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知产那些事儿#
台盟中央《关于让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留下来、稳下来、融进来》的提案:加快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对接互通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中,建议实施更加尊重创新、开放包容的人才政策,让科技创新人才“事业上留下来、生活上稳下来、情感上融进来”。
一、加速创新平台建设、尊重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科技企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校和研究机构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扩大产权变革“三个分离”制度应用范围;探索推行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制度。
二、破除大湾区人力资源社会管理的机制障碍。大湾区三地之间在司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藩篱是我们面临的制约瓶颈,建议将人力资源社会管理政策作为实现三地互通互认的突破口,扩宽专业资格互认范围,加快内地与港澳地区医保、社会保险互联互通,制定促进科创人才跨区域流动的优惠政策。还建议推动大湾区内部教育、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
三、营造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创新文化环境。加快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对接互通,探索建立三地统一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奖惩制度,推动建设鼓励创新、公平透明、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构建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湾区。通过不同文化间的交流融合,促进学术创新和文化创新。(来源:中国新闻网)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赋能中医药“走出去”
“虽然近年来国内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目前仍有短板,中医药传统知识和研究成果正面临流失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马光瑜说。
“十四五”开局的宏伟画卷展现在眼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离不开中医药产业现代化和国际合作。连续8年参加全国两会的马光瑜表示,2021年全国两会,他会继续为人民发声,为国家献策。他关注到粤港澳大湾区有丰富的南药资源和中医专家资源,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专家根据患者情况辨证论治助力疫情有效防控,许多中医药方在国际上一方难求。
马光瑜长期关注健康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他本人也是医学博士。他说:“中医药知识产权不仅要增强国内保护,更重要的是要在国际上得到保护,要在国际上排除别国的不当利用、不法占有,一些珍贵传统中药名方(秘方)被国外抢先申请专利,知识产权资源流失较为严重。比如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药方,被外国抢注专利返销中国市场,‘救心丸’也是在我国经典方剂‘六神丸’基础上研发再返销我国。”
他在名为《关于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目前中医药专利存在无效专利多、过期专利多、国际化进程缓慢、中药(植物药)领域PCT申请量占比不够高等问题,这些因素制约了中医药持续参与国际竞争。
马光瑜建议,相关部门应审慎决策公开程度,在公开药方、配比、工艺前,需经知识产权评估,保护好中医药资源。在满足医生和患者知情权的前提下,对中医药审批公示、国家药典出版发行的信息应合理保留,避免中药资源再一次流失。同时,应鼓励企业对中医药知识产权挖掘,加大对中医药申请国际专利的扶持力度和技术指引,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新冠疫情防控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积极拓展国外市场。(来源:新华网)
全国人大代表长王利平: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力
“中国制造业如今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时代。”正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博迁新材(605376)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对记者说。
不过,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对抗加剧。近年来知识产权类案件逐年递增,其中,制造业案件标的额排名第一。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关键时刻甚至决定企业的生死,千辛万苦培育的知识产权成果得不到有效保障,不仅阻碍企业创新发展的道路,还严重扰乱公平、开放、透明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
因此,王利平提交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力的建议》的议案中建议,打造更加高效立体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并加快建设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在新发展格局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来源:华夏时报)
车捷代表:紧盯痛点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车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诸多困难和痛点,建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保护,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大保护、全保护。
“没有专门的机构,就没有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办理,更谈不上对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在车捷代表看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建设很有必要。“建议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工作,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综合性制度优势。”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组织性增强,更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车捷代表建议,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建设,同时注重人才引进,尽快组建专业技术人才库,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建议进一步健全司法和行政衔接机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强知识产权有关专业数据整合共享,加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以大数据助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车捷代表表示。(来源:正义网新闻)
王刚、王伟:营造尊重知识产权良好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尤为重要,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营造鼓励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甘肃朗乾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和东方国际集团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对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十分关注。
从事生态环保产业的王刚代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提到知识产权保护,他向记者讲述了亲身经历的维权困境。几年前,他带领团队到青海开展黄河高浊度水处理项目,第一期项目完成后,项目方在开展项目第二期时,未经允许使用了自己团队的工艺图纸。“因为维权取证成本太高,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王刚代表语气中透露着无奈。
“这样的案子多了,难以让人有创新创业的热情。”王刚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对“损失不严重但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件加以关注。
代表的呼声也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保护,2020年11月6日,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不久前,最高检还召开了“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性案例,围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突出疑难复杂问题,强化对下指导,回应社会关切。
王伟代表对检察机关整合职能,强化对知识产权综合性、多层次司法保护的做法点赞。她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东方国际集团旗下的“三枪”品牌就有着被侵权的烦恼。“尤其是互联网和电商平台的兴起,使侵权行为更隐蔽,企业维权成本更高。”王伟代表认为,相关电商平台应该履行对平台商户的监管责任,对商户是否得到品牌授权等进行审核。
王伟代表还建议检察机关到大型企业或集团设立联络点,主动了解企业的法律诉求,为企业提供零距离、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来源:检察日报)
蒋胜男、姚鹃、胡成中、王东新: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非常及时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副总经理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东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今年2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面对猖獗的知识产权犯罪,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有话说。
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温州市文联副主席蒋胜男对最高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非常认可。“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会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解决,对于我们这些原创者来说也是一种保护。”蒋胜男代表告诉记者,从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至今,她一直致力于网络文学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履职中她曾提交过关于网络文学制式合同、推进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建议,今后还将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希望检察机关能紧跟时代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同高校和业界的合作,推进建立高素质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蒋胜男代表对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充满期待。
与蒋胜男代表一样,来自湖北的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姚鹃也对最高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高度关注。“检察机关依据自身职能,主动作为,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落实,将为党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同时,姚鹃代表提出建议:“目前,我国正在逐次分批开展知识产权试点运营,在试点运营的推广过程中,检察机关及相关司法机关应当充分介入,为知识产权的运营提供司法保障,司法机关应当成为参与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职能部门。”
“近年来,我国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提升了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制售假冒产品、傍名牌、抢注他人注册商标等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针对此,我建议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线上线下侵权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建议,对制售假冒产品、抢注他人商标、专利侵权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不同层级的信用惩戒措施:首次查处的,将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曝光;再次查处的,列入诚信“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该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副总经理、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东新的建议也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的外泄,不仅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而且会在行业内发生各种不良反应,使同行业间产生不正当竞争,不利于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王东新代表说,现有保护商业秘密法律条文散见于十多部法律中,要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很有必要就商业秘密进行立法,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用法治保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2月9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万余件6.5万余人,提起公诉2.3万余件4.5万余人。在发挥知识产权刑事追诉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也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95件、行政监督案件205件。
发布会同时透露,检察机关今后将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精准指控,持续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开展深层次全方位法律监督。(来源:检察日报)
王麒代表、王瑛代表:创新形式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检察机关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命门,是国家战略创新资源,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检察机关一直重点关注,全力守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贯彻综合保护指导思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此外,检察机关还在部分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
“据我了解,四川省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办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研发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智能辅助系统,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格局。”作为一名企业家,王麒代表对企业知识产权格外关注。
“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创新环境。”王麒代表建议,要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研究,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精准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副市长王瑛同样对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的试点工作印象深刻,“希望检察机关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理念,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化、管辖集中化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建立‘线上+线下’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办案、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来源:正义网新闻)
全国政协常委、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立法
全国政协常委、中化集团董事长兼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宁高宁表示,只有在法律制度层面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违法侵权的执法力度,营造鼓励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才能彻底改善我国种业创新和发展生态,推动行业繁荣,打好种业翻身仗。他建议,加快完善立法,尽快修订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加大执法力度。
宁高宁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激发我国种业科技创新动力,引导企业进行更多的科技投入。目前,国内种子企业的全部科技投入尚不足全球种子巨头一家企业的40%。知识产权保护短板也降低了我国种业的技术门槛,国内种子企业数量多达数千家。从全球来看,前十大种子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而国内前十大种子企业市场占有率还不足20%。国内种子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的现状,又进一步限制了企业科技投入能力,形成恶性循环。
宁高宁建议,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立法,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制度,加大违法侵权惩戒力度,为育种创新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强化种子行业原始创新意识,构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新生态,推动企业在种质资源、育种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创新,打好种业翻身仗。
宁高宁还建议,加快完善立法。结合国情,建议尽快修订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建议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跨部委联合工作机制和专项工作组,在主管部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落实统一的、贯通部省市县的打击种业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的联合工作机制。鼓励提供违法线索、加大违法侵权惩戒力度。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建议从源头抓起,加强对立法和执法的宣传,对种子侵权违法案件加大曝光,从正反两个方面在全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
二、研究项目申报类型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两类,相关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下载。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进行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材料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申报材料;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单位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局内部门单位可直接申报。
四、请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软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不超过5项,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中专利业务类和分析情报类分别不超过5项。请将《申请书》纸件统一寄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地址,将《申请书》《论证表》《汇总表》电子件统一发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邮箱。《申请书》《论证表》文件名中请注明课题名称,《汇总表》文件名中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电子邮件标题中请注明“课题申报”和推荐单位名称。
五、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浚丞 尹 鹏
电 话:010—62084614 6208520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
邮 箱:ruanketi@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 涛 孙 琨
电 话:010—62086068 62086193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中路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城办公区审查业务管理部研究处
邮 箱:xswyh@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2.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3.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论证表.doc
4.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5.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6.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7.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论证表.doc
8.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3/5/art_540_157194.html?xxgkhide=1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文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明确了联盟的主要任务,并对联盟组建、备案、运行和日常监管等进行了规定,提出了推动联盟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举措。
《通知》强调,推动联盟健康有序发展是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任务,也是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对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提升重点产业的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江苏各地要高度重视联盟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联盟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聚焦重点产业,合理规划联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联盟建设。要求各联盟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注册和备案,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联盟建设应当体现区域产业特色,充分运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发挥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作用,汇集产业上下游企业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进行组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强化政策集成,综合运用资金引导、绩效评价、项目倾斜等方式扶持联盟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优势产业链知识产权联盟全覆盖。
下一阶段,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为契机,落实省政府“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工作深度融合,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未经商标持有人允许,擅自销售商标侵权大米 盘州一公司侵权被处罚12万余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商标侵权案。据悉,因恶意侵犯商标持有人权益,近日,盘州市蕙通粮油销售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2.54万元。
2020年11月24日,吉林省冯女士来到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盘州有粮油销售公司侵犯她的商标权,违法经营“冯小丫”牌大米。接到投诉后,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展开全面调查。经查实,该公司未与“冯小丫”商标持有人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未经商标持有人允许,擅自销售“冯小丫”商标侵权大米。当商标持有人冯某当面告知其经营的“冯小丫”牌大米系商标侵权产品并要求其暂停销售时,该公司经营者不仅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还将剩余的450袋侵权产品一次性销售给辖区一经营户,并于当天全部运走以毁灭违法证据。
经查,该公司以21.7万元的总价从吉林省一米业公司购进2090袋“冯小丫”牌大米,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违法经营额达25.0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粮油销售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54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贵阳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成都“新都冠生园”侵犯商标权,被判赔“上海冠生园”五十万
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新都冠生园”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偿损失50万元。
原告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认为: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原告“冠生园”字号及商标已具有极高影响力的前提下,将“冠生园”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字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攀附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被告在其产品、官网、微信公众号上突出使用“新都冠生园”、“新都冠生园出品”等字样的行为,亦构成商标侵权。
故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停止使用并注销网站域名www.xdgsy.com.cn;停止使用“冠生园”作为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限期更改企业名称;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被告成都市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辩称:首先,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被告未将冠生园作为商标使用,产品标注的是自己的商标“新冠”和“禧月坊”。生产产品外包装上的“冠生园”与原告商标也不相同。产品外包装上醒目位置均标注自己的商标及生产厂家,尽到了严格的告知义务,普通大众可以分辨出产品品牌和生产者,不易造成混淆。对于大众来说,被告企业官网域名中的字母“gsy”与“冠生园”商标中的“gsy”不具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其次,被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企业字号中“冠生园”的渊源是与重庆冠生园的联营,后沿用至今,并非攀附故意。被告名下的两个商标“新冠”和“禧月坊”在四川乃至西南地区都创造了一定的知名度,其中“新冠”商标被评为成都市著名商标,在品牌发展顺利的情况下,被告企业也无需傍名牌。
综上,被告不同意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上海普陀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二。
其一,被告将“冠生园”作为字号注册为企业名称并完整规范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被告取得“冠生园”字号,自有其历史渊源与时代背景,企业与新都县冠生园食品联营厂具有承继关系,其注册、使用“冠生园”字号时间早于上海冠生园公司取得“冠生园”字号时间,亦早于“冠生园”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时间。
同时,一个传统老字号因历史原因形成一脉相承之下多个老字号经营主体并存的情况并不少见,各个经营主体都不具有恶意,形成的字号权具有其正当性。被告在当地经营多年,具有一定的规模与生产能力,如果完整规范地使用企业名称,并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其二,被告使用“冠生园”、“新都冠生园”、“新都冠生园出品”等字样以及注册使用“xdgsy.com.cn”域名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法院认为:同属食品行业竞争者,被告应当知晓原告“冠生园”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亦知晓联营合作结束后不得再使用冠生园牌名、商标和包装,应当在相关标识的使用上予以合理避让。然被告不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在产品、官网、微信公众号上突出“新都冠生园”、“新都冠生园出品”等字样作为产品推荐之用。根据被告举证,其自有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企业字号本身的知名度却未涉及,然从其实际使用的方式包括产品的标识位置来看,其“新都冠生园”信息更为突出。且“冠生园”部分以不同字体、不同大小的方式予以呈现,较易使相关公众将注意力着重放于“冠生园”三个字上,难谓正当。
而本案中,“冠生园”既是原告的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又是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字号,被告使用方式易使相关公众将上述标识与原告的涉案商标产生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至于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因字母组合“xdgsy”读音和含义不具有唯一性,难以认定其与“冠生园”存在对应关系。且难以认定“xdgsy”与涉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故注册使用该域名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综上,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判决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偿损失50万元。现判决已生效。(来源:澎湃新闻)
椰树椰汁注册申请“从小喝到大”商标
“椰树,我从小喝到大”。椰树椰汁的这句广告词很多人都依稀记得。2019年椰树椰汁的这句“从小喝到大”广告词,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因低俗、打两性擦边球叫停,还因此被罚款20万。
近日,椰树椰汁甚至还注册了“从小”、“喝到大”的商标。健康时报记者3月6日通过“企查查APP”查询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申请注册“从小”、“喝到大”商标,涉国际分类啤酒饮料。目前,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
(来源:健康时报)
美的关联公司申请“OMG”商标
近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OMG”商标,国际分类为灯具空调,申请日期为2021年3月1日,申请注册号为53928405,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
(来源:界面新闻)
华为发布“好望云服务”,已注册多条“好望”商标
3月4日,华为举行好望云服务发布会,华为数据存储与机器视觉产品线总裁周跃峰发布好望云服务,实现“1+3+N”战略布局,满足政企客户在数字化转型中对机器视觉的各层次需求。
企查查App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此前曾申请注册了多条“华为好望”、“好望”商标,国际分类涉设计研究、科学仪器、广告销售等。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已注册”或“初审公告”。
(来源:IT之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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