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那点事儿#
原告撤诉,《人民的名义》两起侵权案“全剧终”
记者从作家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处获悉,持续近3年的刘三田诉作家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及电视剧侵犯著作权案近日有了新进展:上诉人在二审期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这也意味着,围绕《人民的名义》产生的两起被指侵权案件均于今年内有了法律上的结果。这两起案件都要从2017年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说起。
2017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后引发广泛关注。但随之而来的是作品被指“侵权”。2017年《人民的名义》播出后不久,李霞认为《人民的名义》在多方面存在抄袭、剽窃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说《生死捍卫》,将作家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诉至法院,要求周梅森赔偿80万元,出版社赔偿2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年,刘三田将《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告上法庭,指其侵犯刘三田小说《暗箱》著作权,并索赔1800万元。彼时,刘三田律师曾向媒体表示,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2018年,“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两部小说在李霞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的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
李霞不服,上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今年5月,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结果,周梅森胜诉,不构成侵权。
而另一案件也有着类似的经历。
201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侵犯著作权不成立,驳回了原告要求停止侵权、道歉并索赔1800万元等一系列诉讼请求。
此后,刘三田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今年8月,刘三田以二审法院不对涉案作品进行司法鉴定为由,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予以准许,此前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宋宇晟)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飞利浦在美国针对TCL科技、海信等提起337调查申请
9月18日,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和飞利浦北美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数字视频播放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Digital Video-Capable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据悉,TCL旗下公司、海信及其部分关联公司涉案。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无论其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可以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并要求ITC采取相关救济措施。(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
#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网上缴费系统调整个人银行卡支付服务的业务通知
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机构:
我局收到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发来的情况说明函(见附件),银联为提升用户支付安全性,将联合各发卡银行对个人银行卡网银产品进行改造升级,银联拟于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网银系统切换升级。
切换升级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暂无法支持个人银行卡网银业务,具体恢复服务的时间还有待银联进一步通知。广发银行因业务调整不再开展网银业务。其他银行交易不受影响。请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机构提前做好缴费安排或通过专利局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专利缴费。
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情况说明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20年09月22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日经:日本以三分之一的全球专利申请量领跑电池技术竞赛
据日经亚洲评论报道,一份新的报告显示,日本仍然是电池创新强国,松下、丰田和其它品牌申请了该领域超过三分之一的国际专利。
欧洲专利局(EPO)和国际能源署(IEA)日前发布的联合研究报告显示,日本在2018年公布了2339项电池相关发明的国际专利申请,几乎是排名第二的韩国1230项发明的两倍。
该报道称,这两个亚洲经济体正在激烈争夺电池的主导地位,而电池是广泛使用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的关键。
研究显示,中国在专利申请量上排名第四,美国紧随其后,排在第五位。欧洲专利公约的38个缔约国排名第三。
据悉,在2000年至2018年间,日本公司占据了申请主体TOP10中的7名,但韩国的三星电子以4787项申请量位列第一。特斯拉供应商松下以4046项位列第二,紧随其后的是LG电子,专利申请量为2999项。丰田名列第四。日立、索尼等日本企业在前十名中的排名比较靠后。
在过去的20年里,电池的创新步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2018年,共有7153项国际储能发明专利申请,较2000年的1029项大幅增长,其中大部分专利是电池。2018年,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创新占总电池专利的45%。
另外,改进后的电池可以让电动汽车在一次充电后行驶更远。储能技术还将能够可靠地提供所需的电力,以补偿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的波动。
虽然日本在电池专利申请方面领先,但在电动汽车方面却落后。报告指出,“日本在电池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尚未转化为全球电动汽车市场的巨大份额。”
报告称,中国拥有110万辆汽车,在2019年占据全球市场的一半,而日本的份额则萎缩到2%。(来源:集微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涉案3000余万元!沪警方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案
上海市公安局说,上海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案,抓获制售假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查获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成品1.2万余盒、散装月饼18万余个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月饼包装材料和制假设备,及时阻断了假冒品牌月饼流入市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详见↓
今年8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店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出售某知名品牌月饼。经鉴定,上述月饼系假冒该品牌注册商品的产品。经侦总队即会同杨浦、静安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以售假网店作为突破口,警方很快发现假冒品牌月饼的发货人系位于广东的庄某等犯罪嫌疑人,并于9月11日先行将上述销假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之后,警方循线排查出一个位于福建的以李某为首的上游制假犯罪团伙,并深入查明了该团伙的人员组织架构、作案活动规律和制假窝点位置。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福建设立制假窝点,购入面料、馅料等制作原料,雇佣当地村民加工生产成月饼后,使用购入的假冒知名品牌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然后交由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销售给庄某等下级分销商。庄某等人在明知所购月饼系假冒品牌产品的情况下,仍以正品五到七成的价格通过社交软件和网络店铺销往全国多个省市。
目前,警方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警方将对上游制假包材源头进行深入打击。(来源:上海发布)
1天1500元,1年15万元,晋江金井三名假冒注册商标被告人明码标价找人包庇,这次玩大了······
近期,晋江法院审结一起涉假冒注册商标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案件,对被告人施某甲等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7个月不等。
2018年11月以来,被告单位某服饰公司在其老板即被告人施某甲的经营管理下,未经授权在晋江市金井镇加工生产由被告人施某乙提供原材料并下单的假冒“斐乐”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2019年1月4日公安机关查获该生产车间,扣押假冒“斐乐”品牌注册商标的上衣394件,裤子314件,经鉴定,假冒服装价值237978元。
案发后,被告人施某甲、施某乙为逃脱刑责,欲找人顶罪,后经被告人施某丙(此前因涉嫌假冒“耐克”注册商标,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介绍,结识愿意顶包的被告人王某,并向王某许诺“刑拘1天1500元,缓刑1年3万元,判实刑1年15万元”的价码作为报酬,并事先支付2万元给被告人王某,让王某冒充加工厂的老板进行顶包。此后,施某甲、施某乙、施某丙多次向王某传授如何应对公安机关的审讯,并让王某出面给工人发工资及伪造厂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制造王某是加工厂老板的假象。准备就绪后,施某甲带王某去晋江市公安局投案,并按事先合谋的说辞进行顶包。
然而,被告人王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时,对施某甲、施某乙、施某丙等人没有传授的问题,回答漏洞百出,对厂房租金如何支付、开加工厂的资金来源、假冒服装的款式等,或沉默不答,或支支吾吾,或无法自圆其说,其顶包行为随即被公安机关识破。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服饰公司、被告人施某甲、施某乙、施某丙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施某甲、施某乙、施某丙还结伙以贿买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均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王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性质、量刑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晋江市人民法院 作者:沈雄华)
官方声明:“松山湖酒”侵犯松山湖管委会版权
9月23日,松山湖管委会发布声明称,东莞市汤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松山湖管委会版权,在生产的“松山湖酒”外包装上擅自使用管委会标识。9月19日,汤神公司在本地媒体上登报澄清,“松山湖酒”与“松山湖管委会”无关系。
声明指出,“松山湖酒”的公司注册地与产品生产地并不在松山湖,未经管委会授权,擅自在其酒类包装上使用松山湖标识,属于盗用,侵犯了管委会的版权,使公众对酒质量、产地等产生误认,给管委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001年,管委会委托广东集美设计公司设计制作了代表松山湖形象的系列标识,2019年7月获得广东省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颁发的松山湖形象系统(VI手册)的权属登记证书。
“松山湖”的书法字体则是管委会成立之初,委托书法家李铎为松山湖题字,并已获得该字体使用授权。
目前,该公司已经将官方网站及产品外包装上的侵权标识全部换下。(来源:东莞时间网 记者:陈启亮)
海天味业申请注册“打个酱油”商标
据天眼查APP显示,9月15日,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打个酱油”商标,申请注册号为49780690,国际分类为“30-方便食品”,商标状态仍为“商标申请中”。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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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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