电影的周边热潮。然而,在电影IP衍生品大卖的时候,和很多热门电影一样,《流浪地球2》在商标布局上同样存在风险。
在商标局官网中可以查到,早在2020年到2021年期间,《流浪地球2》电影的关联公司共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就已经在16、41类上开始申请《流浪地球2》的相关商标,如“流浪地球 2 A FRANTGWO FILM THE WANDERING EART II”、“逐月计划”、“太空电梯”、“移山计划”、“门框机器人”等IP相关商标。其商标布局不可谓不早,但却只申请注册在第16类和第41类两个类别上,仅涉及了电影的宣传和发行,而没有对电影可能涉及的IP衍生品提早布局和保护。与之对应的,在对第一部《流浪地球》的商标保护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29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流浪地球 THE WANDERING EARTH”商标,涵盖了大部分热门商品。
影视作品如果没有提前进行商标布局,容易被他人抢注和仿冒,在维权时也显得力不从心,看下面几个案例。
①“黑亚当”是美国DC漫画旗下形象。在第39442804号“黑亚当”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于在先使用商标保护的适用要件之一是,该商标在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之前,已经在与争议商标使用的商品相同或与之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并为一定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人在先使用“黑亚当”商标并使之达到一定影响。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黑亚当漫画形象,图源来自网络)
②“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是著名小说《哈利·波特》系列里的地点。在第25503020号“9 3/4 站台”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虽然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哈利•波特”系列影片在中国的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但“PLATFORM 9 3/4”作为影视作品中虚拟的地点名称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化妆品、香皂等商品关联程度较低,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图源来自网络)
③《头号玩家》是2018年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的科幻冒险电影。在第30087008号“头号玩家”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中:……影视作品的名称因为其无法体现完整的文学艺术作品内容,不能独立于影视作品而获得保护。此外,商品化权仅是一种学理上的概念,于法无据。对知名的影视作品的保护范围并不当然及于全部商品与服务类别,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与异议人的影视作品受众群体不存在密切关联性,应不会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头号玩家》宣传图,图源来自网络)
根据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因为无论是影视作品的名称还是影视内部的人物、地点等,其本身在没有相应的IP衍生品时,都无法与各类商品之间产生密切的关联。故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人抢注或仿冒的恶意性时,影视作品使用除商标外的在先权利为基础打击抢注或仿冒商标时,往往无法获得商标局的支持。而如果提前将影视相关IP在热门商品和服务上进行商标布局,以在先商标为权利基础,既避免了他人抢注,也能对仿冒商标进行有效的打击,影视IP的商标布局显得格外重要。
(原标题:影视IP的商标布局的重要性)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福顺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流浪地球2》商标布局有风险?影视IP要重视商标布局(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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