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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布!2021年各地高级知识产权师合格名单
2021年高级知识产权师的考试,日前,考试成绩已公布。高级知识产权师试卷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60分达到合格线。近日,各地陆续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详情如下。
广东
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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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深圳市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在工作日受理)。联系电话:0755-881000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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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重庆
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
我中心于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对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核结果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1—24日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可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举报受理
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受理举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电话:86868810。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1日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浙江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浙江考区合格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21〕1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
杭州 0571-86927893,85456079; 宁波 0574-87145993;
温州 0577-89090511;嘉兴 0573-82214528;
湖州 0572-2057313; 绍兴 0575-81503309;
金华 0579-82466697;衢州 0570-3085581;
义乌 0579-85435156;舟山 0580-2281692;
台州 0576-88511408;丽水 0578-2181620。
附件: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5日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甘肃
甘肃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国家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31—8819340
举报邮箱:3396350@126.com
附:甘肃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国家合格人员(200人)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日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陕西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示期间,我们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29-89538291、89530805(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sxsrsks@126.com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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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 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11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024-12333-0
附件: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日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四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公示
川人考函〔2021〕39号
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仅受理电话举报,不受理现场举报。各报名点所在地受理举报部门及受理举报电话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日
附: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名单公示
广西
广西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拟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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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23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附件:吉林省20210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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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 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73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电子邮箱: ks87507553@163.com
温馨提示:
1、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相关主管部门将抽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考试资格,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2、合格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办理证书寄送业务。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职业资格证直邮”微信公众号,提交收件相关信息。合格证由中国邮政EMS快递统一寄送,费用由申请人到付,证书直邮咨询电话:0591-83749158,1528006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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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西安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的安排,现将西安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1人 (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 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29-88360325
举报网站:xapta.xa.gov.cn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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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9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江西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公示人员名单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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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资格审查,河北省有下列971人拟获得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8月4日至14日止)。
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3824748。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http://www.cpta.com.cn/notice/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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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关于对省直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省直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371-61659371,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即日起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由于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资格核查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符合考试资格的,需要补充核查资料。我中心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须补充的材料,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补充资料(以电话通知为准)务于8月18日前发邮箱:hnrskszgsh@163.com。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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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关于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2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4650800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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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规定要求,须提供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经历凭证(如:社保APP、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3.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等中级职业资格)复印件1份。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1年7月31日-8月16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0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
2021年7月30日
附:高级经济师合格人员名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公布!2021年各地高级知识产权师合格名单(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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