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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等5省市发布2020知识产权师考后审核通知!
近日,2020年初中级知识产权师考试成绩发布,很多小伙伴两门都已经超过了84分(往年合格线),部分地区会对达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根据报名通知,以下地区需进行考后复核:重庆、上海、江苏、湖南、湖北、广东、浙江、山西、陕西、江西、青海、内蒙古、西藏、云南、贵州。
目前,已经公布复核通知的省(市、区)如下:
江苏
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1月12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2021年1月11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三、审查流程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1年1月8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1年1月12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1年1月15日至21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陕西
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http://www.sxrsks.cn/website/zyjszg_show.aspx?id=7011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 〔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间,我们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29-89538291、89530805(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sxsrsks@126.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zrxx_list.aspx?category_id=3073
附件:1.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报名条件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bkwj_show.aspx?id=5885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山西
山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3号)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时间、地点
审核对象为参加山西省202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审核对象须严格按本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一)、除太原市外其他地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见附件2
(二)、太原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3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地址见附件2
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请按照下列审核时间和审核号段(审核序号见附件
1)进行资格审核:
1月5日 审核序号 001--240
1月6日 审核序号 241--480
1月7日 审核序号 481--720
1月8日 审核序号 721--960
1月11日 审核序号 961—1200
1月12日 审核序号 1201—1440
1月13日 审核序号 1441—1655
二、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此表须通过电子文档填写,手工填写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中级报名条件中第一条的,须提交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三、审核依据
(一)初级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包括党校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底。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提交审核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三)资格审核对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1.各市审核人员公示
2.各市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3. 资格考试审核表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0zgks/202012/t20201225_195892.html)
重庆
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拟按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为复核合格标准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8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对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人员实行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报名时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六、咨询电话:12333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西藏
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
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拟合格人员(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所报考级别中有“从业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从业工作经历凭证(如:社保APP、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凭证须达到报考条件基本要求。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7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推荐办理方式)或现场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办公室)。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KSZX6845920@163.com,同时邮件内容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PDF文件、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咨询电话:0891-6327335、6845920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IPRdaily综合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微博、知识产权进行时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江苏等5省市发布2020知识产权师考后审核通知!(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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