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版权局:全国著作权2019年登记总量超418万件 同比增21.09%
3月25日,国家版权局对外发布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2019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4186549件,相比2018年的3457338件,同比增长21.09%。
根据各省(区、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去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2701564件,相比2018年的2351952件,同比增长14.86%,总体呈现持续稳步增长的趋势。其中登记量较多的分别是:北京市1003091件,占登记总量的37.13%;上海市291803件,占登记总量的10.8%。相较于2018年,天津、贵州、甘肃、内蒙古、广西、西藏、吉林、云南、山西、安徽等省(区、市)的作品登记量增长率均超过了100%;陕西、河南、重庆、河北等省(市)的作品登记量增长率均达50%以上。
从作品类型看,登记量最多的是美术作品1288139件,占登记总量的47.68%;位居第二的是摄影作品1015620件,占登记总量的37.59%;位居第三的是文字作品179314件,占登记总量的6.64%;位居第四的是影视作品88230件,占登记总量的3.27%。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19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484448件,同比增长34.36%。从登记区域分布情况看,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登记量约104万件,占登记总量的70.2%。其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的登记总量近75万件,约占东部地区登记数量的71.6%。从登记区域增长情况看,增速最快的是东北地区57.7%,高于全国整体增速约23个百分点。
此外,2019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537件,同比下降1.83%。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61件,同比增长3.14%;作品(除计算机软件外)著作权质权登记176件,同比下降10.66%。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地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要密切关注著作权登记工作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著作权登记情况报送制度,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效能。(来源:央广网)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天桥)版权登记大厅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微信)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我国首台自主知识产权碳离子治疗设备投入临床使用
3月26日,武威市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我国首台自主知识产权碳离子治疗系统正式投入临床治疗,这一设备的成功使用,将对我国大型医疗设备研发制造和医疗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医用重离子加速器——“碳离子治疗系统”治疗副作用小、疗程短、疗效好,特别适用于不宜手术、对常规射线不敏感、常规射线治疗后复发的部分实体肿瘤的治疗。目前国际上仅有11台医用重离子加速器运营,全球受益患者大约3万人。
我国首台自主知识产权碳离子治疗系统安装于武威市,2012年5月开工建设,历时8年,分别完成出束、检测、临床试验治疗等一系列工作。为确保武威碳离子治疗系统早日投入临床应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支持项目在甘肃本土落地生根,省直各部门与中科院近物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加速推进临床试验方案编制、临床试验机构遴选、临床试验专家组建设等工作,集省内最优医疗资源参与武威碳离子治疗系统各项工作。(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四川疫情期间质押融资金额达9.37亿元
从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获悉,该中心自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绿色通道”以来,疫情期间,为近30家企业提供了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已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合同7笔,涉及专利80件,合同金额9.37亿元。其中,为成都玖锦科技、威特龙消防安全、四川天翼网络、成都恒润高科等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笔,质押专利17件。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中小企业,及时研究推出6条措施,成效明显。在提升服务效率方面,该中心开设中小企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将有关疫情防控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周期从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已办理专利优先审查请求248件,审批费用减缓请求2339件。在服务医药行业方面,中心组建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专家团,为疫情防控型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指导医药产业集聚区、医药科研单位、医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在开放公共资源方面,免费开放48个学习视频课件和28个电子图书,开放《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情报专题数据库》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专利信息共享平台》两个数据库,推送一批重要知识产权研究报告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备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举办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络直播业务培训。(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新飞要求河南新飞太阳能立即停止无偿使用商标权
自从康佳收购新飞之后,新飞在商标使用权上动作频频,开始不断进行打假、收回商标使用权等动作。继3月10日宣布对市场上的假冒新飞照明产品进行打假外,20日,新飞再次在公众号发布通知函,要求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无偿使用新飞商标权。
新飞认为,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股权已于2018年8月3日全部受让给康佳集团,现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股权性质为国有。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国有资产不得流失和允许无偿使用。
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新飞商标权于2019年5月16日已转让给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现与河南新飞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新飞要求,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所有新飞产品,并停止相关所有违规授权以及委托生产工厂进行OEM的合作方式。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委托生产OEM厂家从即日起不得生产任何含有“新飞”字样产品。
新飞还要求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收到此函一个月内更改企业字号,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新飞”字号。(来源:慧聪家电网)
葡萄酒商标遭抢注,索赔100万获法院支持
不少人知道奔富葡萄酒,但也正是由于“奔富”商标积累了巨大的商业价值,遭到恶意抢注。3月26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商标权案件历经多年,南京中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原告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是知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注册商标权人。上世纪90年代“Penfolds”葡萄酒进入中国后,原告将“奔富”作为“Penfolds”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在葡萄酒商品上,“奔富”与“Penfolds”也逐渐形成了唯一对应的关系。
但也正是由于“奔富”商标积累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导致了案外人的恶意抢注。
2011年原告申请注册“奔富”商标时,因与之前他人注册的商标近似,被商标局驳回申请。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一审、二审行政判决和商评委决定,商评委就“奔富”商标重新作出决定。
诉讼期间原告申请的“奔富”商标已初审公告。被告某酿酒公司多次向商标局申请注册“PENFOILLS”“PENFUNILS”等与“Penfolds”近似的英文商标,同时还从案外人处受让了“奔富尼澳”中文注册商标,并将“奔富”“奔富尼澳”“Penfunils”等标识大量地使用在其生产的葡萄酒商品上,由被告某贸易公司进行销售。经原告申请,“奔富尼澳”商标被商评委宣告无效,“PENFOILLS”“PENFUNILS”的商标注册申请亦被商标局驳回。原告认为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提起诉讼要求某酿酒公司、某贸易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南京中院经审理认为,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限于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承载着相关商品或服务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消费者美誉度,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享有的“Penfolds”注册商标和“奔富”商标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在国内葡萄酒消费群体中,“奔富”商标已经具有了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综合考虑,应当认定“奔富”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被告某酿酒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申请注册了多件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攀附他人品牌商誉的主观故意明显,被诉侵权葡萄酒商品上使用的“奔富”标识与未注册驰名商标“奔富”构成相同,使用的“Penfunils”标识与原告享有的“Penfolds”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法院判决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来源:现代快报)
樱花SAKURA商标又起纷争 樱花家电诉国知局
3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及 “樱花SAKURA”商标的行政纠纷案。
2018年11月2日,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武汉樱花家电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5786770、18604266号“樱花SAKURA”(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樱花卫厨以诉争商标是对其第1209675号“樱花SAKURA及图”驰名商标的恶意摹仿,与第767197号“樱花SAKURA”商标等系列引证商标构成使用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侵犯了其企业字号权益,具有不良的社会影响等理由,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第1209675号“樱花SAKURA及图”商标于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在排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商品上已享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消费者所熟知。且诉争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整体识别效果等方面较为近似,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原告武汉樱花家电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主张,其从其他公司受让了注册在洗衣机上的第1721892号商标,诉争商标是对该枚商标的延续。诉争商标经过原告长期使用和宣传,在冰箱、冰柜等商品上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且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具有关联性,故诉争商标的注册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此外,原告还主张“樱花”商标并非第三人所独创,类似商标在不同的领域被很多企业和个人所拥有等理由。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樱花家电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请求法院维持被诉裁定。
此案第三人樱花卫厨称,其主张的驰名商标在排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上经长期使用,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达到驰名状态。诉争商标系对樱花卫厨驰名商标恶意复制、摹仿,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冰箱、冰柜等商品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排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商品在行业属性、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场所等方面较为接近,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致使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此外,樱花家电还存在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伪造纳税证明、伪造审计报告、伪造销售发票等行为。综上,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以维持。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青年报)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英国脱欧后或将退出《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统一专利体系
日前,英国政府确认,脱欧后英国将不再是统一专利法院(UPC)或统一专利系统(UP)的一部分。
统一专利又称“具备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是由欧专局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则和程序授予的欧洲专利。该专利经权利人申请,在参与统一专利体系并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的所有成员国境内具有统一效力。
英国政府早在2018年4月就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和统一专利体系,并且英国政府自批准协定以来一直寻求在脱欧后继续留在UPC中,但现在去意已决。虽然UPC不是欧盟的一部分,但它们紧密结合,欧洲法院的裁决将对UPC具有约束力。
英国政府的这一决定也许并不令人惊讶,因为英国曾在2月27日公布的谈判目标的第五段中写道: “这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主权国家之间友好合作基础上的关系,双方尊重彼此的法律自主权和根据自己的意愿管理自己资源的权利。无论发生什么,政府都不会就任何英国无法控制自己的法律和政治生活的安排进行谈判。这意味着我们不会同意我们的法律与欧盟的法律保持一致,也不会同意欧盟的机构,包括法院,在英国拥有任何管辖权。”
或许UPC的命运现在是不确定的,因为英国曾作为主要的参与者,致力于在伦敦建立UPC的制药和生命科学部门。一些UPC的乐观主义者甚至认为,这只是英国退欧谈判中一个更大的谈判策略。(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韩国知识产权局推出针对新冠肺炎发明的专利信息导航系统
近期,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推出了一项专利信息导航系统,以提供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的最新发明和治疗方法的精确信息。该系统有望帮助制造商开发出能够有效抑制冠状病毒传播的产品。KIPO表示,推出这项服务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抑制新冠肺炎流行期间虚假新闻的传播,尤其是在人们高度焦虑的时候。上述导航系统允许用户查看国内和国际上与新冠肺炎有关的专利趋势,包括潜在的治疗方法、疫苗和诊断方法。
KIPO指出:“这项服务的主要目的是向国内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快速生产出应对新冠肺炎的产品。”该知识产权机构的局长朴原住(Park Won-Ju)表示,希望这个导航系统能为公众和制造商带来益处。
此外,导航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有望为致力于处理新冠肺炎危机的政府机构提供支持,包括审查有用技术的强制许可的实施情况。KIPO还邀请公众对那些治疗新冠肺炎的产品发表意见。
此外,该知识产权机构还希望对那些专利申请受到疫情影响的用户提供救济。2020年3月24日,KIPO表示会对因受新冠肺炎影响而错过提交文件或支付费用的用户批准延长期限。此外,KIPO还呼吁用户尽量避免亲自来访,而应通过电话或使用该知识产权机构的在线系统与审查员进行沟通。(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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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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