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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苹果回应小i机器人索赔称未侵犯对方技术,Siri不包含其专利特征
据新浪消息,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智臻”)起诉苹果公司Siri产品侵权并索赔100亿一事,苹果公司发布声明称,Siri不包含其专利包括的特征,该专利与游戏和即时消息有关。案件已经进行了8年,苹果公司对小i机器人(注:上海智臻AI产品)提起再一个诉讼感到失望。
此前有消息称,8月3日,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专利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名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下称涉案专利,专利号: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暂计索赔金额100亿元。据了解,小i机器人是涉案专利的权利人,该专利于2004年提交申请,2009年获得授权。该专利能够以格式化语言命令机器人完成任务,也能以自然语言完成聊天对话。
小i机器人在起诉状中表示,2011年,苹果公司在其发布的iPhone4S手机上首次推出Siri,即智能个人助理服务,其后又在iPhone、iPad、iTouch、MacBook、HomePod等全线产品中陆续搭载Siri,Siri成为苹果产品人机交互的主要入口。经司法鉴定,Siri技术方案落入小i机器人ZL200410053749.9号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来源:DoNews 记者:刘文轩)
#知识产权那点事儿#
准博士“复制粘贴”本科生毕业设计?高校回应来了!
近日,有网友爆料,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杨某某毕业设计涉嫌抄袭。
8月3日,广西艺术学院通过学校官微就此事予以回应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现已责成相关部门启动查核工作,如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研究生被曝1:1复刻本科生毕业设计
8月2日,微信公众号“2020MODE”三次刊文《原创却输给了复制粘贴》,直指杨某某“1:1复刻”汉堡时装设计学院刘城刚2019年本科原创毕业设计↓↓↓
目前,发布杨某某设计作品的公众号“广艺影传”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据介绍,设计师刘城刚是在国外毕业,毕业设计没有录入中国的论文系统。刘城刚找到母校德国汉堡时装设计学院,为自己写了一封毕业设计《BACTERIA》系原创的证明信。
德国汉堡时装设计学院教授写的证明信
而杨某某却将这一作品作为自己研究生毕业设计,去申请了多所国外著名高校的博士学位并取得offer。
(来源:IPRdaily综合中国青年报、观察者网、澎湃新闻等)
因“凤凰”等商标被侵权,凤凰卫视获赔500万元
因认为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佳艺公司)在经营活动、网站宣传中使用的“凤凰”和下图所示标识(左),与凤凰卫视商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卫视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九州公司)享有使用权的注册商标“凤凰卫视”、“鳳凰衛視”、下图所示标识(右)、“鳳凰網”近似,原告凤凰卫视公司和天盈九州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凤凰佳艺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凤凰佳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两原告诉称,凤凰卫视公司依法享有“凤凰卫视”、“鳳凰衛視”、上图所示标识、“鳳凰網”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许可天盈九州公司使用。凤凰卫视公司运营的凤凰卫视自1996年3月31日启播,是华语媒体中最有影响力的电视媒体之一。天盈九州公司运营的凤凰网前身是1998年创办的凤凰卫视官方网站,是一个以互联网资讯门户为核心,涵盖宽频、手机、无线互联网服务的全新媒体企业,是全球领先的跨平台网络新媒体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凤凰卫视公司注册的“凤凰卫视”“鳳凰衛視”、上图所示标识、“鳳凰網”商标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在一般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凤凰佳艺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举办的会议、公司招牌、人员名片等处使用“凤凰”等标识,从事新闻通讯、新闻报道、新闻记者服务、节目制作等服务,导致相关公众对相关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侵害了两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使用权。同时,凤凰佳艺公司擅自使用包括“凤凰”字样的“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并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
被告辩称,凤凰佳艺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经营范围和对外标识,与两原告经营的品牌、商标不具有关联性,两原告认为凤凰佳艺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并存在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凤凰佳艺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实际经营,两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控侵权标识“凤凰”与原告注册商标中显著识别部分“凤凰”的字形、读音及含义完全相同,已经构成高度近似商标;从图形的构图要素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进行比对,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使用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被控侵权标识在整体结构上,基本是原告商标旋转九十度后的镜像呈现凤凰佳艺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类似服务,系在类似服务上使用近似标识的行为。从相关公众的认知角度来看,由于涉案商标经两原告的大量使用已经与其形成了稳定对应关系,被告的经营外观以及对被控侵权标识在媒体服务上的使用方式极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且凤凰佳艺公司在对外宣传中也积极将“凤凰通讯社”与“凤凰卫视”“凤凰网”相联系,系主动追求相关公众将两者混淆误认的结果,该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
凤凰卫视公司是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使用的企业名称,其中的核心字号“凤凰”经过原告多年的使用及宣传,已经在传媒领域产生了很强的显著性,在传媒行业中已经与原告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唯一对应的关系。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同属传媒行业,凤凰佳艺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原告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凤凰”字号,在其经营网站上使用“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以及实际并不存在的“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与原告“凤凰”核心字号高度相似。凤凰佳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多次在公开场合声明“凤凰通讯社是继凤凰集团的凤凰卫视和凤凰网诞生之后又一个与之并行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闻媒体机构”及“凤凰通讯社是继凤凰集团的凤凰卫视和凤凰网之后诞生的集网络、影视、杂志等于一身的立体综合体”,被告法定代表人还对外宣称被告与原告“是一起的,是凤凰集团旗下”,已经构成虚假宣传。
凤凰佳艺公司的以上行为显然是为了借助地理印象,使相关公众对原告与被告公司的经营服务及其关联性产生混淆或误认,意欲利用原告知名度及这种联想达到误导相关公众的效果,以非法争夺原告市场利益,该行为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综合考虑被告侵权时间长、范围广、侵权情节恶劣以及原告涉案商标及企业字号具有较高知名度等因素,法院综合判定凤凰佳艺公司承担经济损失赔偿额。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凤凰佳艺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使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其经营场所及提供服务产品上使用含有“凤凰”字样的“凤凰通讯社”、“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及“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及停止宣传其经营的“凤凰通讯社”是凤凰集团旗下与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并行新闻媒体机构之类用语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含有“凤凰”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尚未明确表示上诉。(来源:海淀法院网 作者:刘思鹭)
山寨“大话西游”涉案795万余元!多人获刑主犯被判三年半
网络游戏《大话西游》红极一时,受到不少玩家追捧甚至为其一掷千金。据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法院消息,近日,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主犯赵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十四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
2015年5月,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取得《大话西游》游戏软件著作权,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登记。然而,有人对这款爆红的游戏动起了歪心思,玩起了山寨。
2018年7月,被告人赵某伙同李某共同出资23万元,委托一家公司模仿《大话西游》制作一款名为“江湖西游”(后更名为“江湖手游”)的私服网络游戏,于2019年1月完成制作。为运营“江湖西游”,赵某、李某成立了公司,租用了场地,雇佣了吕某、孙某、曹某、王某、张某等负责运营,还向李某乙租赁服务器、联系黄某等提供违法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推广这款山寨手游,赵某还通过QQ联系发展了史某等7人为游戏代理。截至案发,赵某发展的所有下线代理及玩家累积充值795万余元,代理提成最多的分得127万余元,少的8万余元。负责游戏运营的吕某等人获得了10万至9千不等的报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互联网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赵某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各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部分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主犯赵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他十四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铁柱)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LV暂时保住“Damier Azur”商标,但战斗尚未结束
在2020年6月10日的裁决中,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撤销部门宣告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LVM)拥有的图形商标“Damier Azur”无效的决定。法院认为,EUIPO没有履行其义务对LVM提交的关于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进行全面的评估。但是,本案的实质性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被排除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该商标获得了显著性。
案件历史
2008年11月4日,LVM为其著名的白棋盘格帆布“Damier Azur”系列产品(如下图所示)提交了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并指定了(除其他司法管辖区外)欧盟,涉及第18类的行李箱、旅行箱、旅行包和行李物品。
2015年6月25日,在波兰的一起假冒案件中,诉讼一方诺伯特.维斯涅夫斯基(Norbert Wisniewski)以缺乏显著性为由,向EUIPO申请撤销“Damier Azur”的欧盟商标。LVM提出异议,但是并没有成功。
LVM对该决定提出了申诉,但EUIPO第二上诉委员会维持了EUIPO撤销部门的决定,作出对撤销申请人有利的决定,并宣告系争商标由于缺乏显著性而无效。
因此,EUIPO两次得出的结论是,LVM无法证明其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特征。但是,该奢侈品公司并未气馁,并就第二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
LVM提出了两个上诉理由:第一,第二上诉委员会错误地将无效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转移到了系争商标本身的显著性上;第二,上诉委员会在评估系争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时发生了错误。
欧盟普通法院的裁决
关于第一个上诉理由,法院确认,在撤销程序中,举证责任应由质疑商标有效性的挑战者来承担。不过,法院不接受LVM关于EUIPO关注商标本身显著性而不是维斯涅夫斯基提交的证据的论点。法院驳回了这些论点,并指出,EUIPO的做法与其提出的该商标是时尚界中“基本且普通的图案”的举证责任并不矛盾。
关于第二个上诉理由,法院确认,上诉委员会采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上诉委员会选择只审查LVM证据的一小部分,而忽视了许多其他证据,没有提供充分(或任何)的解释。
EUIPO没有考虑的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互联网上使用的文件,例如在受欢迎的网站和搜索引擎(如谷歌)以及社交平台(如Instagram)使用的材料,这种情况适用于多个欧盟成员国。重要的是,法院指出,EUIPO没有将相互关联的以及涉及系争商标使用的所有其他证据作为整体证据进行审查。
法院认为,LVM提供的证据旨在证明该公司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奢侈品公司之一,也是欧盟市场上皮革行业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在广泛的地理范围内长期使用了系争商标,并且在商标推广上进行了大量投资,这都与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评估有关,但都被忽略了。
此外,法院还认为,EUIPO也没有考虑的证据还包括公共机构发表的关于没收带有系争商标的侵权商品的声明以及一些联合国成员的相关法院诉讼程序。
总之,欧盟普通法院的裁决与其在雀巢案中确定的判例法一致,即通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必须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得到证明,并且不排除申请人使用相同的证据证明其商标在许多成员国中的使用。关键的一点在于,所有证据都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查,并且每一个证据都应结合另一个证据加以考虑。(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美国专利商标局提高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抽查率
美国商标制度规定,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日起第5-6年间及每9-10年间应当提交商标使用声明。根据美国业内报道,美国官方今后将提高使用声明抽查率、并提高注册人提交商标注册商品/服务使用证据数量,值得商标注册人关注如下:
2017年11月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了一项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抽查项目,目的在于撤销未投入商业使用商标,或是删除注册商标未使用的部分注册商品/服务。然而,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6月28日的抽查结果统计显示:注册商标被下发使用证据抽查审查意见后,50.1%的商标注册人删除了被抽查的商标注册商品或服务;总计高达51%的曾声明过使用的注册商标在被抽查使用证据后,未能证明被抽查注册商品/服务上的有效商标使用。该严峻的数据促使美国专利商标局定论:目前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机构对注册商标必须在全部注册商品/服务上进行使用的法律规定意识淡薄或重视度匮乏。美国专利商标局此前对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抽查率约为10%。鉴于该问题,近期美国专利商标局已将抽查数量提高一倍至每年抽查5000件商标。
关于美国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抽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具体做法为:对于提交了使用声明的注册商标,美国专利商标局重点抽查对象为注册商品/服务为一个类别、但注册商品/服务数量为4项以上的商标,或注册商品为两个以上类别、注册商品/服务数量为2项以上的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某件商标下发的抽查审查意见中,审查员将会对每个类别挑选出两项商品/服务要求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若商标注册了多个类别、但每个类别只注册了一项商品/服务的,则该抽查仅针对使用证据提交不合格的某个类别。
商标注册人在收到使用证据抽样审查意见后,若及时答复审查意见、对被抽查的具体商品/服务按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使用证据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核准维持商标有效注册状态;若商标所有人未能提供被抽查商品/服务的使用证据,或是申请删除被抽查的注册商品/服务的,则审查员会继续下发二次审查意见,要求注册人继续提供其余全部未提供使用证据注册商品/服务的商标使用证据。若商标注册人最终未及时删除全部未使用商标注册商品/服务、无法符合答复审查意见要求的,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被抽查的注册商标。
针对美国知识产权局提高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抽查率、日趋严格的抽查现状,我们建议,每位商标注册人都应当了解该规则,重视并充分准备、严谨对待对该商标使用抽查项目。若美国商标注册商品较多、无法提供全部商品/服务使用证据的,建议在被美国专利商标局下发抽查审查意见前,商标注册人积极主动删除全部未使用商标的注册商品/服务。(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印尼通过知识产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 印尼法律与人权部部长雅松娜向118个中小微企业授予知识产权证书,并强调正在推动对全国中小微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此前,法律与人权部已经出台了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包括2016年关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第20号法律,2018年关于基于马德里条约的国际商标注册的第22号法律等。
“支持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雅松娜表示,在注册商标方面,印尼的优势在于已经成为马德里条约的第100个成员国,因而在印尼注册的商标也更容易被国际认可。
法律与人权部下属的知识产权总局局长哈里斯表示,目前,印尼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注册率仍然很低,该局将继续鼓励未注册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注册。为了促进知识产权注册,线下注册已经取消,注册完全采取线上模式,只需将文件扫描上传,在线支付,然后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同时,哈里斯还透露,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有所增长。今年1月至6月,知识产权注册申请量为42501件,其中商标申请量达到35980件,而去年同期为33543件。他希望全印尼的6410万家中小微企业中,能有至少20%的企业注册知识产权。(来源:中国贸易报)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办字〔202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立项名单印发,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对应项目的合同书,一式六份,均需原件,各项内容填写须完整准确,其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等须与立项名单中的内容一致,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保证单位原则上为申报时的推荐部门(单位),也应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并对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的内容做好审核把关。请将合同书于2020年8月9日前寄至我局联系人,合同电子件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合同书约定,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保证研究进度和质量。请各保证单位做好协调、督促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浚丞 尹 鹏
电 话:010—62084614 010—6208520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邮 编:100088
邮 箱:ruanketi@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www.cnipa.gov.cn/gztz/1150632.htm)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案例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演示典型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案件模拟演示编演的通知,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的“风筝轮”系列专利侵权纠纷案例入选全国20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拟演示案例。
此次快速维权案件模拟演示案例征集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共120余家单位开展,要求案件特点突出,清楚展示技术特点,准确深刻阐明法律要点,法律适用准确规范,示范指导性强。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报的案例,经过专家初评、复评,给出评价意见:“风筝具有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结构相对复杂,执法难度和调解难度较大;纠纷运用促进式调解和仲裁调解具有多元化纠纷解决意义。”成功入选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拟演示案例。
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以来,通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保护中心设立全国首家跨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潍坊巡回审判庭”,设立“潍坊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形成“共建纠纷解决机制、共推技术支撑服务、共享知产资源信息、共营知产保护环境、共组联席办公队伍”的维权援助模式,针对被侵权企业,通过派驻技术调查官、咨询专家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帮助企业制定纠纷解决方案,为电商平台、展会、大型活动和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侵权纠纷提供人才支持,精准服务于广大创新主体,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以此次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演示典型案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平台资源优势,为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来源:潍坊市场监管)
武汉商标注册可全程网上办,窗口收件服务提速
据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最新要求,2020年将继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确保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
武汉市有3个商标注册的收件窗口,主要承担商标资料收件职能,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为了配合国家商标注册审查提速,武汉市收件窗口细化服务,让办事者只跑一次,收件后可通过邮件确认,不用再来;对因故一时办不完的市民还适当进行了延时服务。同时提醒市民,商标注册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指导,全程网上办,一次都不用跑。
据悉,2020年上半年市民之家受理商标注册业务共计101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一半。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说明更多市场主体直接在网上办理商标注册。
据国家局网站,2019年我国商标审查量为825.3万件,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到4.5个月,今年将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效率和质量。(来源:央广网)
中关村探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收获多
今年5月,北京幸福益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收到了北京银行发放的一笔总额为80万元的贷款。这是这家小微科技企业第一次尝试利用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
以一项发明专利为抵押物,申报审批流程一个多月,贷款期限一年,虽然融资金额不大,但这次尝试在公司政府事务经理邢国焘看来意义重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公司的知识产权价值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认可,这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
幸福益生只是中关村众多受惠企业中的一员。今年2月,为支持中关村企业抗击疫情、共克时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发布了《关于征集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通知》,征集期间共收到18家企业的24件融资需求。同时,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帮助企业对接协调北京银行、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上半年已促成7家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新增授信或续贷项目,总授信额度超过2亿元。
大胆尝试创建“中关村模式”
作为我国最早摸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地区,中关村的相关探索可以追溯到2005、2006年。据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负责人介绍,“那时出现了一批科技企业,在考虑如何支持它们时,我们查阅、翻译了很多海外资料,发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个途径”。
2007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开始启用。截至目前,其已累计向120家中关村企业发放专项资金1210万元,支持贷款金额超过15亿元。在这一政策的引领带动下,海淀园等北京多个区和园区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
2014年,北京市委市政府为促成“知识产权商用化公司试点”倡导设立的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应运而生,以期在发展中摸索“风险分担”的最佳模式。公司总经理何敏刚介绍说,目前,公司与海淀区共同搭建了一个“风险补偿资金池”,用来分担金融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能出现的风险,双方各承担50%的整体风险。
为防范专利质押融资中的风险,2018年年底,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出台了《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探索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风险。有别于其他省市采取的由企业购买保险模式,中关村试点由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处置责任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或担保机构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并缴纳保费,实行风险封顶,进一步分散风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环节对企业“隐身”,既不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也不增加企业人员投入和办理周期。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担保公司等多方,目前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承担风险最低的不足30%。”何敏刚表示,通过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以及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知识产权运营+投贷联动”的科创服务生态圈得以构建,目前已服务近150家企业。
不断完善促进经验复制推广
近年来,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积极调动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成员的积极性,推动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创融资担保等机构的“智权贷”“智融通”“助知贷”“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智融宝”“智融保”等一系列知识产权贷款或担保产品在中关村落地。
“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丰富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形式,为科创企业筹措发展资金提供了现实途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负责人表示,2019年,北京市共有270家企业和个人办理了323项专利质押登记,共质押专利1796件,其中中关村所占比例均在95%左右。由于配套金融产品设计合理,科创企业的融资成本有所降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效率得到提升,总体风险封顶可控,为下一阶段相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正在运行的“中关村模式”无疑可为此提供探索思路和方向。对于下一步工作,中关村将进一步统筹优化现有政策,研究新设支持政策,由中关村管委会牵头,联合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强化保障机制,引导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积极性,建立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式,构建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快速通道,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开创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局面。(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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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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