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前沿生物冲刺科创板!在研新品出自香港及美国专利授权转让?
正在冲刺科创板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6月5日将正式上会,由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37次会议审议是否通过首发。
有医药行业人士分析称,前沿生物连续三年持续亏损、现金流为负、在研两款新产品都是由香港及美国公司专利授权或转让而来,自有研发能力存疑,即使有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持,最终公司能否通过上市委审议,还存在较多悬念。
就此看法,致函前沿生物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记者注意到,虽然“艾可宁”获批上市已两年有余,却并未改善前沿生物的亏损状态。
据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2017年至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65亿元、-2.47亿元、-1.92亿元,连续3年多累计亏损高达5.51亿元。对于持续亏损,前沿生物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表示,目前新药“艾可宁”的商业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司营业收入较低,而研发费用依旧较大,此外由于对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金额也较大,综上导致公司亏损且存在较大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连续亏损,前沿生物近年短期借款及负债合计整体呈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前沿生物短期借款分别为500万元、277.32万元、1413.37万元;同期负债合计分别为6327.94万元、8552.80万元、33,653.65万元。
据公开信息披露,前沿生物目前共有“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两项在研产品,但这两项在研产品,均非出自前沿生物自有的研发团队之手,而是由香港公司利基达及美国洛克菲勒大学专利授权、转让而来。上述两项在研产品来自专利授权及转让,上交所曾对此情况发问,要求前沿生物说明是否具有持续的新药研发能力,以及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前沿生物当时表示,公司在研发实力、技术储备、人员配备、知识产权等方面均能够保障公司具有持续的新药研发能力及生产经营能力。
不过,在招股书(上会稿)中,前沿生物也坦率表示,若公司未来无法通过自主研发或授权引进的方式丰富产品管线,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若在研产品商业化后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牛荷)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6月3日!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40周年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为该组织第90个成员国,这是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40年,回望来时路。可以说,以同WIPO的合作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也开启了一个国际交流的新时代。
40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同WIPO的合作,推进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在中国的普及运用,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也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
15家短视频下架57万部作品,短视频版权保护环境取得显著改善
15家短视频下架57万部作品。今年9月,国家版权局在“剑网2018”打击盗版行动中约谈了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15家短视频企业,并责令相关企业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内部版权制度建设。
经过一个多月整改,短视频版权保护环境取得显著改善。目前,这15家平台下共57万部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已经下架删除,并采取多种方式清理违规账号。
近年来,短视频成为一大爆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网络视频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5.94亿人,占整体网民规模的74.1%。截止到2017年末,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达到了53.8亿元,同比增长175.9%。伴随着短视频行业监管力度加大,规范行业生态,促进中国短视频市场的良性发展,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预计2018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13.25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超300亿元,达到357.4亿元。
但野蛮生长带来了乱象丛生的危机,比如内容低俗化、创作同质化、违法转播等等。目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主要版权问题,包括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来源:前瞻网)
在药品交易会上许诺销售新药,两被告侵权被判赔8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原告南京圣和公司诉被告湖南华纳公司、被告大连中信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的发明专利权的侵害,两案合计共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万元。
原告系名称为“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中的应用”及“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厌氧菌感染药物的应用”的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两项专利权目前仍在有效期内。2019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湖南华纳公司制造的“左奥硝唑片”(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在上海、北京、天津、湖南、江西等地许诺销售和销售。2019年5月14日,两被告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参加了“第81届全国药品交易会”,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许诺销售。
原告认为,上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两项专利相应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被告湖南华纳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以及两被告共同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许诺销售和销售的行为,均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遂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湖南华纳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的产品,被告湖南华纳公司、被告大连中信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的产品,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两案合计6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40万元。
两被告共同答辩称,被诉侵权产品属于现有技术,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犯。被诉侵权产品尚未进行大规模制造,仅有300件药品用于市场推广。
( 被诉侵权产品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被诉侵权产品落入原告所主张的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两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产品涉及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中的用途,而两被告提交的现有技术抗辩证据中仅提及了奥硝唑在治疗泌尿生殖道滴虫感染上的应用,显然不属于相同的技术方案。被诉侵权产品在其宣传中强调了左奥硝唑是在充分研究奥硝唑的基础上,通过药理学、毒理学研究,去除产生神经毒性的右旋体,获得了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安全性好的奥硝唑左旋体,并通过对比明确了左奥硝唑与奥硝唑在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上的差异。因此,被诉侵权产品用于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的关键并非在于左奥硝唑具有与奥硝唑同样的治疗寄生虫感染的疗效,而是在于左奥硝唑在治疗寄生虫感染的应用中相较于奥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具有更低的毒性及更高的安全性。这一点能得到涉案专利说明书中发明内容部分的印证。两被告所举证的现有技术抗辩证据无法证明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无实质性差异,两被告的现有技术抗辩不能成立。被告湖南华纳公司确认被诉侵权产品由其制造,其实施了制造侵权产品的行为。两被告通过各自运营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展会及药品采购网站对侵权产品进行许诺销售,同时侵权产品已可在市场上购买取得,故两被告共同实施了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两被告应承担停止相应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上海知产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专利权的类型、两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全额支持了原告赔偿损失的诉请。同时,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票据情况、关联案件的分摊以及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了两被告应赔偿原告两案的合理费用。(来源:上海知产法院 作者:陈颖颖 易嘉)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实现全国整合
自4月26日正式上线以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网站访问量累计达6.37万次。依托该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将为权利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助于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国已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3家,此外,20家快速维权中心、76家维权援助中心都可以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各地方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建设,推进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国各地已建设918家维权援助分中心和工作站,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为整合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源,今年4月2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开放日”活动上,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外服务窗口和管理平台正式上线。
该平台包括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www.ipwq.cn;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平台查询各地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的名录和联系方式,线上填写维权援助申请事项,选择受理机构,及时查询维权结果,也可通过平台了解各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维权知识等。自上线以来,平台新收到16项维权援助申请,新发布国内外维权案例23个,国家和地方维权援助政策法规108项,维权知识库问答187个。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组织建设,由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维护,各地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参与共建共享。该平台实现了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信息管理和共享,各地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可在平台上实现案件受理、答复反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资源共享和决策支撑等功能,极大地方便了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维权选择。(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五常大米”被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
黑龙江省五常市优质的“五常大米”早已家喻户晓,已经成为当地的一张名片。五常市大米协会(简称五常大米协会)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先后在第30类“大米、大米制品”商品上注册了第1607996号“五常WUCHANG及图”商标及第5789043号“五常大米”商标,两商标均为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
五常大米协会制定有《“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五常大米”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管理、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2年4月27日,“五常WUCHANG及图”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涉案大米产品
2019年3月,五常大米协会发现X商贸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在自己经营的市场店铺中销售有标记“五常”、“稻花香”字样的涉案大米产品。五常大米协会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X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X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常大米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赔偿五常大米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3000元。
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京法网事 供稿:北京知产法院 作者:王彦杰)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鲁民函〔2020〕65号
各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2020年度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章守纪,规范收费行为
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严格把握并自觉遵守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确保令行禁止,做到“四个规范”。
(一)规范会费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制定、修改会费标准,须按程序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及时向会员公开。降低会费标准、减少会费档次的,可先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待疫情结束后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追认。收取会费必须开具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开票信息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仅用于收取会费,其他收入及往来款项不得使用。
(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严格成本管理,降低盈余较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规范发展会员行为。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全省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市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防止吸纳同一企业“多头入会、重复入会”,不得要求与本行业无关的企业通过提供赞助入会。
(四)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批准开展的,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奖项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
二、严守政策底线,杜绝违规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到“十个不得”:一是不得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二是不得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三是不得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违规向企业收费;四是不得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五是不得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六是不得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除外);七是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八是不得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九是不得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劳务费等;十是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三、强化社会责任,主动降费减费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本行业实际,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主动降低偏高收费,确保年内各项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统筹考虑复工复产进度,推迟会费缴纳时间;鼓励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在保证正常运行经费情况下,尽可能地降低会费标准,对困难企业、成长型企业、小微企业等会员减免会费或服务收费。
四、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各级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自查自纠,规范收费行为。
(一)开展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结合2019年度报告,对照法规政策要求,对本协会2019年以来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于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清退违法违规收取的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予以集中公示。
(二)强化执法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查处投诉举报线索。10月底前,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搞好信息宣传。各市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对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各市民政部门牵头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加强数据统计,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10日前向省涉企税费清理工作专班报送中期报告和2020年度总结报告。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南宁市开通商标业务网络预约功能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商标业务,大幅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优化群众的体验感,自6月1日起,南宁市开通商标业务网络预约功能,各类商标申请人可通过“南宁市场监管”网络公众号,提前20天预约办理南宁商标受理窗口的25项业务。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南宁商标受理窗口不断完善、优化服务措施,将材料预审服务覆盖到预约业务中。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指导申请人准备各项资料,缩短办事时间,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此外,南宁商标受理窗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窗口受理环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材料预收、容后补交”的方式,有效地解决群众往返跑的问题。目前,窗口还增设了免费寄存、快递送达、绿色通道等多项便民措施,服务更加便捷周到。今年1-5月,该窗口共办理商标注册782件,后续业务589件,接待咨询13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首府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覃海明 通讯员:张兰)
南沙首例!窃取公司商业秘密自立门户,被判“从业禁止”四年!
5月28日,南沙首次适用“从业禁止”审结了一宗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公司商业秘密并以此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其处以“从业禁止”——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生产、制造活动。
该案由南沙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出庭支持公诉,南沙法院代理院长严剑飞担任审判长。案件的成功办理,为解决商业秘密案中反向工程、损失认定、从业禁止令判处等方面提供了借鉴经验,对企图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为民营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
2015年4月,被告人刘某入职广州某柔公司,担任销售总监。自同年12月开始,刘某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及劳动合同,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系统越职查看并下载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弹簧垫生产机的部分设计制造图纸和核心技术参数。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刘某与崔某合谋以他人代持股份的形式成立新公司,主营业务正是生产销售与某柔公司上述弹簧垫生产机同类产品。2017年2月,刘某又成立了某途公司,并于同年5月从某柔公司离职,转而担任某途公司总经理。之后,刘某以某柔公司的设计制造图纸和核心技术参数为基础,生产制造出与某柔公司同类型的另一款弹簧垫生产机并售出10台,售价总计835万元。2018年7月,某柔公司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2月,经搜查,广州市公安局在某途公司现场缴获弹簧垫生产机成品、半成品和电脑主机、服务器等设备,并抓获被告人刘某。经鉴定,某柔公司研发的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制造图纸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该弹簧垫生产机与某途公司的弹簧垫生产机六个核心部件的图纸技术信息总体对比结果为实质相似。经审计,公安机关认定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导致某柔公司损失四百多万元。
本案的被害单位某柔公司是广州一家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核心技术的过程极为不易。对于此类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商业秘密是一种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也是企业保护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重要形式,更是驱动企业研发与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之一。
该案是南沙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检察机关针对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对诚信营商环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为更有针对性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践行涉民营企业靶向服务理念,决定对被告人提出“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弹簧垫生产机的设计、生产、制造职业,期限为三年”的从业禁止建议,这也是南沙区首份知识产权类犯罪从业禁止建议。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使用,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据了解,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利用职业犯罪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新增了“从业禁止”的相关条款内容。“从业禁止”不是刑罚,而是一种预防某类从业人员再犯罪的禁止性措施,作为刑罚的附加措施弥补了刑罚的不足。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若违反法院决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刑事意义上的“从业禁止”具有较强的惩戒与警示功能,可以从源头遏制犯罪行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保护企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与被害单位达成刑事和解,自愿赔偿某柔公司300万元,当场支付150万元,约定剩余150万元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法院在量刑的过程中也综合考虑到刘某的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以及与被害单位达成刑事和解的情形,酌情依法减轻了相应处罚。南沙法院表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矫治作用,促使行为人自愿认罪服法,减少和预防其再犯的可能性,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来源:广州南沙发布 作者::林丹贤 通讯员:王君、穗南检)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2019年统计报告
2020年5月27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了2019年度知识产权统计报告。报告的统计数据来自2019年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听证会的年度管理数据,主要结论如下。
(1)专利:2018至2019年间,英国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数量下降了8%,公开数量下降了7.8%,授权数量下降了0.6%;
(2)商标:2019年,英国知识产权局收到创纪录的107,527件商标申请,比2018年增长了12.9%。自2011年以来,商标的申请量和注册量均同比增长;
(3)外观设计:自2015年以来,外观设计申请量激增,2015至2018年间,申请数量增长了304%。报告认为,2016年10月生效的新收费结构以及2017年10月上线的在线申请等外观设计保护程序简化了申请人的申请流程,降低了申请成本,促使申请数量显著增加。此后,申请数量趋于稳定,2019年申请量同比下降了2.4%;
(4)听证会:英国知识产权局通过听证会和法庭协助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涉及商标的案件占比最大,2019年共涉及4117项与商标有关的异议。(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朱月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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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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