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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黄莺 企业专利观察
原标题:天地对决:“武汉中院 VS 德州东区法院”,中美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权争夺战拉开序幕
2020年岁尾,爱立信与三星间在标准必要专利(SEP)话语权的争夺上,又为大家上演了一出好戏。
也顺带把中、美两个专利诉讼最风光的地方法院也送上了媒体的“聚光灯”:一个是美国老牌专利诉讼优选地——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一个是中国反诉禁令新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缘起于爱立信与三星两家公司在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期限届满前,开展新一轮专利许可费谈判磋商。估计经过一段时间的谈判,结果双方都不满意,这似乎已经成为三星、华为等一众头部智能手机企业面临的周期性问题。
一方是握有更为基础核心专利SEP的爱立信、诺基亚、高通和InterDigital等传统巨头,希望在老协议到期后,向三星、华为、苹果、OPPO、小米、vivo等手机企业收取更多的专利许可费。另一方则是这些已经逐渐积累起来一批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手机企业希望通过已有的SEP专利达到交叉许可的目的,降低对方的要价。所以,矛盾就在于此。
早几年的华为与三星、苹果与高通,以及最近发生的华为与高通,小米与InterDigital都是在专利许可费率上出现了分歧。
这次三星与爱立信的纠纷,根据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是三星率先于2020年12月7日,向中国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FRAND原则确定合理全球许可条件,包括许可费率。
随后,12月11日,爱立信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起诉三星,同样请求法院确认爱立信公司的报价符合FRAND原则,并确认爱立信与三星的谈判符合FRAND原则与ETSI知识产权政策。
或是早已预知爱立信公司会提出反诉,在12月14日,三星又向武汉中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提出五点请求,主要是希望武汉中院发布反诉禁令,在武汉中院审理结果出来之前,禁止爱立信在其他法院提出诉讼。
12月25日,武汉中院作出了支持三星的裁定裁定,实际上向爱立信发出了反诉禁令。
而据国外知识产权知名媒体IAM在12月29日对此案跟进的文章显示,爱立信12月28日在美国又提交了一份临时限制令和反干扰禁令的紧急申请,出人意料的是,美国法官Gilstrap几乎是当即批准了这一请求。
在Gilstrap法官的这份意见中提到:法院认为有理由根据爱立信申请的请求暂时限制被告。如果三星试图执行或进一步执行其对爱立信的反诉禁令,将对爱立信和本法院的管辖权造成不可弥补损害的巨大风险。相比之下,三星维持现状的危害则可以忽略不计。
同时在裁定中,Gilstrap法官认为三星不应该向外国法院(包括但不限于武汉中院)提出任何要求、申请或动议,进一步寻求或执行禁制令,或以其它的方式限制爱立信公司起诉该诉讼、请求和执行救济的能力,从而限制爱立信提起诉讼或行政诉讼以执行或捍卫其美国专利权。
Gilstrap还下令三星(1)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赔偿爱立信因武汉中院2020年12月25日的命令或其他违反本命令中三星禁令的命令所判处的罚款;(2)在本命令发布后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向爱立信发送在武汉诉讼中提交或收到的所有文件副本;(3)在未来通过武汉诉讼提交或接收的所有报告副本要迅速通过邮件发送给爱立信。
IAM在评论中对比了中美两国法院的裁决,认为这是中国在专利案件中向外国当事人发出的首个反诉禁令;而爱立信随后发出(尽管是临时性的)的反反诉禁令,也很有可能是美国法院在专利案件中的第一次。
如果真如IAM撰稿人所述,这是美国法院第一次发出反反诉禁令(anti-anti-suit injuction),那就足见武汉中院在这起诉讼中所发挥的重要性作用,能够逼得美国法院使出了“大招”。
这场面像极了一对小男孩打架,谁也打不过谁,最后各自找家长去理论。而家长们也都各自使出了“白鹤亮翅”和“野马分鬃”,想要一决高下。
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而僵在中间的爱立信和三星,用IAM撰稿人的评论似乎更贴切:这场交锋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目前的现状——双方都武装到牙齿,用核威慑力量不安的盯着对方,等待下一步的行动。
对于爱立信而言,武汉中院可能会参照小米诉InterDigital一案中会附带不遵守反诉禁令的巨额罚款。但罚款可能还是次要的,关键的是如果爱立信不遵守中国法院的规定,则有可能在中国市场被采取限制措施,尤其是在5G方面。
而对于三星而言,如果不配合美国德州东区法院的命令,则其美国市场将会受到影响。
这样看来,中美当今唯二的全球两大市场,俨然成为了两家企业左右权衡下一步采取措施的重要参照依据。
对于西方人而言,三星选择武汉中院,可能被认为是一种新的尝试或是信号,这一点在爱立信给法庭的回复中也有体现,爱立信的律师提到了三星可能会尝试一些新的东西。
而从爱立信快速“接招”的架势来看,爱立信的法务团队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此次能够说服Gilstrap法官闪电般的做出有利的裁决,也表明了,这种结果不仅仅是爱立信希望看到的,更表明了美国法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积极介入全球FRAND规则的治理(IAM撰稿人评价)。
标准必要专利SEP,从最初的企业混战,发展到现在俨然变成了全球法院的话语权争夺战,中国法院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深圳中院擅长SEP费率裁决,武汉中院擅长发布SEP反诉禁令,福州中院擅长发布禁售令的中国特色治理模式,这种“铁三角”的阵势能否抗衡美国“德州东区”和“德州西区”的模式,以及英国和德国等法院的夹击,相信凭借中国人的智慧,一切会尽在掌握。详见《全球专利诉讼优选地争夺战》。
一场大戏的序幕已经徐徐拉开。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黄莺 企业专利观察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中美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权争夺战拉开序幕!武汉中院 VS 德州东区法院(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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