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商标商标商标商标商标商标商标2014年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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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原标题:好利来申请“半熟芝士”、“完熟芝士”商标,吃货们帮了大忙!
近日,好利来的一款半熟芝士又引起了吃货朋友们的注意,成为又一网红食品。今天,通过本文来了解下好利来的这款半熟芝士在商标保护上做出了哪些措施吧。
近年来,不少网红食品相继火遍网络。喜茶、脏脏包、豆乳盒子、方便火锅、火鸡面、雪花酥、螺蛳粉……作为一个合格的美食家,想必这些网红食品的坑怕是一个也没有躲过。
近日,好利来的一款半熟芝士又引起了吃货朋友们的注意。就是下图这款小巧玲珑、晶莹透黄的网红小蛋糕。
这么看好像和普通的小蛋糕差不了多少,可能就是包装稍微高级一些。不过下面的动图看起来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这个口感让人看起来实在是无法抵挡啊,笔者看到网友们纷纷晒出的打卡图片都有点心动了。
不过,还是暂且抛开美味不说,先来看看好利来的这款半熟芝士在商标保护上做出了哪些措施吧。
笔者查询商标网“半熟芝士”显示,截至目前,共有11件与“半熟芝士”相关的商标,申请时间跨度为2016年7月13日—2020年5月15日。其中申请人为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共有四件,均是在2017年1月12日申请的。
四件商标中,35类22589805号、40类22589794号、43类22589596号三件商标均为无效状态。
只有第30类糕点类22589796号商标目前显示正在驳回复审之中,商品服务类别包括蛋糕;甜食;糕点;面包;饼干;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乳蛋饼;布丁;小蛋糕(糕点);蛋奶冻。
商标流程显示,2017年1月12日提交申请,2017年11月1日显示该商标被驳回。紧接着2018年,进入了驳回复审阶段,最终判决结果显示,该商标依旧被驳回了。
笔者于商评委网站找到了关于第22589796号“半熟芝士”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书显示: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极强的显著性,能够与其他商标相区别。“半熟芝士”是申请人自主研发而成的新产品,“半熟”二字并非词典中的固有词语,不构成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也没有直接描述所提供服务的特点,另“芝士”虽为固有词语,也没有描述申请人所提供服务的特点,故申请商标可以起到区分不同经营者所提供服务的作用。
最终,商评委认为,半熟芝士为一款20世纪末在日本初现雏形的芝士蛋糕,其注册使用在第30类蛋糕、糕点等商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不易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另,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好利来并未因此放弃,接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就在今年2月,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尽管诉争商标中的“芝士”指定使用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向相关公众表示了商品原料等特点,但“半熟”与“芝士”结合在一起作为诉争商标整体,使用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并未直接描述商品的特点,相关公众需要通过想象、演绎等方式才能在诉争商标与其指定商品之间建立联系,故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具有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显著性。
进一步而言,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提交了2016年为宣传“半熟芝士”所签合同及相应发票、“半熟芝士”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2015年起“半熟芝士”销售及使用证据等,而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又进一步提交了《公证书》、好利来门店营业执照及照片、京通内核字(2018)第1001号审核报告、2018年“半熟芝士”产品销售票据、2015年至2018年期间“半熟芝士”的购销合同及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广告合同及发票、产品外包装照片及2014年年底至2018年期间产品相关包装合同和发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官方微博截图等证据,结合行政程序和本案审理过程中的前述证据可见,原告已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长期大量使用诉争商标,且诉争商标在相关消费者中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故诉争商标已符合商标法关于显著性的要求,可予以初步审定。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结论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正是这几年间的大量使用,使得该商标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这也成为了最终该商标能够翻盘的重要原因。
判决书中还对“半熟芝士”作了进一步解释:
“芝士”作为一种常见的糕点原料,使用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表示了商品的原料,故该商标的显著认读部分是“半熟”。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称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面包、蛋糕、甜食、糕点等商品上时,其中的“半熟”不是指相关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所容易联想到的食物的“半生半熟”状态,是指通过一种烘焙技术使上述商品最后呈现一种如半熟鸡蛋般的嫩滑口感,该词汇是由原告主观臆造的,并非固定的词汇。
此外,好利来除了“半熟芝士”之外,还有一款“完熟芝士”。商标网查询显示,截至目前“完熟芝士”共有19件商标,都是由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申请时间从2017年8月1日—2019年3月8日。
其中,35类25642449号商标显示已初审公告。
第30类糕点类25634865号商标,已于2020年3月27日初审公告。
而完熟芝士最终初审公告也是经历了许多波折。
2019年12月19日公布的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中显示: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226229号关于第25634865号“完熟芝士”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2019年12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好利来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完熟芝士”含有“完全熟了的芝士”的含义,指定使用在糕点等商品上显著性较弱,但根据好利来公司提交的销售发票、销售记录、广告宣传等证据,可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为相关公众知晓,能够被识别为商标,并具有了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故诉争商标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性。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样看来,第22589796号“半熟芝士”即使面临二审,最终仍有可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只能说,我们对吃货的力量真是一无所知。
未来,“半熟芝士”、“完熟芝士”商标注册成功后,也避免不了有不少类似名称的食品下架,而由此带来的诸多商标问题,大家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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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德瑞拉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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