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布关于核查整改2022年第四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其中提到,专利管理部门将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撤回率低、整改不到位的机构采取约谈等措施,并从专利审查、费用减缓、信用监管、行政执法、奖励资助、评优评奖、行业自律等多方面予以联动约束,严厉打击。”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核查整改2022年第四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专利代理机构: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了2022年第四批各地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通报指出各地主撤后再次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依然突出,特别是部分省份仍出现主撤后同一代理机构、代理师再次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严格规范我省专利申请代理行为,我中心对本批次涉及的省内代理机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核查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对象
经营场所在四川省内并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的专利代理机构,包括省外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驻四川省内的分支机构(名单另行通知)。
二、整改内容
各机构应对照《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411号公告)、《四川省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主体责任清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关要求,对代理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自查范围不限于本次通报的专利申请),积极协助申请人尽快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涉及到资助的,协助退回已资助资金;经与申请人充分沟通后申请人坚决要求申诉、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提出申诉的,及时提交申诉材料及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包括自查情况、问题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1.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主动整改。专利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对重复提交、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以及多批次大量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相关代理机构和代理师开展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2.自2021年至今,我省已开展了七批次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相关机构务必尽快协助申请人将未申诉成功的、以及承诺同意撤回、正在撤回但实际并未办理撤回程序的专利申请全部主动撤回。专利管理部门将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撤回率低、整改不到位的机构采取约谈等措施,并从专利审查、费用减缓、信用监管、行政执法、奖励资助、评优评奖、行业自律等多方面予以联动约束,严厉打击。
3. 对于确需申诉的,机构应指导申请人认真准备申诉材料,并统一汇总提交我中心;每件申诉材料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
申诉材料须详实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企业资质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研发的立项情况、专利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情况、实物照片、销售合同及发票等证据。
4.收到领取非正常专利申请数据通知的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到四川省专利代理师协会(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B栋4楼405号)领取光盘资料。按保密要求,领取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盖机构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整改撤回的专利申请,整改材料中务必附上撤回回执(未附回执的,将视为该申请未撤回)。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需加盖机构鲜章。请于2023年2月3日12:00前,将机构整改报告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PDF和office两个版本)以及申诉材料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联系人:成丽娟,龚晓婷;联系电话:83390720;邮箱:250076462@qq.com)
附件:《2022年第四批次四川省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3年1月9日
附件下载:《2022年第四批次四川省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整改情况汇总表》.xls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第四批非正常专利核查:严厉打击!从专利审查/费用减缓/奖励资助等联动约束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撤回率低的机构(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