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中国500强企业秀出“高研值”,拥有发明专利超48万件
9月28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了“2020中国企业500强榜单”。
其中有431家提供了研发数据,比上年增加了5家;合计投入研发费用10754.0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12%;2020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投入占2019年全国企业R&D经费(16921.8亿元)的63.55%。这说明大企业研发投入意愿有所增强,绝大多数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自2010年以来,中国企业500强上榜企业平均研发强度就已经呈现出先降后升态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信设备制造业在研发强度、人均研发费用、平均研发费用的行业排名中,都高居首位。广东企业在区域研发强度排名中继续保持领先。
2020中国500强企业中有396家提供了专利数据,与上年持平。这些企业共拥有专利123.93万件,较上年增长11.85%;共拥有发明专利48.43万件,比上年增长19.40%。华为继续在专利数量、发明专利数量方面保持领先地位。专利总量中,发明专利占比为39.08%,较上年提高2.47个百分点,连续7年提高,专利质量稳步提升。
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给了这些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话语权。上榜企业中有332家申报了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情况,多年来共参与63573项标准制定;其中参与国内标准制定55182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7571项。从行业看,通信设备制造业明显处于领先地位,合计参与了5354项国际标准制定,远高于排名第二位的电信服务业(1128项),表现出较为突出的产业影响力。(来源:中国经济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结案信息 | 商标“被”注销,代理机构难逃其责
商标代理机构依靠其专业性,获得了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青睐。然而,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在顺利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商标注销事项后,却被“委托人”以商标“被”注销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究竟为何原因所致?代理机构又该不该担责呢?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二审审结了上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经审理认定,商标代理公司J公司使用伪造、变造的签名授权委托文件,最终注销第16415314号“四杰”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的行为侵害了徐某的合法权益,判决赔偿徐某经济损失5万元。
涉案商标
J公司是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受W公司委托注销涉案商标。W公司向其提供了徐某签字的委托书,然而J公司自始至终未向徐某本人核实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注销了涉案商标。徐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恢复其商标权,并判令J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J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在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的签名的授权委托文件,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济损失酌定为5万元。
J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
北京知产法院认为:涉案商标系徐某名下的注册商标,故徐某作为被注销的涉案商标注册人有权提起本案诉讼。J公司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对于W公司转交的授权委托文件是否系徐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核实,但其并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且J公司办理涉案商标注销手续提交的委托书上“徐某”签名并非徐某本人所签,从而导致涉案商标在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综合考虑当事人举证情况、J公司的过错程度、获利情况及涉案商标知名度等因素酌情认定应赔偿徐某损失5万元,数额合理、并无不当。
综上,北京知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马兴芳 刘珈彤)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深圳前海合作区知识产权发展白皮书发布:国内专利申请10年5.8万件
9月28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前海合作区知识产权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1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年,这里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2010-2020年,前海企业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的年均增速提交合计5.8万件国内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万件,年均增速较全市平均水平高38个百分点;三种专利合计获得授权2.5万件,授权率高达44%;超过三分之二的有效发明专利集中在计算机、通信、互联网、生物医药检测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专利内容涉及云计算、图像处理、算法、检测等技术分支;海外专利布局遍布全球18个国家或地区。
政府强势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协作同向前。随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的落户,前海已逐步建成司法主导、行政支撑的强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随着位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获批以及深圳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的正式启动,前海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日益完善,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为重点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大平台,为深圳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白皮书显示,2010-2020年,深圳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35.51%,前海区内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比接近申请总量的一半,比全市平均水平高接近14个百分点。总体上来看,前海企业历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在申请总量中一直保持较高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占比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占比除2010年高于20%、2012、2013年低于10%以外,其余年份占比基本维持在15%-20%之间,与整体增长趋势趋于同步。
从申请人情况来看,2010-2020年,前海区内共有4472家企业提交专利申请,其中4家企业专利申请达千件以上,分别为深圳壹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766件)、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1件)、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255件)和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74件)。据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人分析,2012年起申请量前10位的前海企业合计专利申请量在片区申请总量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说明片区内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活跃;从2014年起,中小企业合计专利申请量超过前10位企业合计申请量且在片区内占比逐步扩大,说明前海企业的第二梯队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近两年,在提交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上升的情况下,前10位企业申请量占片区内比重回升,说明头部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专利布局力度,创新活力未减。
从专利权人情况来看,2010-2020年,前海区内共有3190家企业获得专利授权,其中3家企业专利授权量超过500件,分别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2件)、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647件)、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641件)。截至2020年6月,深圳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8万件,其中前海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334件,占全市总量的2.25%。截至2020年6月,前海企业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主要集中在3到6年,共2240件,占67.19%;维持年限长达20年的有5件。平均维持年限6.1年,维持6年及以上的发明专利共1486件,占44.57%;维持10年及以上的发明专利共462件,占13.86%。
通过统计截至2020年6月前海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分布情况发现,前海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信、互联网、生物医药检测等高新技术归属的物理部(G部)和电学部(H部),合计有效发明专利量2264件,占前海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67.91%。按细分技术来看,前海企业在通信、云计算等技术分支(H04)有效发明专利量最多,共905件,占27.14%;其次为图像处理、算法等技术分支(G06),共631件,占18.93%。前十位细分技术对应有效发明专利共2369件,占前海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71.06%。截至2020年6月,前海合作区内共有679家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其中4家企业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100件,分别为深圳超多维科技有限公司(351件)、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308件)、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6件)、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109件)。
2015-2020年,前海企业共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4722件,占全市申请总量的4.96%。除2015年申请量占全市2.24%以外,其余年份申请量占全市申请总量比例在4.70%-6.13%之间,其中2017年申请量最高,达1252件,占全市申请总量的6.12%。(来源:央广网 记者:杨振)
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名单公布,122家企业上榜
近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名单,共有122家企业上榜,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郑州比克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据了解,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并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强企名单,期限自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强企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工作阶段性任务,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确保强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河南政府网 作者:银新玉)
北京过去四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5557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在作《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北京市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41686件,审结225557件,收结案数量年均增幅超过30%。
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最全面,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专门管辖的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每年收案量逾万件,2019年全年的收案量首次超过2万件,总数为23041件。
据介绍,北京市法院专利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长为274.5天,远低于美国法院的29个月和欧盟法院的18个月,其中,发明专利一审案件审理效率在全球入评城市中位列第一。
寇昉还表示,北京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和促进文化产业的经营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加强专利权等科技成果保护,研究标准必要专利等新型疑难问题,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来源:中新网)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达37家!山西保护中心来了
9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37家。山西保护中心是山西省布局建设的第一家,同时也是中部地区第一家可面向全省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山西保护中心面向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将通过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围绕中部崛起做文章,持续推进山西省能源革命和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走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
天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
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从2020年9月15日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
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各区执法部门将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冒用老字号企业商标的违法行为;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悬挂老字号标识牌匾和非直营店、加盟店餐馆在服务中声称是正宗老字号等侵权违法行为,更好助力天津市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经济效益和市场活力。(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巴西律师解析巴西商标共同所有权变化
2020年9月12日,巴西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Daniel Law的律师Isabella Cardozo等人发表文章解析巴西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后该国商标共有权的主要变化。
根据巴西专利商标局(BPTO)第245/2019号决议,新申请以及在决议生效前已申请或授权的商标都有可能拥有共同所有权。具体变化如下:
(1)转让对于新商标,在申请时可以共有;对于已经以单一所有人申请的商标,只有通过转让才能共有;此外,还可以选择部分转让。
(2)停用和驳回
关于不使用,即使只有一个共同所有权人提供使用证据,也将对所有共同所有权人有效;如果由于正当理由而没有使用商标,所有共有人都必须说明理由;如果商标是以共有人的名义提交的,这将不会阻止BPTO审查员以其中一位共同所有人提出的在先相同申请驳回它。(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赵颖会)
巴特勒为big face咖啡注册了3个新商标
对于刚刚赢得东部比赛G2的热火队来说,德拉季奇表现表现出色,最高分为25分,游戏结束后巴特勒还更新了推特来表扬德拉季奇,并且配文写道:“@德拉季奇,你明天早晨的咖啡免费。”
巴特勒为了给他的大脸咖啡做广告,赛后接受采访时,他还穿了一件印有“大脸咖啡店”字样的裙子,现场采访帮助他的大脸做了免费广告,他不得不佩服巴特勒的头脑。
巴特勒的精明远不止于此,他已经为他在公园酒店的咖啡生意申请了三个新商标的注册,所有这些商标都已注册,看来他们将来会成为咖啡行业的大佬。据说巴特勒注册商标的所有申请文件早在美国时间提交给巴特勒专利商标局,费用为巴特勒4125美元。这207杯咖啡换了三个新商标,我佩服。(来源:骄傲地谦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