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ITC发布对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Polycrystalline Diamond Compacts and Article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23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的初裁(No.10)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北京FIDC Beijing Fortune International Diamond of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北京富成国际金刚石技术有限公司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2021年2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Polycrystalline Diamond Compacts and Article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23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8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更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Guangdong Juxin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替换前为Zhuhai Juxin Technology of Zhuhai,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珠海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1日作出的初裁(No.6)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中国江苏Element Six Hard Materials (Wuxi) Co. Limited of Meicun, Wuxi New District, China元素六硬质合金(无锡)有限公司、中国上海Element Six Trading (Shanghai) Co. Limited of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China元素六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美国Element Six Technologies US Corporation of Santa Clara, CA的调查。
2020年12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Polycrystalline Diamond Compacts and Article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36)。
2020年12月11日,美国US Synthetic Corporation of Orem, Utah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932,274、10,508,502、9,315,881、10,507,565、8,616,30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河南SF Diamond Co., Ltd., of Zhengzhou, Henan, China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国SF Diamond USA, Inc., of Spring, TX、英国Element Six Abrasives Holdings Ltd. of London, United Kingdom、英国Element Six Global Innovation Centre of Oxfordshire, United Kingdom、德国Element Six GmbH of Burghaun, Germany、南非Element Six Limited of Nuffield, Springs, South Africa、爱尔兰Element Six Production (Pty) Limited of Shannon, County Clare, Ireland、中国江苏Element Six Hard Materials (Wuxi) Co. Limited of Meicun, Wuxi New District, China元素六硬质合金(无锡)有限公司、中国上海Element Six Trading (Shanghai) Co. Limited of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China元素六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美国Element Six Technologies US Corporation of Santa Clara, CA、美国Element Six US Corporation of Spring, TX、美国ServSix US of Orem, UT、中国香港Synergy Materials Technology Limited of Hong Kong, China、韩国Iljin Diamond Co., Ltd., of Seoul, Republic of Korea、韩国Iljin Holdings Co., Ltd., of Seoul, Republic of Korea、美国Iljin USA Inc. of Houston, TX、德国Iljin Europe GmbH of Eschborn, Germany、日本Iljin Japan Co., Ltd., of Tokyo, Japan、中国上海Iljin China Co., Ltd., of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China、中国河南Henan Jingru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of Zhengzhou City Airport, Henan, China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河南Zhengzhou New Asia Superhard Materials Composite Co., Ltd., of Zhengzhou, Henan, China郑州新亚复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美国International Diamond Services, Inc., of Houston, TX、中国上海CR Gems Superabrasives Co., Ltd., of Songjiang District, Shanghai, China上海昌润极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北京FIDC Beijing Fortune International Diamond of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北京富成国际金刚石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福建Fujian Wanlong Superhard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of Quangzhou, Economic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Zone, Fujian, China、中国广东Zhuhai Juxin Technology of Zhuhai,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珠海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Shenzhen Haimingrun Superhard Materials Co., Ltd., of Shenzhen City, Guangdong, China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雾化烟弹产品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雾化烟弹产品及其组件(Vaporizer Cartridg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1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 53-5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Cigar Road, Inc., Woodland Hills, CA、美国Nilkant 167 Inc., Boston, MA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2021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43-48)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Alternative Pods, Palatine, IL、美国JUULSite Inc., Bensenville, IL、美国Limitless Accessories, Inc., Tinley Park, IL D/B/A Valgous of Tinley Park, Illinois、美国OMID Holdings, Inc. D/B/A Naturally Peaked Health Co. of Brewster, New York、美国Price Point NY, Farmingdale, NY、美国Bansidhar, Inc. D/B/A Smoker’s Express of Auburn Hills, Michigan的调查并发布六项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3日作出的初裁(No. 49-50)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CaryTown Tobacco, Richmond, VA、美国The Kind Group LLC, Ocean, NJ的调查并发布两项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8日作出的初裁(No. 51)不予复审,即基于部分撤回终止对中国广东Keep Vapor Electronic Tech. Co., Ltd., China的调查。
2021年2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月5日作出的初裁(No. 38)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All Puff Store, Middleburg Heights, OH、美国eCig-City, Riverside, CA、美国Wireless N Vapor Citi LLC, Lexington, KY的调查。
2021年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月5日作出的初裁(No. 38)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Aqua Haze LLC, Farmers Branch, TX的调查。
2021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的初裁(No. 37)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Vape Central Group的调查。
2021年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 32)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JC Pods, Elk Grove Village, IL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 33-3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WeVapeUSA, Brooklyn, NY、美国美国Three Mini Calvins LLC, d/b/a Tobacco Alley of Midland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 35)不予复审,即美国101 Smoke Shop, Inc., Los Angeles, CA、美国Eon Pods LLC, Jersey City, NJ、中国广东Guangdong Cellular Workshop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China、美国Jem Pods, U.S.A., Snellville, GA、美国Sky Distribution LLC, Addison, IL、美国Vapers&Papers, LLC, Schenectady, NY为缺席被告。
2020年1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初裁(No. 26-29)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Vapeonline LLC d/b/a 2nd Wife Vape, Haslet, TX、美国Aqua Haze LLC, Farmers Branch, TX、美国Cork & Twist, Inc. d/b/a Vape ‘n Glass, Streamwood, IL、美国Vaperistas, Wood Dale, IL的调查。
2020年11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的初裁(No. 23)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美国Midwest Goods, Inc., Bensenville, IL的调查。
2020年8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雾化烟弹产品及其组件(Vaporizer Cartridg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11)。
2020年7月10日,美国Juul Labs, Inc. of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D842,536、D858,870、 D858,869、D858,868),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101 Smoke Shop, Inc., Los Angeles, CA、美国2nd Wife Vape, Haslet, TX、美国Access Vapor LLC, Orlando, FL、美国All Puff Store, Middleburg Heights, OH、美国Alternative Pods, Palatine, IL、美国Ana Equity LLC, Orlando, FL、美国Aqua Haze LLC, Farmers Branch, TX、美国Cali Pods, Houston, TX、美国Canal Smoke Express, Inc., New York, NY、美国CaryTown Tobacco, Richmond, VA、美国Cigar Road, Inc., Woodland Hills, CA、美国Cloud 99 Vapes, New York, NY、美国DripTip Vapes LLC, Plantation, FL、中国广东Shenzhen Azure Tech USA LLC f/k/a DS Vaping P.R.C., China、美国eCig-City, Riverside, CA、美国Ejuicedb, Farmingdale, New York、美国eLiquid Stop, Glendale, CA、美国Eon Pods LLC, Jersey City, NJ、美国Evergreen Smokeshop, Oakland, CA、美国EZFumes, Bedford, TX、中国广东Guangdong Cellular Workshop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China、美国JC Pods, Elk Grove Village, IL、美国Jem Pods, U.S.A., Snellville, GA、美国JUULSite Inc., Bensenville, IL、中国广东Keep Vapor Electronic Tech. Co., Ltd., China、美国Limitless Accessories, Inc., Tinley Park, IL、美国Midwest Goods, Inc., Bensenville, IL、美国Modern Age Tobacco, Gainesville, FL、美国Mr. Fog, Bensenville IL、美国Naturally Peaked Health Co., Brewster, NY、美国Nilkant 167 Inc., Boston, MA、美国Perfect Vape LLC, Oklahoma City, OK、美国Price Point NY, Farmingdale, NY、美国Puff E-Cig, Imlay City, MI、中国广东Shenzhen Apoc Technology Co., Limited,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Bauway Technology Ltd.,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Ocity Times Technology Co., Ltd.,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Yark Technology Co., Ltd., China、美国Sky Distribution LLC, Addison, IL、美国Smoker’s Express, Auburn Hills, MI、美国The Kind Group LLC, Ocean, NJ、美国Tobacco Alley of Midland, Midland, TX、美国Valgous, Bensenville, IL、美国Vape Central Group, Hallandale, FL、美国Vape ‘n Glass, Streamwood, IL、美国Vaperistas, Wood Dale, IL、美国Vapers&Papers, LLC, Schenectady, NY、美国WeVapeUSA, Brooklyn, NY、美国Wireless N Vapor Citi LLC, Lexington, KY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Video Process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Smart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2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 34)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832,297第7-8和16-17项申诉的调查。
2021年3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的初裁(No. 37)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Hsinchu City,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中国台湾地区MStar Semiconductor, Inc., of ChuPei City, Hsinchu Hsien, Taiwan的调查。
2021年2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 25)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本案对所有列名被告关于专利号8,832,297的第18-29和32-39 项申诉、专利号10,212,486的第15-19 和21-25项申诉、专利号10,412,141的第20-22 和26-30 项申诉、专利号10,484,749的第10-18项申诉的调查。
2020年11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的初裁(No. 3)不予复审,即为本案设定17.5个月的调查期,预计2022年4月4日结束本案调查。
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Video Process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Smart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22)。
2020年9月10日,美国DivX, LLC, of San Diego,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832,297、10,212,486、10,412,141、10,484,749),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韩国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of Suwon-si, Gyeonggi-do, Rep. of Korea、美国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Inc., of Ridgefield Park, NJ、越南Samsung Electronics HCMC CE Complex, Co., Ltd., of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韩国LG Electronics Inc. of Seoul, Rep. of Korea、美国LG Electronics USA, Inc., of Englewood Cliffs, NJ、中国广东TCL Corporation of Huizhou, Guangdong, China、中国广东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of Huizhou, Guangdong, China、中国广东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of Shenzhen, Guangdong, China、美国TTE Technology, Inc., Corona, CA、中国广东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ies Co. Ltd. of Shenzhen, Guangdong, China、中国广东TCL King Electrical Appliances (Huizhou) Co. Ltd. of Huizhou, Guangdong, China、中国香港TCL 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of Sha 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越南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 Ltd., of Binh Duong Province, Vietnam、中国台湾地区MediaTek Inc. of Hsinchu City, Taiwan、美国MediaTek USA Inc. of San Jose, CA、中国台湾地区MStar Semiconductor, Inc., of ChuPei City, Hsinchu Hsien, Taiwan、中国台湾地区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of Hsinchu, Taiwan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布数字化知识产权创新战略
2021年2月23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在第28届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上发布了基于人工智能和数据的数字化知识产权创新战略。据悉,韩国的知识产权革新将提升韩国在人工智能、数据等数字产业的竞争力,使韩国经济有望引领数字时代。
因新冠疫情在线经济活动增加,数字化变革加速,人工智能产品、数据、全息图商标、视频设计等需要保护的数字化知识产权迅速发展。
因此,有必要改善以人工智能、数据等数字化技术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战略性地活用专利、文化信息、研究和产业等知识产权数据。
对此,韩国政府制定了“以人工智能、数据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创新、实现数字化强国”的战略蓝图,并由韩国科技通信部、文体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4大战略和8项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1、为应对数字化变革,革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改革
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人工智能产品的权利保护方向,并根据国际趋势,确立制度化方向。
加速推进数据、全息图商标、视频设计等主要制度化方向相对应的法律制度改革。
(2)知识产权保护
具体推进《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中防止擅自利用、获取数据的规定,增强对全息图、动态商标等新型数字化商标和视频设计的保护。
其次,制定相关制度防止数字环境下的新型网络传输、虚拟现实等侵害,针对因网络伪造商品交易造成的损失,制定应对对策。
为此,韩国政府计划推进《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六大知识产权法、十项立法课题。
2、构建知识产权数据的基础设施
(1)知识产权数据应用
在战略制定、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充分利用专利大数据分析支撑,增强产业竞争力。
为使数字绿色新政能够快速取得成效,韩国将优先支持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结合人工智能开发知识产权分析系统,增强该系统的实时应用能力。
(2)创建和应用数字平台
升级国家研究数据平台,构建“制造数据”平台,促进产业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强化国家创新体系。
3、加强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数字产业竞争力
(1)研发产业
为支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创造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领域的核心专利,不仅在其研发阶段提供专利战略和技术支持,还为其提供知识产权申请的支援。
此外,还将构建人工智能语料库等学习资料,支持开发以著名电影、游戏、网络漫画等为背景的虚拟现实以及数字观光内容。
(2)知识产权投资和交易
同时,将知识产权金融参与的银行扩大到地方和网络银行,推进开发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评价系统等,激发数字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同时,将各地区BIG3特色大学指定为知识产权重点大学,加强BIG3专业人才的知识产权能力。
4、倡导新的知识产权贸易秩序
(1)全球合作
韩国将在数字时代引领新的国际规范,例如利用数字网络和数字版权防止窃取商业秘密,改善相关制度以适应《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等新贸易规范。
此外,韩国还将支援乌兹别克斯坦、越南等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咨询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并推进向科威特、巴林等中东国家输出信息化、审查代理一揽子服务。
(2)知识产权贸易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心的运营,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对仿制品、盗版物品实施联合管制等,积极支援韩国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罗毅)
日媒:中国量子技术相关专利数量是美国的两倍
据《日经亚洲》援引大数据分析公司Valuenex的调查报道,分国别来看,中国公私企业注册的量子技术相关专利超过3000件,美国以1500多件量子技术相关专利排名第二。
报道指出,中国在量子通信和加密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从全球组织机构在该领域拥有专利数量进行的排名显示,华为以100件排在第二,北京邮电大学以84件排在第四。
但美国在量子计算机硬件领域的专利数量仍然全球领先。
从全球组织机构排名来看,美国的IBM、微软、谷歌和英特尔分别排在第一和第三至第五。(来源:科技生活快报)
#局里那些事儿#
中欧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亚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欧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21年4月1日起延长一年,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中欧亚PPH试点于2018年4月1日启动,至2021年3月31日止。(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尼斯分类NCL11-2021文本中日韩商品和服务类似群编码对照表
根据中日韩商标领域合作安排,为进一步便利申请人,现发布尼斯分类NCL11-2021文本中日韩商品和服务类似群编码对照表。
附件:尼斯分类NCL11-2021文本中日韩商品和服务类似群编码对照表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bj.cnipa.gov.cn/tzgg/202103
/t20210312_326747.html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最高法发布侵害知产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发布。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确保正确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个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全文见三版)。
六个案例包括广州天赐公司等与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鄂尔多斯公司与米琪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小米科技公司等与中山奔腾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五粮液公司与徐中华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阿迪达斯公司与阮国强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欧普公司与华升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其中,广州天赐公司等与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系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首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案。该案判决充分考虑了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以侵权为业、举证妨碍行为以及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侵权规模等因素,最终确定了法定的惩罚性赔偿最高倍数(五倍)的赔偿数额,明确传递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小米科技公司等与中山奔腾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判决全面分析阐述了认定惩罚性赔偿的“恶意”“情节严重”要件以及确定基数和倍数的方法,既考虑到被诉侵权商品销售特点,又全面分析了影响惩罚倍数的相关因素,确定了与侵权主观恶意程度、情节恶劣程度、侵权后果严重程度相适应的赔偿数额,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提供了实践样本,体现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导向。(来源:人民法院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宁夏印发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宁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区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进行整治,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一是持续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办案规范。二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全链条保护;四是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围绕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严厉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效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
同时,《方案》还对全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数量少、执法能力弱、法律文书撰写不规范、案件判定不准确等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首个共享单车破产品牌小鸣单车商标将进行网络拍卖
广州悦骑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名下一批商标将于3月23日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起拍价9.0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批商标里,包含了曾经炙手可热的共享单车品牌“小鸣单车”。小鸣单车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成为首个共享单车破产品牌,而小鸣单车的运营方正是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约621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关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体育组织、社区、街心公园、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自行车出租服务等。该公司于2016年申请注册多个“小鸣单车”、“小鸣汽车”关联商标。
天眼查App破产重整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4月2日申请破产,案号为(2018)粤01破12号,申请人为张璐,经办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破产案件详情中,有多条拍卖标的包括“小鸣单车”、“小鸣汽车”等商标在内的公告。
(来源:DoNews)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西四包子铺”重新开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系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涉“西四包子铺”字号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西四包子铺的前身是二友居便饭铺,二友居便饭铺在六十年代更名为西四包子铺,经营地点由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18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1号。
“西四包子铺”这一名称,历经“北京市西城区西四饮食基层店.西四包子铺”、“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市华天饮食公司西四包子铺”、“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等变革。
2001年7月,“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因体制改革注销,停止营业,其债权债务由主管单位华天集团负责。
2002年至2003年期间位于阜内大街和西四大街交叉路口西南角的西四包子铺,最近恢复原名——二友居。
2015年3月,华天集团决定恢复“二友居”品牌并正式授权所属全资子公司华天二友居负责“二友居”和“西四包子铺”品牌的恢复和经营开发工作。
2019年,华天二友居发现北京出现了若干“西四包子铺”,网络上也出现了关于“西四包子铺”重新开业的报道,其中一家即本案当事人海缘阁公司经营的西四包子铺店铺,该店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门牌牌匾上写着“记忆里的北京味”。华天二友居就该行为将海缘阁公司诉至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海缘阁公司停止使用“西四包子铺”店铺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变更店铺名称,赔偿华天二友居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00元,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海缘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四包子铺”作为店铺招牌持续经营,经过长期使用和历史沉淀,已经形成较为丰厚的品牌价值,承载了独特的商誉。
“西四包子铺”字号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属于一种财产权益,可以由华天集团承继。虽然华天集团较长时间内未继续实体经营该字号,但据相关媒体报道表明,“西四包子铺”近年来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的认知中仍将该老字号积蓄的美誉度与其早年经营者相联系,该字号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其所享有的历史商誉、知名度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仍持续存在。
海缘阁公司与华天二友居、华天集团作为同地区同行业的经营者,海缘阁公司在重新启用“西四包子铺”店铺名称时,理应知悉老字号“西四包子铺”的知名度,但其未能尽到合理的避让义务,仍在临近当年“西四包子铺”原址的位置,开设主营包子、字号相同的店铺。
海缘阁公司与“西四包子铺”并无历史渊源,其在店铺招牌上标有“记忆中的北京味道”字样,主观上显然是为了承袭“西四包子铺”老字号的商誉,误导相关公众将其与老字号“西四包子铺”相混淆,客观上相关的报道和评论也进一步印证了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海缘阁公司的涉案行为明显具有不正当意图,损害了华天二友居的合法商业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经营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驳回海缘阁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来源:知产北京)
部分“姚安娜”商标申请被驳
今年初,华为创始人、总裁任正非23岁的小女儿姚安娜出道,成为一名艺人,“姚安娜”三个字也迅速成为商标申请热门。任正非“护”女心切,委托华为代理申请多类“姚安娜”商标,为此,任正非还向华为公司全体员工道歉。
3月15日,经查询中国商标网公开信息发现,目前,在所有83件以“姚安娜”为关键词的商标申请中,已有14件被驳回。
(来源:澎湃新闻)
“少年的你”相关商标被申请注册
天眼查APP显示,“少年的你”关联名称已被申请注册商标,国际分类含方便食品、网站服务、厨房洁具等,申请人包括武汉顶吉科技有限公司、芝麻粒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目前商标状态为“商标已注册”、“等待实质审查”等。
值得注意的是,“少年的你 多锁屏”锁屏主题软件已于2020年被四川为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批准日期为2020年3月9日,登记号2020SR0226082,版本号V1.0。
北京时间3月15日夜,第93届奥斯卡奖公布提名名单。代表中国香港“申奥”的电影《少年的你》,入围第93届奥斯卡最佳国际影片提名名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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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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