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ITC正式对健身设备、流组件及其下游系统启动337调查
2021年5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健身设备、流组件及其下游系统(Certain Fitness Devices, Streaming Components Thereof, and System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65)。
2021年4月13日,美国Dish DBS Corporation of Englewood, Colorado、美国Dish Technologies L.L.C. of Englewood, Colorado、美国Sling TV L.L.C. of Englewood, Colorado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407,564、10,469,554、10,469,555、10,757,156、10,951,68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ICON Health & Fitness, Inc., of Logan, UT、美国FreeMotion Fitness, Inc., of Logan, UT、美国NordicTrack, Inc., of Logan, UT、加拿大lululemon athletica inc. of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Canada、美国Curiouser Products Inc. d/b/a/ MIRROR of New York, NY、美国Peloton Interactive, Inc., of New York, NY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再次将印度列入特别301报告重点观察名单
2021年4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2021年版《特别301报告》(英文报告点击文后“阅读原文”)。USTR每年都会发布新一版报告,重点介绍作为美国贸易伙伴的各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制度方面的各种优势、有效性以及不足之处。
USTR在发布报告时表示,它已经对100多个贸易伙伴进行了审查,并将其中的32个列入了重点观察名单或观察名单。
USTR再次将印度列入“重点观察名单”,这意味着在未来的一年印度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策略将成为美印双边互动中激烈碰撞的主题。
其他被列入重点观察名单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阿根廷、智利、中国内地、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乌克兰和委内瑞拉。(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摑足”豆腐商标终审被宣告无效
2011年,缑某、任某申请注册“摑足”商标,于2013年2月14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腌制菌块、腐乳、豆腐、豆腐制品、腐竹。2019年1月,青岛某公司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该商标经核准被转让予济南某餐饮公司。
2020年3月9日,国知局作出 “摑足”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诉争商标无效。济南某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中,该公司认为,“摑”字发音包含“guo”和“guai”,山东地区的方言中发音为“guai”,意指轻轻触摸,而非被诉裁定认定的含暴力倾向,并且经多年使用已经与原告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社会上也没有收到任何不良投诉,不论从字面含义还是实际使用中都不存在不良影响;青岛某公司与原告之间系竞争关系,第三人申请了多个含有“掴足”字样的商标,并且多次针对原告商标提起诉讼,存在滥用权利的故意,并且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裁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为“摑足”,一方面,“摑”字,意为“用手掌打、打巴掌”,且诉争商标整体亦未经使用而形成第二含义;另一方面,从“摑”字的设计外观看,部首“扌”经艺术化处理,不明显,文字部分突出显示为“國”字部分,诉争商标读音亦同“国足”。同时,在案证据亦表明,部分公众已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原告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规定。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原告认为,“摑足”商标不具有“不良影响”,应予维持注册。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为“摑足”,一方面,“摑”字,意为“用手掌打、打巴掌”,且诉争商标整体亦未经使用而形成第二含义;另一方面,从“摑”字的设计外观看,部首“扌”所占比例较小,文字部分突出显示为“國”字部分,诉争商标读音亦同“国足”。同时,在案证据亦表明,部分公众已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北京高院认为,国足豆腐餐饮公司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此外,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了唯一的指向性。北京高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九派新闻)
#局里那些事儿#
中国(江苏)、(无锡)、(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成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中国(江苏)、中国(无锡)、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江苏保护中心”“无锡保护中心”“三亚保护中心”),全国在建和已运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49家。
目前,江苏省共布局建设7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全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战略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服务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助力。
三亚保护中心面向海洋和现代化农业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是海南省布局建设的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支持地方优势产业升级和核心科研能力集聚,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湖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银保监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布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全省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
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方面,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保险业务品种。
加强风险管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认真按照规定进行贷前尽职调查,针对知识产权特点确定质物调查重点,严格进行贷款担保审查。鼓励利用专利执行保险加强质押项目风险保障,缓释金融机构风险。
强化政策支持方面,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适时扩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和支持范围,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参与,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方面,主要完善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贴政策,推进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互通,将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现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体系。同时,引导和支持各市州、园区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补贴政策,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
近年来,湖南从政策引导、绩效考评、服务宣传等方面多管齐下,重点推广财政捆绑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投贷联动、债股结合”两种模式,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927笔,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4483件,质押融资金额累计125亿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武汉印发《专利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执法管理规则(试行)》
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执法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
《规则》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口头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对办理跨区域、跨部门专利纠纷案件在线索共享、案情通报、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法制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规则》制定完善武汉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效能,为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刷宝App抓取抖音App短视频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500万元,创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件因抓取App短视频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件。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系抖音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其发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公司)大量抓取抖音App的短视频文件及评论内容,并在创锐公司经营的刷宝App上展现、传播。微播公司认为创锐公司的上述行为替代了抖音App向用户提供内容并以此获得用户和流量,攫取了微播公司的市场份额,削减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决创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支持了微播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创锐公司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创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创锐公司主张:一、刷宝App并非创锐公司开发运营,微播公司主张创锐公司经营刷宝App并实施不正当竞争没有事实依据。二、刷宝App被诉时刚创立不久,创业阶段没有获益,抖音没有实际损失,微播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基础。三、一审法院判决诉讼费的分担比例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微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小米MIX商标被驳回复审,同魅族MIX等构成近似商标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73行初1099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判结果为驳回其诉讼请求。
该判决书显示,本案中,诉争商标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申请的29673851号英文“MIX”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科学仪器类:计算机;计步器;手机;传感器等。
引证商标包括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注册的“MIX”相关有效商标。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均包含显著识别部分“MIX”,在字母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近,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鉴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来源: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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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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