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儿#
两部门: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
根据《指导意见》,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实验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指导意见》指出,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任务等特点,科学合理进行分类评价,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
记者注意到,在实验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上,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而是注重实验教学效果、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突出实验技术人才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实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才,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指导意见》还提出,综合考虑各类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际,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才,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评价使用,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指导意见》指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对在重点研发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实验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实验技术人才等,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办法,允许直接申报评审高级或正高级实验师。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明确评审专家责任,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突出评审公正性。( 来源:人民网)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微平台快速预约放号时间调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2021年中秋节放假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中秋节假期9月19日至9月21日,共3天,9月18日上班)(国庆节假期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9月26日和10月9日上班),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微平台(天桥版权登记大厅和雍和版权登记大厅)快速预约放号时间做如下调整:
2021年9月11日放9月18日的预约号。
2021年9月19日放9月26日的预约号。
2021年10月1日和10月2日放10月8日和10月9日的预约号。
2021年9月13日、14日,9月24日-9月30日不放号。
2021年10月4日起恢复正常放号周期,天桥版权登记大厅、雍和版权登记大厅的所有业务均需通过微平台预约后方可办理。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9月7日公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案件所涉的品种既包括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又包括辣椒、梨树等经济作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先后设立4家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和23家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包括植物新品种案件在内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目前全国共有40家具有植物新品种案件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
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其中85%以上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主要涉及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表示,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依法保障种业创新者获得经济利益;依法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严惩涉种子犯罪行为;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破解品种权侵权认定难问题;规范植物新品种申请行为,促进提高品种授权质量。
各级人民法院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精准度,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严重侵害品种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严惩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有力维护种业生产经营秩序,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加大事实查明力度,适时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制度,降低品种权人维权的证明难度。明确合法与非法界限,既依法规制打着“农民”旗号的非法生产、繁殖行为,又合理维护农民自繁自用的正当权利。
朱理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传递了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侵权人无处遁形、无利可图。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严厉震慑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用足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
(来源:中国网)
最高法: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套牌侵权重拳出击
9月7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在发布会上指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同时,严厉震慑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
郃中林介绍,目前我国形成了以种子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体、以有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种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通过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专门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通过专利法保护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相关功能基因、编码蛋白以及载体;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育种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通过商标法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种子来源及商业声誉;通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注册商标罪等多个罪名,制裁伪劣种子等农资制假售假犯罪。近年来,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郃中林称,人民法院将以新的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以严厉制裁套牌侵权行为为重点,不断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来源:中国新闻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小i机器人: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专利侵权
近日,小 i 机器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禁令),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涉及Siri的专利侵权,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使用,侵犯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的iPhone产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9月6日接受小i提出的禁令申请,案件持续审理中。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败诉,确认小i机器人上述专利权的有效性。
2020年8月,小 i 机器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人民币100亿元。据报道,小 i 机器人代理律师介绍,100亿的赔偿是暂定的数字,跟会计师评定的数字相比明显偏低,8年之中苹果侵权销售额达7万亿。
(来源:中关村在线)
“辛巴”诉争辛选商标败诉
近日,主播辛有志因辛选商标被驳回,提起诉讼,相关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辛有志诉称,辛选商标经长期大量使用和宣传,已具有自身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法院认为,该商标与他人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且辛有志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潇湘晨报)
“长津湖”商标被抢注
9月6日,据企查查APP显示,“长津湖”商标已被多个自然人及公司申请注册,目前商标状态多为“商标已注册”“等待实质审查”。电影《长津湖》由陈凯歌、徐克、林超贤联合执导,吴京、易烊千玺等主演,将于2021年9月30日上映。
(来源:界面新闻)
养乐多因不正当竞争被罚45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等,处罚机关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结果为罚款45万元。
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
当事人在我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之前,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并引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为依据,极易增加消费者对其养乐多乳酸菌产品的关注度和信任度,误以为益生菌对新冠病毒有防治作用;
宣传“肠道内的有益菌会随人体正常排泄而流失,所以需要每天补充活性益生菌,保持肠内菌群平衡。”,会使人误以为不每天服用益生菌会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宣传“养乐多100毫升的小小一瓶足足含有100亿个以上的干酪乳杆菌代田株,每天一瓶可满足成年人一天所需的益生菌”,会使人误以为每天喝一瓶养乐多乳酸菌就会满足人体所需益生菌,而忽略对除干酪乳杆菌以外其他品种益生菌的补充。
当事人的宣传行为有利于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获取竞争优势,排除或者妨碍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其罚款4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来源:三言财经)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亚马逊知识产权加速器目前在新加坡推出
2021年8月26日,亚马逊在新加坡启动了知识产权加速器计划,以帮助该地区的中小企业获得其品牌注册,并采取行动打击亚马逊网站和其他平台的侵权行为。
参与的企业可以抢先使用亚马逊的品牌保护工具,这将使企业在获得商标注册之前保护自己的品牌。
该计划还将企业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联系起来,提供具有竞争力和预先协商好的品牌保护服务费率。
亚马逊东南亚全球销售主管伯纳德.泰(Bernard Tay)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对每个企业主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那些对全球贸易感兴趣的企业主。
新加坡的许多中小型公司都通过亚马逊来发展自己的业务,Amazon.sg和遍布全球的亚马逊商店覆盖了数百万客户。
“我们很高兴推出知识产权加速器计划,该计划取得成功的基础就是为企业主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并为其长期发展提供帮助。”
在此公告之前,知识产权加速器计划已在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墨西哥和印度推出。(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人工智能 AI 能否申请自己的发明专利,美国法院:不行
人工智能 AI 是否能够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对于美国联邦法院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行。
据彭博社报道,2020 年 4 月,AI 研究员 Steven Thaler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申请专利,发明人是他的人工智能系统 DABUS ,美国专利商标局裁定只有“自然人”才能被认定为专利发明人,美国法院本周四同意了该裁定。
据了解,Steven Thaler 的人工智能系统 DABUS 提出了一种闪光灯专利和一种新型食品容器专利,Steven Thaler 是一个名为 The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 的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正在全球范围内游说人工智能的认可。目前,南非和澳大利亚已经决定同意 DABUS 的专利发明申请。
美国地方法官莱昂尼布林克马 (Leonie Brinkema) 表示:“人工智能可能会达到足够复杂的程度,从而满足公认的发明意义,但不是现在。如果那个时候真的到来,美国将由国会决定如何扩大专利法的范围。”(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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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两部门: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最高法: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套牌侵权重拳出击(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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