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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柚子
原标题:李焕英是烈士名!“你好,李焕英”商标能申请成功吗?
每年的春节档都是商业电影的厮杀重地,而要说到2021年春节档最大的黑马,必属《你好,李焕英》!截止21日0点,电影《你好,李焕英》总票房破38亿元,超越《红海行动》的36.5095亿票房,目前位列中国影史票房第六名。
据介绍,《你好,李焕英》是根据同名小品及贾玲亲身经历改编,讲的是贾晓玲在经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触摸年轻的父母和他们的梦想的故事。
《你好,李焕英》全部45类商标被申请注册
据悉,2020年12月8日,“你好,李焕英”已经被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京西文化)45个类别全类申请了商标。官方资料显示,北京京西文化是《你好,李焕英》电影的七个出品方之一。
国际分类涉及酒、科学仪器、办公用品、金融物管、医疗园艺等全部45个品类。商标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
“李焕英”是烈士
据相关网站查询得知,有3位“李焕英”位列我国英烈名录。
既然“李焕英”为英烈,那“你好,李焕英”商标还能愉快地申请成功吗?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
但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英雄烈士姓名用作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中: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因为英雄烈士是我们民族价值观的体现,对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引领的作用,如果任由“傍英烈”者,将英烈名字作为商业名称进行牟利,势必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此行为理应属于法律禁止范围。
此前,“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武大郎”为我国烈士,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007年,我国解放军战士孟祥斌为救一跳水女青年不幸牺牲,因此被追授为革命烈士。可是,就在他牺牲一个多月后,他的名字就被多位申请人注册为了“孟祥斌”、“梦祥斌”等商标,用于商业牟利。2011年,其生前部队得知此事后,以“梦祥斌”商标亵渎孟祥斌精神,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撤销申请,2012年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撤销,而该案也因此成为了首个“傍英烈”被依法撤销的商标案。
《你好,李焕英》陷抄袭风波
除了商标问题,电影版权也被人诟病,陷入了“抄袭门”。
起初吃瓜群众只是挖出贾玲之前所做的小品存在抄袭行为,例如春晚上的《女神和女汉子》疑似抄了韩国小品《性感和假小子》,其中的整个节目的路线、音乐、节奏都十分相似。
春晚小品《女神和女汉子》
《你好,李焕英》的火爆宣传让事件进一步发酵,贾玲的首部电影也被曝疑似抄袭。不过这次没有抄袭韩国小品,而是抄袭了话剧《曾经5—爸爸,哎呀》。
因为这两部剧的内容大致相同,只不过儿子变成了女儿,爸爸变成了妈妈,就连剧情都是一样,都是帮助自己的父母追求喜欢的人。
眼看着贾玲要被实锤的时候,《曾经5》的编剧亲自发声,力证贾玲这次并没有抄袭。版权方表示:“自己细致地审视了两部作品,不存在任何抄袭情况,而且《曾经5》的创作灵感也是借鉴港片《新难兄难弟》”。
而且还着重地强调了作品是创作者的心血,恶意诋毁、诬陷都会对创作者带来巨大的伤害。
最后,您认为,“你好,李焕英”商标能申请成功吗?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y.cn)
作者:柚子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李焕英是烈士名!“你好,李焕英”商标能申请成功吗?(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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